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1, 2006
鹰潭角山商代窑址发掘再现3000年前制陶作坊
3月,为弄清江西鹰潭角山窑场的空间分布状况,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其进行了第四次发掘,并取得了重大突破。
鹰潭角山窑场是我国迄今为止发现的时间最早的贸易化的专业性陶器生产基地。窑址规模大,面积达3万余平方米。1983年10月和1986年8月江西省文物工作队先后两次对其进行了试掘,遗憾的是两次均未发现与陶器制作和烧造技术相关的遗存,只发现了一些灰坑和窑业堆积。2000年11月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其进行了第三次发掘,这是首次对角山窑址较大规模的科学发掘,揭露面积400余平方米,并发现龙窑、半倒焰马蹄形窑、烧成坑等与烧造技术相关的重要遗迹,但未能发现与陶器制作有关的作坊遗迹。本次发掘是继2000年之后对角山窑址进行的又一次较大规模的科学发掘,到目前为止揭露面积700平方米,发现不少与陶器制作技术有关的遗迹。目前已清理各类遗迹20余处,出土遗物也极为丰富。
对于早期的制陶工艺,过去只是从单个的器物本身或器物原料的化学成分上进行分析,无法了解从取土到器物成形之间的一系列环节。而本次角山窑场的发掘弥补了这个空白,在世人面前再现了陶器制作从取土陈腐、炼泥、蓄泥到烧造成器、成品堆放的一系列过程。
目前揭露的26处遗迹分布较为集中,遗迹类型初步判定有陈腐池、炼泥池、蓄泥池、蓄水池、排水沟、工棚、烧成坑、成品坑、灰坑等。进一步的发掘尚在进行中。在一个直径约1.5米左右、深约30厘米的圆形陈腐池中,依然还留有厚约20厘米的正在沉腐陶洗的黄褐色胶泥,而在一个直径约2.5米、深约25厘米的近圆形锅底状的炼泥池中,还残留有一层显然经过陶洗远比沉腐池中的胶泥细腻得多的厚约5厘米的灰白色粘土;在另一个直径约2米、深约50厘米近圆形的蓄泥池,在其东南面有三级踏步从池中通向地面,底部也残留有薄薄的一层灰白色的制陶粘土。在一些成品坑中从上往下密集地堆放着许多烧制好了的完整器物。为使器物摆放相对平稳、减少成品堆放时的破损率,器物内部及器物与器物之间往往都填以细沙。烧成坑表面往往为一层灰烬,灰烬下面即为不少成品,有些火候低,像泥质和夹砂红陶,有的火候高,像几何印纹硬陶,它们混杂在一起,可能跟烧制时在烧成坑内各处的温差有关。这些成品为何尚留于烧成坑内?成品库中也有许多完好的器物,可能角山窑场在刹那之间经历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使其在一夜之间突然消失。从角山所处地势和历史上有关信江洪水泛滥的记载,很可能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洪水将窑场毁于一旦。
在遗物方面,目前已出土和复原器物约200件,尚有相当数量的陶器待修复。绝大部分为陶器,少量石器。陶器有�形器、罐、杯、瓮、勺、瓢、尊、鼎、纺轮、网坠、三足盘、器盖、盏以及陶拍、陶垫、陶支座、陶刀等。流行圜底器和三足器,不见或少见平底器,带把或带扳作风盛行。其中三足盘、�形器、罐和钵是大宗产品,约占出土器物的80%左右。罐的品种最多,有提梁罐、捏流带把罐、圜底盔形罐、垂腹罐、圆肩罐等,品种有10余种。制陶工具也颇具特色,如拍印器表纹饰的陶拍,可分为三种,一种为扁长方形拍面,扁椭圆形把,一般两面均有纹样。或一面为云雷纹,一面为篮纹;或一面为篮纹,一面为席纹。中部比周边稍厚,以适应要施纹饰器物的弧度,第二种为伞状拍面,圆柱状把手。第三种为圆柱形拍面、圆柱形把手。后两种陶拍纹样多为叶脉纹,有的陶拍在把手后部还有纹样。陶垫均为蘑菇形,角山窑址许多大型器物内壁凹凸不平,普遍留有垫窝,即为陶垫使用后的痕迹。这两种工具制作都相当精细考究,特别是陶拍,可能要多次使用的原因,无论是胎质还是火候方面都比其它器物要好得多,拍面上刻划的纹样也非常精细。但另一种工具陶支座就粗糙得多,火候也低,陶质均为夹砂红陶,可能跟它主要用于支撑炊器有关。在石器方面,主要是镞和石刀,整个角山窑址极少见农业生产工具,这可能跟这里的人们主要从事陶业生产有关。众多的刻符是角山陶器另一大特色,绝大部分器物上有指甲或尖状物刻划的符号,这些符号一般位于器物的口、肩、足、把手、内外底等部位,均为器物成坯之后入窑之前刻划,可能为记数或标识产品之用。器物底部刻划的符号,开后来瓷器底部款识之先河。在陶器制作方面,普通采用泥条盘筑与轮制法相结合。除�形器外,一般为一次拉坯成形。
这次发掘,在面积不大的区间集中了众多的遗迹,从取土陈腐、炼泥、蓄泥到制作成形,从入窑装烧到成品库房几乎集中了窑业生产各个环节,这在我国早期窑业生产的揭示中尚属首次,使我国早期窑业的研究从单个器物制作或单纯窑炉研究中解放出来,第一次可以全方位多角度来观察和研究中国早期窑业技术。
角山窑址是目前所见我国最早的因交换而造就的窑场,大量器物上的标识符号已充分证明陶器制作的职业化、专门化。这里生产陶器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交换,而器物上因经济计算需要而产生的记数符号,说明生产和交换规模的宏大。
角山位于闽、浙、赣三省交界之地,角山窑址的发掘为这些地区商代遗址陶器的烧造地提供了确切的窑口依据。本次发掘作坊区的揭露对角山窑场的分布状况与当时的生产规模有了明确的认识,对研究中国早期窑业生产及状况提供了宝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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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寨龙山时代城址
河南省新密市曲梁乡大樊庄古城寨村
