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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7, 2007

沙门岛

我们爱烟台
关于沙门岛

一、什么是沙门岛?

流放沙门岛是宋朝刑法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宋朝的刑罚中,流放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在通俗文学中也称为“刺配”。“刺”即在脸上先用针刺在以药水渗入留下难以消退的字痕,皮肤上刺青总体上来讲在宋朝是一件很流行的事情:成年男子以身体刺青为一种个性的表现;军队的士兵也在脸上刺上所属的番号。不过刺配的记号还是代表了一种耻辱。早期的刺面常常大到整个面颊以至有毁容之虞,后来才在统治者的过问下有所收敛。刺的部位包括额头、面颊,以及双耳后等处。“配”则指流放。按照罪行的严重程度,分别有多种流放方式,流放地主要是各州府驻军建立的牢城,如“水浒”中屡屡提到的沧州牢城,另一种方式比较轻,即直接归入当地州府劳役。流放的距离最远的是三千里,最近的是五百里。而在此之上尚有两种:流放“岭南恶瘴之地”,而最重的则是沙门岛。


二、沙门岛在哪里?

沙门岛的大致所在即是现在烟台蓬莱海外的长山群岛中,具体是哪一个岛却似乎记载不详。相传庙岛群岛就是宋代的沙门岛,后来岛上建了航海保护神天后宫,航海者多在此停泊祭神,遂改称庙岛。据记载,北宋宣和四年(1122年),岛上渔人为求海神保佑,在沙门岛凤凰山前修建了天后宫,又称娘娘庙,庙岛之东、北、西三侧,均有一些岛屿分布。它们围成了一个半圆形,形成了一个阔大的海上塘湾。
由此,我们得到这样的概念:沙门岛流放地并非是一个只有监狱(驻军)和囚徒的孤岛,而是个经常有渔民、船只来往的岛屿。
更有甚者,实际上庙岛本身由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被数个岛屿环抱)而一直是一个天然良港,在历史上是登州外海的一个重要附属港口。据宋史记载,女真与中原间关系的最初记载是女真于公元九二五年向后唐入贡。女真首次向北宋贡是在九六一年。九六三年因女真贡马,宋特免登州沙门岛民赋税,而命其专门以渡船运送女真马匹来中国。九九一年女真因朝贡之路为契丹隔断 ... 这条记载明确说明两点:第一,沙门岛有居民;第二,沙门岛是辽东通往山东、江南的重要海上通道。元代继承了两宋时代发展海外贸易的传统,大力发展海上交通。其一是开辟了一条越洋航线,从刘家港(长江北岸)出发,向东北线行至渤海南岛刘家岛(刘公岛)、登州沙门岛,越过莱洲大洋,抵界河口直达直沽。
由此看来庙岛一直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海上交通咽喉。为什么选这样的地方做比“广南恶瘴之地”更进一步的重犯流放地,就很难理解了。


三、沙门岛的规模有多大?