古城寨龙山时代城址建于溱水东岸的河旁台地上,为东西长方形,现存三面城墙和南北相对两座城门缺口。城址规模宏大,墙高沟深,气势雄伟,城址面积17650平方米,最高处达十六米,最宽处达四十余米。周围环绕护城河南河,宽34至90米不等。在古城寨城址的东南部,还发现了大面积的龙山时代夯筑建筑群,此处原为低洼地带,筑城时为扩大面积,不惜调用大批人力物力、垫土夯墙基,最深处达10米,墙基宽度多在60米至100米之间,再加大地面之上的高大城墙,其工程之大,在中国早期筑城史上极为罕见,其中已清出一座大型宫殿基址和大型廊庑式建筑,且与城墙的方向一致,为南北长方形,长28.4米、宽13米,面阔7间,南、北、东三面有回廊。据介绍,这座古城址是目前发现的龙山文化时期面积最大、结构最复杂的宫殿式建筑,同时也是中原地区规模最大、也是全中国城墙保存最好的龙山时代晚期城址。专家认为该城的建造是事先经过统一规划和精心设计的,不仅反映出当时城建规划、夯筑技术和土木建筑技术的进步,也体现了使用者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尊严。龙山时期的晚期遗存是探讨夏文化的重要对象,河南古城寨城址的发现为探索夏文化提供了新的线索,也为研究中国文明起源与国家形成增添了重要资料。
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西南20公里处的新密市,
境内有溱、洧两条河,黄帝及其先祖曾在此建都。1997年10月,考古专家在新密市东南35公里处发现古城寨遗址,这一发现在国内外引起巨大轰动。
古城寨遗址位于新密市东南35公里曲梁乡大樊庄村,溱水、洧水交汇处北1.5公里处,溱水东岸台地上;城址南北城墙基长500米,东西城墙基宽370米,城墙高7米至16.5米,城内遗址面积17.65万平方米,城外遗址面积10.0064万平方米;城内四周有护城河,宽34米至90米不等。城址规模宏大,城高沟深,气势宏伟,为我国早期筑城史所罕见。
1997年10月,城址遗迹文化层出土了大量玉、石、骨、蚌和陶器,并发现城址遗迹文化层自仰韶、龙山、二里头、二里岗、殷商、战国一直延续到汉代,遗存着各个时期的文化,其中以龙山早期到晚期遗存为主,特别是城址中心部位,建有廊庑建筑的大型宫殿基址。众多文物考古专家认为,此城址是历年发现中规模最大、保存最完好、文化层最丰富、意义最重大的龙山文化时期的一座古都城。有专家根据该城的地望、年代和性质认定,这里就是黄帝时期的都城轩辕丘。
专家称,从历史文献资料考证,黄帝都有熊居轩辕丘,其地望就在新密溱洧。古城寨城址的地望在新密溱洧,从古城址出土的文化遗存看,有仰韶文化晚期的,还有龙山文化早、中、晚期的等,这些文化遗存距约4500年至5000年,正好和黄帝的文化年代相对应,所以说古城寨古城址就是黄帝城。中国古都学会会长、陕西师范大学教授朱士光说,古城寨城址是华夏文明的源头。他认为,这座龙山文化时期带有都邑性质的古城址,其规模之大,地面城垣之完整,是国内独一无二的,堪称中华第一都。
朱士光说,新密市境内不仅有黄帝都邑轩辕丘,还有补国城遗址、郐国城遗址、古密城址、古郑城遗址以及将在发掘中证实的夏启城址,大小带有都邑性质的城址达有9个之多,这里是开展中国古都学和中华民族文明起源史研究最重要的地方,是中华文明起源的基点和起始点,中华民族进入文明时期是从这里起步的。
信息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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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王城岗城址
●发现多处大面积夯土基址和祭祀坑、玉石琮和白陶器等遗迹遗物,为研究夏文化及夏代阳城的地望提供了新的资料
中国文物报讯 2002—今年,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和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登封王城岗城址及周围地区遗址聚落形态研究”专题组,在王城岗遗址展开大规模的考古工作,发现一座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的大城址,考古发掘获得重大收获。
王城岗遗址位于河南省登封市告成镇与八方村之间的岗地上。这里是颍河流经的登封中部的低平谷地,海拔270米左右。遗址的东部为五渡河,其南部为颍河,王城岗遗址在颍河与五渡河交汇的台地上,向南眺望伏牛山余脉箕山、大熊山和小熊山,西望中岳嵩山之少室山,北依嵩山之太室山前的王岭尖,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王城岗遗址考古新发现 “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登封王城岗城址及周围地区遗址聚落形态研究”项目,其研究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是:对王城岗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城址及周围的遗迹进行调查、钻探和发掘,探索这些遗存与王城岗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城址的关系,进而讨论王城岗城址和相关遗存的性质及其在中华文明起源和形成过程中的作用等问题。
对王城岗遗址新的考古工作,是在2002年开始进行的。王城岗遗址的四至大体为:东起五渡河西岸,西至八方村东部,北依王岭尖南缘,南抵颍河北岸,遗址面积50余万平方米。通过钻探得知该遗址的文化层平均厚2米左右,最厚处可达9米。这次钻探的最大收获是在王城岗遗址上发现一座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的大城址。
王城岗遗址面积大,为了更好地收集考古资料,同时考虑到王城岗遗址长期研究与保护的需要,用电子全站仪对遗址进行了详细测绘,并大体依遗址的四至范围,用网格法将遗址分成400×400米见方的6个区,南北向分两行排列,每行有3个区,西行由南到北每区的编号依次为W1、W2、W3区,东行由南到北每区的编号依次为W4、W5、W6区。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发掘的探方,主要位于W5区的北部,王城岗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小城址亦位于W5区北部。2002年10—12月的发掘,在W2区开探方9个,在W5区开探方8个,发掘面积400余平方米。去年9—12月的发掘,在W2区开探方6个,在W5区开探方19个,发掘面积约500平方米。发掘的遗存主要有河南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二里岗文化、春秋、汉代、唐、宋元、明清时期。
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大城与城壕 大城位于王城岗遗址中部,其北城墙夯土残长370、残高0.5—1.2米;北城壕长约630、宽约10、残深3—4米,北城壕向东通往五渡河;西城壕残长130、宽约10、残深1.5—2米,西城壕向南似通往颍河。其东面和南面的城墙与城壕,从所处地势较低和钻探等情况看已被毁坏。这座大城址的面积据现有资料推算有30万平方米左右。
大城夯土城墙的地层关系以W5T0670东壁为例:第5层(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大城城墙夯土(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第6层即城墙夯土基础(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第7层(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大城的城墙夯土呈黄色,土质纯净且坚硬。夯层分数层,层厚0.08—0.3米,基本呈水平状夯筑。从对城墙夯土的解剖得知:夯层表面有夯具痕迹,似用河卵石类夯具所夯砸,夯窝明显。城墙夯土中包含物较少,主要为方格纹、篮纹和细绳纹陶片,其年代为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城墙夯土为平地起建,修建在生土或经平整的河南龙山文化晚期文化层上,逐层夯筑而成。
大城城壕的地层情况以W5T0672东壁为例:第10层(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第11、12、13、14、15、16层即大城城壕内的堆积(皆为河南龙山文化晚期)。
关于大城和城壕的年代,大城城墙夯土上被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层(W5T0670第5层)所叠压,其自身又压在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层(W5T0670第7层)上;城壕开口于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层(W5T0672第10层)下,在城壕中发现有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的堆积(W5T0672第11、12、13、14、15、16层等)。由此,我们将大城和城壕的年代初步推定为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王湾三期文化晚期)。大城城墙和城壕主要是被春秋时期的遗存所叠压或打破的,可以看出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的大城和城壕在春秋时期被破坏得较为严重。
在去年的发掘中,还发现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的祭祀坑、玉石琮和白陶器等;于同年的钻探中,在王城岗遗址中部偏北处还发现几处大面积夯土基址,这些重要遗存的发现进一步表明该遗址的重要性。
其他时期遗存 在遗址发掘范围内中,二里头文化遗存发现较少,遗迹有灰坑,遗物有陶器、骨器等。二里岗文化遗存发现较多,遗迹有灰坑、墓葬、房基、路土,以及人头骨器皿堆积等,遗物有陶器、石器、骨器、蚌器、牙器等。殷墟文化遗存发现不多,遗迹有灰坑,遗物有陶器、石器、骨器、蚌器。春秋文化遗存在遗址中普遍可见,遗迹有灰坑、墓葬、水井、陶窑和灶等,遗物有陶器、石器、骨器、蚌器和铜器。汉代文化遗存不多,遗迹有灰坑和墓葬,遗物有陶器、铜器、铁器等。唐代遗存可见,遗迹有灰坑和墓葬,遗物有陶器、瓷器和铜器。宋元明清文化的遗存普遍可以见到,遗迹有灰坑、灰沟等,遗物有陶器、瓷器、铁器、铜器等。
王城岗考古工作的新发现为学术界研究夏文化以及夏代阳城的地望提供了全新、重要的资料。
(方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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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中国古代“城”的起源问题
钱耀鹏
有关我国古代“城”的出现,古文献中就有一些零散的记载。如《轩辕本纪》云:“黄帝筑城邑,造五城”;《礼记·祭法篇》正义引《世本》曰:“鲧作城郭”等。我们姑且不论这些文献资料的可信性程度如何,仅传说中时代较早的神化人物黄帝的具体的生存年代就很难确定。因而,要探讨“城”的起源,我们还必须把目光移向以田野发掘为中心的考古学。