沙门岛的流放犯人额定编制只有三百人。宋制:沙门岛罪人有定额,官给粮者才三百人,溢额...可,著为定制。
《水浒》多次提及的沙门岛,是北宋流放要犯的集中营。第四十四回说铁面孔目裴宣就被一员贪婪知府“寻事刺配沙门岛”。第六十二回说卢俊义因私通梁山事发,被直配沙门岛。小说没有交代其位置,却借押解卢俊义的公差薛霸的嘴说:“沙门岛往回六千里有余”。这是小说家语,不足为据。卢俊义从北京大名府(治今河北大名东北)流配,两地往返满打满算二千五百里。
五代后汉乾祐三年(950),一个城池失守的节度副使被流放到这里,沙门岛自此作为重犯的流放地。十余年后,北宋立国伊始,太祖亲自下令把军事罪犯配流该岛。据宋史记载,“犯死罪获贷者,多配隶登州沙门岛及通州海岛,皆有屯兵使者领护”、“初,妇人有罪至流,亦执针配役。至是,诏罢免之。始令杂犯至死贷命者,勿流沙门岛,止隶诸州牢城”。一二年后,沙门岛同时也作为重罪官员的发配地。由于流放沙门岛的都是死罪赦免者,而“在路走透”的事,也时有发生,因而朝廷不止一次规定:“递配强窃贼,须选有行止衙校”。
  沙门岛也称沙门寨,军事兼行政长官称监押,也称寨主。岛上流犯定额,以熙宁六年(1073)为界,此前为200名,其后增至300名,但这年实际人犯数高达650人。监管罪犯的士兵人数,据大观元年(1107)徽宗的诏书称,因这年罪犯超额一倍,故命防守兵士也相应增加200名。倘以300名的定额计,则这年岛上的罪犯约600名,卫兵约为400名左右。岛上还有原来的住家80户,以五口之家计,约400人。这个全封闭的小岛上,最多时达1400人左右。
  岛上流犯的待遇十分悲惨,连皇帝的诏书也承认罪犯们“昼禁夜囚,与死为邻”。首先,他们的人生安全没有保障。天禧三年(1019),原著作佐郎高清和原襄州文学焦邕被流配来岛,沙门寨监押董遇向他们“责赂不足,诬以构叛”,杀死了他俩。高清之子进京击登闻鼓鸣冤告状,最终以死无对证而不了了之。但这两人都是文职,说他们在孤岛重兵之地“构叛”,显然难以置信。事后,真宗给沙门寨下了“不得挟私事非理杀配流人”的诏书,但景祐三年(1036),又有官员指责沙门岛对罪犯“妄以病患,别致杀害”。从《水浒》多次描写到各牢城管营对初来流犯的一百杀威棒,不难想见这种滥杀决不会是个别现象。
  其次,他们的温饱问题也不能解决。大中祥符三年(1010),有人视察海岛后证实犯人因饥饿“多殍死”,朝廷决定“量给口粮”。但似乎并未落实,直到嘉祐三年(1058)还有官员说:“沙门岛每年约收罪人二三百人,并无衣粮,只在岛户八十余家佣作”,显然是由这些岛户向囚犯提供口粮的。其后,朝廷向沙门岛提供300人的额定口粮。但岛上实际人犯数字往往超过定额达一倍多。熙宁元年(1068)前后,沙门岛寨主李庆竟将超额的人犯扔进大海,两年内被他这样虐杀的罪囚达七百人。马默出知登州,发现了这一令人发指的行径,李庆畏罪自杀。在马默建议下,沙门岛其后实行流犯过额即移送州城的做法。据《自警编》说,马默久无子嗣,其后不久,神人托梦,说他因挽救许多沙门岛配犯的性命,特赐他子女各一人。然而,沙门岛上流囚的冤魂亡灵,又岂是这个因果报应的喜剧所能抚慰的?
  沙门岛上这些恐怖悲惨的故事,不会不在民间广为流传。于是,“投沙门岛走一遭”,便成为官府恫吓反抗者或异己者的口头禅。尽管如此,政和年间(1111-1118),也就是宋江聚义的前夜,沙门岛的流囚却一再额满为患,不得不改配广南远恶军州,社会危机已如干柴独缺烈火。
  终于,宋江横行于山东,方腊啸聚于江南。

四、沙门岛的囚徒中有妇女吗?


有一则元代戏曲,涉及一名妇女被诬陷而发配沙门岛的情节:
公理需要得以伸张的,还不全是公案戏那样的场合。元杂剧《潇湘雨》的主人公翠鸾被贪图富贵的丈夫无端抛弃,如果说停妻再娶还只是负心,并不算大罪,那么当他的妻子前来认亲时,竟被他诬为家里偷了东西的丫环,不仅下令将她发配到沙门岛,甚至吩咐押送的解子“一路上只要死的,不要活的”,确实就丧失了起码的人性了。那么这样丧尽天良的坏人,如何才能让他受到惩罚?在这个戏里,公理得以伸张全靠一个偶然的机会——被发配往沙门岛途中的翠鸾路经一个驿站,她不由得在雨夜哭泣,恰好他的生身父亲张天觉也在驿站歇息,翠鸾这位“带长枷横铁锁愁心泪眼的臭婆娘,惊醒了他这驰驿马挂金牌先斩后闻的老宰辅”,令老宰辅大为恼怒。次日清晨,老宰辅要弄清楚究竟是谁搅了他这一夜,一见之下,认出竟是自己失散已久的女儿。如此说来,天地之广,假设没有这样的巧遇,十个翠鸾也会死无葬身之地,哪里就那样巧了,半夜碰上自己的父亲?
不过实际情况是宋太宗端拱二年下诏妇女不再流放(“初,妇人有罪至流,亦执针配役。至是,诏罢免之。”,《宋史》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之后还有没有流放的都很难说,至沙门岛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事实上沙门岛在宋朝一直是臭名昭著的,就连朝廷也屡次下诏将本应发配沙门岛的囚徒改配其他地方。我们现在看到的有关宋代的作品中,有关沙门岛的记载比比皆是。宋代,三关上将焦赞,因杀死王钦若门婿谢金吾,被发配沙门岛;水浒中的卢员外也是发配到沙门岛的
然而屡次申禁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宋朝的死、配等罪名可以由各州府长官直接审理,而不象清朝那样杀人必须报刑部审批,所以在刑罚尺度上就缺少全国统一的标准和执行方式。各地长官在实际审理中还常常有为私利或者个人倾向而擅自改动条文加重判罚的现象,如将本不必流放的流放,或增加流放距离等等。

五、沙门岛作为流放地的历史延续到何时?