以往,人们在探讨这一问题时,大都局限于起源的时间。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并非“城”之起源问题的全部内容。要解决这一问题,还必须对有关的考古资料进行综合而全面的考察。自近代考古学在中国诞生迄今,考古工作者已在山东、河南、内蒙、湖北、湖南等地发现了20余处史前时期的城址。同时,城堡出现以前的史前聚落在各地也多有发现和揭露。这些在古文献中无迹可寻的实物资料,自然就成为我们探索“城”之起源问题的真实而可靠的线索。现有的考古资料已能令我们相信,古代的“城”起源于史前时期的环壕聚落,是环壕聚落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一、城的构成要素源于
环壕聚落
要探索古代“城”的起源,首先必须着眼于早期城址的构成要素及结构特征,我们才有可能把握住它起源与发生的线索和脉络。城不单是指城墙,还包括其它诸多构成要素。考古发现中的房址、窖穴、墓葬、陶窑、水井等遗迹都是其构成要素的物质体现,都是不可忽视的内容之一。
目前发现的早期城址大都建造在平原或低矮的丘岗台地上。面积大小有别,一般都不太大,多在数万至30余万平方米间,个别达到120多万平方米。如湖北天门县石家河城址,若以城外环壕所围面积计算,则已达180余万平方米。[1]城之平面形状多近长方形或近于方形,个别则略呈圆形,如湖南澧县城头山城址,[2]或呈扁椭圆形,如山东阳谷县景阳岗城址。[3]城垣结构多呈一重式,个别为东西二城并列而中间共用一墙者,如河南登封县王城岗城址;[4]还有如山东寿光县边线王城址呈内外二重式结构,小城位于大城内东南部。[5]关于大小二城的关系,虽有学者据初步发现的个别迹象认为,大城是在小城废弃后建造的,约建造于公元前1800年前后,较后者晚了100年左右。[6]但我们觉得,大城的建造可能晚于小城,但未必定是在小城废弃后。因为很难设想,在新建的大城内人们怎能容忍旧城的残垣断壁存在,它必会妨碍新城的规划与建设。而要彻底摧毁旧城,又是一项不可小视的巨大工程。同时,城堡的扩建也未必定要以毁弃旧城为前提,更何况内外城结构还有可能与当时社会组织结构的发展变化相适应。所以,在证据不够充分的情况下,还不能断然判定大城就是在小城废弃后兴建的。相反,大城建成后与小城并存、呈内外结构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这些城址内大都发现有房址、窑穴、墓葬、陶窑和水井等遗迹。它们都是早期城址的有机构成要素,体现着早期城的构成特点。河南淮阳平粮台[7]和郾城县郝家台[8]等城址内的房基都是成排分布的。而且,许多城址内都发现有不同于一般住房的夯土高台建筑。窑穴则是古代储藏用的设施,也是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城内一般都设有烧制陶器作坊,有的可能还有冶铸铜器作坊。平粮台城址中还发现迄今所知最早的排水设施,即埋于地表下的陶水管道。另据同时期如山西襄汾县陶寺[9]等遗址存在有较大规模的特定墓区分析,除城内发现的墓葬外,这些城址的周围可能也有特定的墓区存在。这些城址的绝对年代约在公元前2700〜前1800年之间,分属于黄河流域的龙山文化时期和长江中游的屈家岭文化及石家河文化阶段。
上述早期城址的这些构成要素及结构特征大都可在早于城内的环壕聚落中找到其源头或前身。所谓环壕聚落,就是指在古代人类居住地,尤其是在居住区周围设有防御性壕沟的聚落遗存。因这种壕沟多呈不规则圆形而环绕于居住地周围,故日本考古学界称其为“环濠”聚落。我国一般称之为“围沟”或“围壕”等,名称不甚统一。我们认为,这种聚落是人类文化进入农耕阶段以后常见的一种聚落形式,并进而发展为“城”,而城墙及其四周的护城壕则更是环壕的延续和发展(后文论及)兼之“环壕聚落”一词易于理解,且有一语道破这种聚落的主要结构特征之妙,故以此称之。
在我国,目前的考古发现已经把环壕聚落出现的时间上溯到公元前6000年前后。而此前的新石器文化尚在探寻之中,或许环壕聚落发生的时间还要早一些。迄今见诸报道的史前期环壕聚落已有10处之多,相信今后还会有更多的发现,其中时代最晚者约在公元前3000年前后。在前后大约3000年的时间范围内,环壕聚落本身也存在着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聚落规模有由小到大的趋势,本文不作论述。时代稍晚的一些环壕聚落并不亚于其后有些城址的规模。如公元前5000年前后形成的西安半坡聚落,现存面积即达5万平方米左右,[10]若包括为后世所破坏的部分,估计原有面积当不少于10万平方米。从结构来看,环壕聚落多呈一重环壕结构,类似于早期城址,如与半坡聚落时代相当的临潼姜寨聚落[11]等。但在内蒙古林西县白音长汗遗址则发现了由南北并列的两个居住区构成的环壕聚落。[12]两区最近处仅相隔10余米,各自都有壕沟环绕,其内各有成排分布的房屋建筑,看不出其间有主次之分。年代约在公元前6000年前后,属兴隆洼文化。如果不考虑时间上的差异,它与王城岗城址之间在结构上的类似性则是无可否认的,决非偶然的巧合。两个人类集团共居一处,但各自却有完全独立的区域界限。这是否是两个氏族或部落最初走向联合时的情形在聚落形态上的一种具体反映?另据我们研究,50年代发掘的半坡聚落实为两重环壕结构的聚落遗存,内环壕把居住区分为内外而非原来所谓南北两个部分,所体现的应是不同阶层之别。这种形式的环壕聚落在日本也有发现,并非孤例。[13]由此看来,在龙山文化时期出现如边线王的内外城结构形式并不难理解,并非这一时期的独创与发明。
环壕聚落一般可分为居住区、墓葬区和制陶区等部分,其构成要素除环壕外,还有房址、窑穴、墓葬、陶窑等遗迹。居住周围有壕沟环绕,内有房址、窑穴、儿童瓮棺葬等,有的也有成人葬。房屋布局因地而异仅就黄河流域而言,虽说仰韶文化早期的半坡及姜寨聚落的房屋呈向心圆式环列于居住区内,但此后的房屋布局却有逐渐向成排式演变的趋势。如河南郑州大河村遗址相当于仰韶晚期的房屋即成排分布。[12]这也许就是其后的城址多呈长方形或方形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素,这种形状无疑最适于房屋建筑的成排分布。聚落中一般都有大型房屋存在,而且呈现出规模愈来愈大,规格愈来愈高的发展趋势。而后来各城址内普遍存在的夯土高台建筑应是这种大型房屋建筑的发展演变形式,可能大都是上层或中心人物显示其权力与地位的一种标志。成人墓区一般与居住区分离,位于环壕外侧。每个聚落内似都有专门的制陶区,但在环壕所围的居住区内也常发现有陶窑。在黄河流域,水井则可能是龙山时代的一项发明,不见于龙山时代以前的聚落遗址,成为一些龙山时代聚落远离河流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通过上述分析比较,我们不难看出,早期的城与环壕聚落在构成要素及结构特征上具有相当的一致性和连续发展性,可以认为早期城的构成要素均源于环壕聚落,而且较之环壕聚落有了明显的进步。
二、城墙是环壕的发展
演变形式
城墙是城内的重要构成要素。目前发现的早期城址除内蒙古的为石砌城垣外,黄河和长江流域的均系夯土城墙,但两者在建筑方式上仍有区别。长江中游的城头山和石家河城墙都是直接在地面上平铺夯实而成,特别是石家河的墙体坡度仅25度左右,虽经夯实处理,但与通常所谓板筑有异,调查者特谓之曰“堆筑”。两城的建造年代都稍早一些。黄河流域的城垣大都是先挖基槽,逐层填平夯实后再板筑夯土城墙。两个流域在筑墙方式上的差异,究竟是地区性文化特征之别呢,还是因时间早晚而造成的形态差异或两者兼有之。即在理论上,城墙的筑建也应存在着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长江流域发现的可能是城墙的原初形态,而黄河流域的则可能代表较为进步的城墙建筑形式。在山东邹平县丁公、[15]河南辉县孟庄、[16]前述长江流域二城的城垣外侧,都明确地发现有护城壕存在。其它城址虽尚未发现,估计亦应有之。各城皆设城门,数量似不尽一致,在平粮台城址南方东西两侧还发现有门卫房遗迹。这些城垣宽度不一,且差别较大。
我们说城墙是环壕的发展演变形式,非是直接由壕沟演变为城墙。所谓环壕也不仅指壕沟的存在,实际已涉及到人们在建造壕沟时如何处理掘出之土的问题。对于主要使用石质工具的史前人类来说,挖沟固然不易,而要移开大量的掘出之土亦非易事。这样,倒不如就近堆于壕沟附近,既省时又省力,又可加强壕沟一侧的高度,提高环壕的防御性能,而且当以堆于内侧最为合理。这并非是我们的主观臆断,而是为考古发现所证实的事实。半坡聚落大围沟(外环壕)内侧沟口的水平高度高出外侧1米左右,最初可能还要高一些。发掘者推测一种可能就是挖河时将掘出之土堆于内侧口沿处以便防卫。这不无道理,并在近年的考古工作中再次得以证实。据报道,在湖南澧县八十土当遗址中发现有彭头山文化晚期的环壕聚落,环壕内侧有围墙与之并行环绕于遗址中心区周围,年代距今约8000年。[17]这里所谓的围墙实际应是挖沟时为堆土方便而在环壕内侧形成的又一道防护屏障,所堆之土似未经任何人工夯实处理。历次疏浚沟槽的淤土依次覆盖于围墙外侧而未加高墙体,这更能说明所谓围墙实系挖沟堆土所致,非特意建造的墙。是否所有环壕聚落都有这类围墙存在,我们不敢妄加推断。但一般认为在那些没有发现围墙如姜寨聚落中,原应有与环壕相辅的栅栏类防卫设施。这类围墙或栅栏设施当是城墙的原始雏形,而环壕则是护城壕的直接前身。至于引水为“池”,只不过是对壕沟防御性能的加强和充分利用。平粮台城址的门卫房更是环壕出入口处哨所建筑(如姜寨)的变体。所以我们认为城墙是环壕的发展演变形式,两者都有河与墙或栅栏存在,但前者主要目的在于建墙(经夯实处理),而后者则主要在于挖沟设防。
三、关于城的出现
时间之讨论
在人类历史上,环壕可能是出现最早而且较完善的防御性设施。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随着人类集团的不断扩大,史前战争的不断升级及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颇具防御性能的环壕聚落发展演变为更高形式的城堡,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但任何事物本身都应有其发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城也不例外。目前发现的早期城址都没有超出龙山时代的范畴,这些城址是否就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城呢?特别是黄河流域的城址。
如前所述,长江流域的两座城址可以代表城的原初形态,即城墙直接修建于地面上。而黄河流域的城址大都是先挖基槽而后建墙,建墙技术已趋完善,在理论上代表城的进步形态,似乎不是最早阶段的城。而且,这种挖槽筑基的建墙技术亦非是在龙山时代才出现的。如甘肃秦安大地湾的405号[18]及陕西扶风案板遗址的3号[19]两座仰韶晚期大型房屋的墙体都是先挖基槽,在基槽内栽立壁柱后逐层填平夯实,再建墙体。既然挖槽筑基的技术在仰韶晚期已普遍出现,难道人们就没有可能把这种技术同时运用于聚落的防御性设施建造方面?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半坡聚落后期的大围沟外沿,发现有一条长约20余米、宽5米的灰褐色条带状硬土堆积,最厚处达1米,原当更厚(高)。其土质比较纯净,当系一次性堆积,且属人工所为。而且“土质特别坚硬”,或经人为地夯实处理。另外,这条带状堆积的外侧还有一可能为同时期形成的“较宽的洼沟”,但其间的关系不明。因半坡遗址发掘面积较小,无法判断这种硬土带状堆积是否普遍存在于大围沟外侧,其性质亦难确言。但它却依沟口外沿直接堆于地面上,其堆积与形成特点与长江流域的城墙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十分耐人寻味。