印象中沙门岛作为流放地绝对没有延续到南宋末年。靖康之乱后,金兵南下,张昌邦的傀儡政权在北宋的东京旧都一片废墟之中粉墨登场;山东则成了流寇与义军并行的狼烟之地——传说中的王重阳抗金的事迹就是发生在山东。辛弃疾早年的抗金斗争也是在山东,山东还曾有一支义军部队成功地突围撤回南宋境内。在那种兵荒马乱的情况下,沙门岛作为一个重犯流放地,是不可能再继续存在下去的。

不过昨天找到的资料中,最后提到发配沙门岛的迟至绍兴初年。

六、沙门岛的管理者

沙门岛的管理当局一直是军方的长官。


七、有人曾从沙门岛逃跑过吗?

有。不单有,而且从史料看去,这个酷似1000年前的集中营、看似终究难逃一死的沙门岛,管理之松可谓令人咋舌,跑的人虽不会比被草菅的人命多,却也决不能用“插翅难飞”来形容。
据说八仙就是从沙门岛逃到蓬莱的!


八、其它

据史料记载,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因倭寇袭扰,朝廷下令将沙门岛居民全部迁至北沟西部一带(北沟镇大姜家等村)。
元杂剧《沙门岛张生煮海》, 不知这个沙门岛是否今天的庙岛群岛?

 《梦溪笔谈·神奇》“祥符中,方士王捷,本黥卒,尝以罪配沙门岛。”沙门岛在《水浒传》也多见。如《水浒传》中薛霸对卢俊义说:“便到沙门岛,也是死,不如及早打发了你。”蔡京派人对济州府尹说,假如他不能如期侦破生辰纲案,“怕不先来请相公去沙门岛走一遭”(走一遭是客气话,走一遭就回不来了)。“(裴宣)原是本府六案孔目山身,极好刀笔。为人忠直聪明,分毫不肯苟且,本处人都称他铁面孔目。亦会拈使棒,舞剑轮刀,智勇足备。为因朝廷除将一员贪滥知府到来,把他寻事,刺配沙门岛。”这沙门岛是何所在?
  沙门岛其实就是渤海口的庙岛。由于地僻,大海四围,后汉时沙门岛开始作为重犯流放地,宋太祖赵匡胤时更进一步配备驻军,称为沙门岛砦。《登州府志》有这样的记载:“《宋太宗本纪》建隆三年索内外军中不律者发配沙门”。查《宋史》建隆三年,果有“索内外军不律者配沙门岛。”《宋史·刑法志》,流配由重到轻分几个等级:“配隶,重者沙门岛砦;其次岭表(南岭以外,广东广西是也);其次三千里至邻州;其次羁管;其次迁乡。”刺配沙门岛者常是犯死罪而获免的重犯,在当时俗语中成为地狱的代名词。元杂剧《酷寒亭》:“非我不怜他,他罪原非小。姑免赴云阳,且配沙门岛。”“云阳”是刑场的代称,可见流配沙门岛是仅次于死刑的重刑。史载,宋太祖时兵部郎中、枢密直学士冯瓒,开封玉仙观观主,按律都当处死罪,从宽处罚流配沙门岛。
  北宋宣和四年(1122年),岛上渔人为求海神保佑,在沙门岛凤凰山前修建了天后宫,又称娘娘庙,也就是妈祖庙啦。庙岛之名即由此而来。2005年,庙岛群岛(长岛县)被列入国家级地质公园,系我国第一个海岛地质公园。其各海岛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数亿万年地质变迁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海蚀地貌、火山地貌、海积地貌等地质遗迹、奇礁异石众多,自然形成的地质地理状态不仅具有典型性和稀有性,而且未受到破坏。在强劲海洋动力作用下形成特色的海蚀地貌,其特殊的地理、自然环境成就了生物的多样性。其海积地貌以砾脊、连岛坝等为代表;海蚀地貌以海蚀崖、海蚀洞和海蚀柱为标志。同时这里也是观鸟垂钓看蜃景的好去处。如果现在还把重犯流配沙门岛,他们该下辈子还犯罪了。