虽说我们还不能断言半坡聚落发现的就是原初形态上的城墙,但如果城墙的建造确实存在着由地面堆筑到挖槽筑基的发展过程,则可以肯定龙山时代的城址并不代表最早的城,黄河流域还应存在有堆筑城墙于地面之上的原初形态的城。再依半坡聚落的发现及挖槽筑基建墙技术出现的时间分析,是否可以认为黄河流域的城,最早可能发生于仰韶文化中晚期。这一推测无疑还需要今后的考古发现为证实。
概言之,城堡与环壕聚落是同一文化现象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表现,前者是在后者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的。是后者的高级形态。城本身也应有其发生发展的过程,它的原初形态应是堆筑(经夯实)城墙于地面之上,而挖槽筑基则是其进步形态。目前黄河流域发现的城址可能不是原初形态的城,我国古代的城最早可能发生于仰韶文化中晚期,与黄河流域位居南北方文化交融中心的地理优势相适应。
注 释:
[1]《石家河遗址群调查报告》,见《南方民族考古》第五辑,1992年。
[2]《澧县城头山屈家岭文化城址调查与试掘》《文物》1993年第12期。
[3]《鲁西发现两组八座龙山文化城址》,《中国文物报》1995年1月22日。
[4]《登封王城岗遗址的发掘》,《文物》1983年第3期。
[5]杜在忠;《边线王龙山文化城堡的发现及其意义》。《中国文物报》1988年7月15日。
[6]何德亮:《论齐国领地内发现的龙山文化城址》,《中原文物》1993年第1期。
[7]《河南淮阳平粮台龙山文化城址试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3期。
[8]《郾城郝家台遗址的发掘》,《华夏考古》1992年第3期。
[9]《山西襄汾县陶寺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0年第1期。
[10]《西安半坡》报告,文物出版社,1963年。
[11]《姜寨》报告,文物出版社,1988年。
[12]《内蒙古林西县白音长汗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93年第7期。
[13]参见拙文:《关于日本·中国古代王权的诞生》(日文),奈良县立本原考古学研究所汇报《青陵》第85号,1994年6月;《半坡史前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待发。
[14]《郑州大河村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第3期。
[15]《邹平丁公发现龙山文化城址》,《中国文物报》1992年1月12日。
[16]袁广阔等:《辉县孟庄发现龙山文化城址》《河南日报》1992年12月15日。
[17]裴安平:《澧县发现最早聚落围壕与围墙》,《中国文物报》1994年12月4日。
[18]《秦安大地湾405号新石器时代房屋遗址》《文物》1983年第11期。
[19]《陕西扶风案板遗址第五次发掘》,《文物》1992年第11期。即墙基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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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石器时代城址综合研究
张国硕 阴春枝
新石器时代是我国城市的初创阶段。这个阶段的城,一般被称作“早期城市”或“雏形城市”。对新石器时代城址进行深入研究,不仅能够了解我国城市的起源与发展历史,而且对于我国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诸课题的研究工作大有裨益。经过考古工作者多年的努力,目前我国已发现的新石器时代城址达数十座,这就为研究早期城市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本文拟对我国新石器时代城址作一综合研讨,不妥之处,敬请同仁指正。
一、城址的发现与我国城的起源
我国新石器时代城址的发现是随着考古工作的不断开展而逐渐增多的。本世纪30年代,考古工作者首先发现了山东章丘市龙山镇城子崖城址[1]。由于当时认识上的局限性,发掘者把这座城址的时代断为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距今4600—4000年)。到了90年代初,山东省考古工作者重新对城子崖城址进行钻探发掘,确认30年代发现的所谓龙山文化城应属于青铜时代的岳石文化城;而岳石文化城叠压着一座龙山文化城,在岳石文化城之上又存在着周代城[2]。尽管如此,30年代城子崖城址的发现仍具有重要意义,它促使人们积极地寻找更多的新石器时代城址。不久,考古工作者又在河南安阳后岗发现一座龙山文化城址。[3]
解放以来,新石器时代城址不断被发现。据不完全统计,自1949年至1996年8月,我国已发现新石器时代城址近50座,范围遍及黄河中下游地区、长江中游地区、四川盆地和内蒙古地区。城址年代不仅有龙山文化时代,而且也有仰韶文化时代。具体来说,河南省新发现有登封王城岗[4]、淮阳平粮台[5]、郾城郝家台[6]和辉县孟庄[7]等4座龙山文化城以及郑州西山仰韶文化城址[8]。山东省历年来发现有章丘城子崖、寿光边线王[9]、邹平丁公[10]、临淄田旺[11]等龙山文化城。近年,在滕州市薛国故城内,发现一座龙山小城[12] ;又在鲁西聊城地区发现阳谷景阳岗、皇姑冢、王庄、茌平尚庄、教场铺、乐平铺、大尉、东阿王集等8座龙山文化城。[13]湖北、湖南二省目前发现的新石器时代城址皆属屈家岭文化(距今5000—4600年),它们是:湖北天门石家河、石首走马岭、江陵阴湘城、荆门马家垸及湖南澧县城头山等。[14]在成都平原地区,近年发现有新津宝墩、都江堰芒城、温江鱼凫城、郫县古城等龙山文化时代城址。[15]在内蒙古地区,解放以来发现的龙山文化时代城址是:凉城老虎山、西白玉、板城、大庙坡,包头市阿善(2座)、西园、莎木佳(2座)、黑麻板、威俊(3座),清水河县后城嘴、马路塔,准格尔旗寨子塔、寨子上(2座)等,其中以凉城老虎山、包头威俊、阿善等城址最具代表性。[16]此外,属良渚文化的江苏昆山赵陵山、武进寺墩等遗址,周围以河道代替城墙,城内建筑物规格较高,其性质也应属城。[17]