《水浒传》中不少好汉被刺配远恶军州。杨志杀牛二后关进开封府死囚牢,这里的情形是:“休言死去见阎王,只此便如真地狱。”京城尚且如此,远恶军州牢城之阴森可怖更不必说,孟州囚犯就曾向武松介绍“盆吊”、“土布袋”等骇人的刑罚。不过,比起书中多次提到的沙门岛来,这些地方可能就小巫见大巫了。

第17回蔡京派人对济州府尹说,假如他不能在十日内侦破生辰纲案,“怕不先来请相公去沙门岛走一遭”,府尹又把恶气撒到缉捕使臣何涛头上:“若还违了限次,我非止罢官,必陷我投沙门岛走一遭……先把你这厮迭配远恶军州,雁飞不到去处!”不知这位太守后来到底有没有去沙门岛走一遭。第44回,铁面孔目裴宣因为恶了新任知府,知府“把他寻事刺配沙门岛”,半路被火眼狻猊邓飞等人救下。第62回,卢俊义被判刺配沙门岛,李固收买董超、薛霸打算路上害死他,燕青放弩箭射死董、薛,救了主人。

这几处提到沙门岛,却又都语焉不详,更使沙门岛平添了一层神秘色彩。从济州府尹的反应可知,“投沙门岛走一遭”至少与迭配到“雁飞不到去处”一样糟糕。薛霸准备动手杀害卢俊义时说得更明白:“便到沙门岛,也是死,不如及早打发了你!”原来流配沙门岛就等于判死刑,所谓“走一遭”,实际上是条不归路。

那么,这沙门岛究竟是个什么所在,何以给人这样一种人间地狱般的印象呢?

沙门岛是个不大的孤岛,在山东蓬莱西北方向海中今长岛列岛南端,宋时属登州府,虽然近海,但因地处偏僻,四面海水,便成了关押罪犯的理想场所。看过大仲马小说《基度山伯爵》的人,对这种建在海岛上的集中营当有深刻印象。据《宋史·刑法志》,流配由重到轻分这么几个等级:“配隶:重者,沙门岛砦(同‘寨’);其次,岭表;其次,三千里至邻州;其次,羁管;其次,迁乡。”刺配沙门岛是最严厉的一级,比流配三千里外远恶军州量刑更重,因为沙门岛关押的通常都是犯死罪而获免的重罪犯。元代杨显之所作杂剧《酷寒亭》里有这么几句:“非我不怜他,他罪原非小。姑免赴云阳,且配沙门岛。”“云阳”是刑场的代称,可见流配沙门岛是仅次于死刑的重刑。史载,宋太祖时兵部郎中、枢密直学士冯瓒,开封玉仙观观主,按律都当处死罪,从宽处罚流配沙门岛。

《旧五代史》载,后汉乾祐三年(950),前永兴军节度副使安友规因为失守城池被流放沙门岛,这可能是沙门岛作为重犯流放地的开始。北宋立国之初,宋太祖赵匡胤进一步明确了沙门岛的这种职能,并配备驻军,称为沙门岛砦,其军政长官称监押或砦主。《宋史》、《宋会要辑稿》、《续资治通鉴》等书中记载了很多沙门岛之事,确乎如一幅“地狱变相”。岛上流犯“昼禁夜囚,与死为邻”,监押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处死他们。宋真宗曾给沙门岛下令“不得挟私事非理杀配流人”,但借口罪犯病死而加以滥杀的现象从未停止。

没有“病”死的犯人,也难免饿死。大中祥符三年(1010),有官员报告说沙门岛犯人“其多殍死,请粗给寂粟”,宋真宗下令每人每天给一升口粮,但直到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很多犯人仍得不到衣粮。岛上流犯有定额,起初为200名,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后增至300名,可是实际在押的人犯往往超额一倍多,朝廷提供的口粮显然远远不够,怎么办呢?砦主自有其“高着”。熙宁年间马默出知登州,发现砦主李庆竟将超额的囚犯装入口袋扔到海里,两年内虐杀了700人。事发后李庆畏罪自杀,朝廷接受马默建议,流犯超过定额即移送州城。

宋徽宗政和年间,也就是《水浒传》故事发生的年代,沙门岛苦于囚犯额满为患,不得不把犯人改配广南(今广东、广西)。卢俊义、裴宣等人被判刺配沙门岛,应当是在这一新政策实行之后。但是新政策贯彻得很差,真正“移配”的犯人不多。大多数流犯仍然不能生离沙门岛,正如《宋史·刑法志》所说:“罪人贷死者,旧多配沙门岛,至者多死。”薛霸所云并不仅仅是小说家言,难怪“投沙门岛走一遭”令人闻虎色变。

Posted by limz at July 27, 2007 09: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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