我国城起源于什么时代,零星的文献记载有争议,主要有三说。一为“黄帝说”,认为筑城始于黄帝时代。《史记·封禅书》记载:“黄帝时为五城十二楼。”《汉书·郊祀志》也有类似的记载。《事物纪原》引《轩辕本纪》说:“皇帝筑邑造五城。”又引《黄帝内传》曰:“帝既杀蚩尤,因之筑城。”二为“夏鲧说”,认为夏部族的首领鲧是始作城者。《世本·作篇》载:“鲧作城郭。”《吴越春秋》称:“鲧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此城郭之始也。”《吕氏春秋·君守篇》云“夏鲧作城。”《淮南子·原道训》则曰:“昔者夏鲧作三仞之城,诸侯背之,海外有狡心。”又,《通志》云:“尧封鲧为崇伯,使之治水,乃兴徒役,作九仞之城。”此外,还有“夏禹说”,少量文献材料谓夏禹为始作城者。如《太平御览》卷一百九十二引《博物志》云:“处土东里隗责禹乱天下,禹退作三城,强者攻,弱者守,敌者战,城郭盖禹始也。”以上三种观点哪一种更切合实际,仅靠有限的文献材料,是难以作出判断的。
新石器时代诸城址的发现,为研究我国城的起源提供了可靠材料。目前来看,至少有以下两点是可以肯定的:一是夏鲧时代即已广泛筑城,夏禹不是始作城郭者。夏鲧是尧舜时代人,一般认为尧舜时代与龙山文化时代有关。[18]目前已发现大量龙山时代城址,说明筑城技术在夏鲧时期已被人们所掌握。二是黄帝时期城已经出现。黄帝时期距今多少年,现难以作出准确判断,但距今至少有5000年左右。近年在郑州西山发现的仰韶文化晚期城址,距今5300—4800年,许顺湛先生认为其与黄帝时代关系密切[19],这是有一定道理的。西山城址的城墙采用方块版筑法夯筑而成,如此之高的筑城技术,不会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必然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故在西山城址建成之前的一段时期里筑城技术已经出现,我国城的起源应在距今5500年左右。
关于我国城始源于北方地区或是南方地区的问题,近年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在郑州西山城址发现之前,由于屈家岭文化城址的发现,其年代普遍早于黄河流域诸龙山文化城址,故有的学者认为“长江中游率先建筑古城”[20]。由于郑州西山发现了一座迄今我国年代最早、建筑技术最为先进的新石器时代城址,其绝对年代比屈家岭文化古城还要早,故我国城源于南方地区的观点已被事实所否定。从现有文献材料和实物材料来看,我国城还应始源于北方黄河流域。
二、城的功能
城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这就要求生产力水平必须达到一定程度,能够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资源,发明并掌握筑城技术。同时,社会的需要也是城产生的必然条件。而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其社会需要也是不同的,从而筑城的目的也不一样。从理论上讲,古代的城应具备御敌、防洪、防御猛兽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等功能。但是,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其城的功能并不一样。新石器时代的城主要具有以下功能:
一是防御敌人侵袭。在新石器时代后期,由于贫富分化、私有制、阶级的萌芽,又由于人口的增长导致需求的增加,故部落之间的掠夺性战争不断发生,获取财富甚至人口的意图成为战争的基本目的。为了保护本部落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各个部落都用夯土或石材构筑坚固的城堡用于防御。文献材料有许多部落之间进行掠夺性战争的记载,新石器时代仰韶、龙山时期众多城址的发现,应是诸部落之间相互征战记载的具体反映。
城的第二个功能是用于防洪。在新石器时代后期,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人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有限,再加上当时时常发生洪水泛滥灾害,从而造成极大的损失。文献材料中有许多关于尧舜时期洪水泛滥和人们治理洪水的记载。如《孟子·滕文公下》、《淮南子·本经训》以及《史记·五帝本纪》等。面对洪水泛滥,人们除了进行治理之外,还采取建筑城墙的办法把居民区圈围起来,从而在一定程度抵御洪水泛滥之危害。多年来,一些学者已经认识到筑城与防洪有着密切的关系。徐旭生先生认为:“城同堤防本来是同一的东西:从防御寇盗来说,就叫作城;从防御水患说,就叫作堤防。”[21]徐中舒先生认为:“古代黄河下游广大平原半穴居的村落,必须在地面上构筑城垣,以防河水泛滥时的侵入。”“城垣的修建,在低地穴居则为防水的必要设施。”[22]
城的第三个功能应是防御猛兽的侵袭。在原始社会,由于人口相对稀少,凶猛的野兽在人们居住区周围游荡;再加上当时战胜猛兽的能力较低下,从而造成人们惧怕猛兽的心理。在仰韶文化时期,人们在居住区周围挖掘壕沟用于抵御猛兽,如在西安半坡和临潼姜寨遗址,其居住区周围都发现了巨大的壕沟[23]。到仰韶文化晚期和龙山文化时期,人们有能力和技术去建造更加可靠的城墙设施,用以有效地防止猛兽的侵袭。
需要指出的是,新石器时代城的规模较小,城主要用于居住和自卫;而其经济、文化中心方面的功能或根本没有,或处于萌芽状态。这个特点,文献材料对城的解释已有显露。《说文》云:“城,以盛民也。”段玉裁注曰:“言盛者,如黍稷之在器中也。”《墨子·七患》亦曰“城者,所以自守也。”《吴越春秋》则曰:“鲧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此城郭之始也。”可见城的最初功能主要是用于“盛民”、“守民”,而没有使其成为经济、文化中心的目的。
三、地理环境
通过对上述新石器时代诸城址分析研究可以发现,在仰韶、龙山时代,人们已经开始注重对城的位置与周围地理环境进行有意识地选择。
首先,城必须位于台地或高岗等地势较高之处。这些台地或高岗,应是范围相对较小而平坦,且明显高出周围地区数米甚至更高,可以观察到周围较远地区的各种情况。这种位置,在现今的地名上,多被称作岗、台、城、冢、岭、墩、山或崖等,如“王城岗”、“平粮台”、“郝家台”、“阴湘城”等。可以这样说,目前还未发现一处新石器时代城址不是建在高、台地上而位于小盆地底部、低地或平地之上的现象。之所以把城址选定在高地之上,目的主要还是便于军事防御和防御洪水。因此,择高而居是新石器时代选择城的位置普遍遵循的原则。
其次,城的位置还必须紧邻自然水源。新石器时代仰韶时期,人们还未发明凿井技术。至龙山时期,尽管凿井技术已经发明,但由于这种技术尚没有普遍推广,且在高、台地上打井十分困难,故利用自然水源提供生活用水仍是人们的主要选择。现今发现的仰韶、龙山时代城址,大多位于小河流岸边或洼地、湖泊附近,有的则紧邻泉水,都具备有地上自然水源的条件。
第三、城的周围必须有一定范围的可从事农业生产的平原或小块盆地。仰韶、龙山时代的城,实际上是一个较大的聚落。城内居民平时从事农业生产,战时出征或自卫。其生活品的供给,一是靠军事掠夺;二是在无处掠夺或和平时期,只有靠城周围的田地生产维持生活。故当时选择城的位置,也要考虑到周围是否具备优越的生态环境这个自然条件。现今发现的诸城址,周围多为一望无际的大平原或开阔盆地、低丘等。
第四,基于交通和军事防御的考虑,城应建在河、湖岸边或附近。在新石器时代,人们的主要交通工具是舟船。通过制造舟船,在适宜的水域上进行交通与运输,从而扩大人们的活动范围和提高运输效率。再者,城址筑在河、湖岸边及邻近地区,这些河、湖本身就是一道自然防御屏障。
四、城址分类
现今发现的新石器时代城址可以分成四类:
第一类为缓岗类。城址座落在较平坦的缓坡、低岗之上,用夯土建筑城墙,城垣形制较规整,多为方形或近方形,以孟庄、王城岗、边线王等城址为代表。此类城址又可细分为两型:一为环壕型,在城墙四周有护城壕,如郝家台、孟庄等城址;另一是无城壕型,如王城岗城址。
第二类为台地类,也可称作台城。城建在较高的台地之上,城墙多依台地边缘峭壁而建,外侧陡直,内侧较缓,城内地面明显高于城外地面,以城子崖、田旺、丁公等城址为代表,四川地区发现的宝墩、芒城、鱼凫城、古城等城址也应属于台城类。
第三类为山城类。城址一般位于山坡之上,城的平面形状无一定规则,多用石头砌墙,以老虎山、阿善等城址为代表。
第四类为水城类。城依地势而建,城垣形状不甚规则,城墙外四周环以护城河,有的城墙紧邻自然河流而建,有的河流穿城而过,多有水门设施,城内居住区一般位于地势较高的土台之上,以城头山、走马岭等屈家岭文化城址为代表。此外赵陵山、寺墩等良渚文化遗址,周围有圆形或方形河道,也属水城类。
五、城的布局
新石器时代诸城在布局方面有一些独特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城垣规模与城内面积较小。一般城址城墙宽10米左右,城垣周长多在400—1000米之间,个别有2000米。城内面积,小者不足1万平方米,如王城岗城址;一般都在5万平方米左右,如平粮台城址;面积较大的多在20万平方米左右,如孟庄城址;只有极个别城址,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如石家河城址。之所以城址规模普遍较小,其原因一是生产力水平所限,当时人们多无能力去建造较大城垣;二是城内居民人数较少,没有必要建造较大城垣。
第二,城垣平面形状复杂多样,以方形、长方形居多,还有圆形、梯形、扇形、不规则形等。一般来说,缓岗类城址城垣多为方形或近方形、长方形。而台城、山城、水城多依自然地势而建,城垣形状大都不太规则,如城子崖城址呈凸字形,老虎山城址呈不规则三角形,走马岭城址呈不规则椭圆形。当然,个别位于地势较为平坦的水城,其城址平面也较为规则,如城头山城址呈圆形。
第三,内、外城之制尚未形成。内、外城的城垣布局在商代以后十分常见。目前发现的所有新石器时代城址皆为单一的城垣。王城岗城址虽发现了两个大小相近的并列方形小城,但东城早于西城,西城是在东城被五渡河水冲毁之后,利用东城之西墙作为西城的东墙而修筑而成。边线王城址虽有内、外二城,但大城(外城)是在小城(内城)被破坏之后就地扩展而重新建造的。
第四,城壕设施出现。在新石器时代,一些地貌条件优越的城,其城外多有护城壕设施。如西山城址城外发现有宽5—7.5米、深4米的壕沟。孟庄城址四周发现有宽60米的护城河,河深至少5—7米以上。丁公、郝家台城址也有城壕,屈家岭文化诸城都有护城河。
第五,已出现专门的陶排水管,但多数城是明水自然排流。在平粮台城址南城门中间路土下,发现有陶质地下排水管,这是目前我国发现最早的地下陶质排水管道。但这种较先进的陶水管道在其它新石器时代城址中尚未发现,也未发现其它的专门排水设施。推测一些城的某些地段可能采用开挖明沟的方式进行排水,也不排除某些排水沟是上面覆盖有林板或木棍加泥土的暗沟,但城内整个排水系统应属于明水自然排流,即利用城内地势的高低,辅之以疏导,让雨水和污水自然排流到城外。
第六,手工业作坊多分散于城内,与居住区、儿童墓葬区杂处,城内没有“市”,商品贸易尚未形成。在新石器时代后期掠夺性战争较多的情况下,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当时的手工业作坊多分散于城内,这与后期城市手工业作坊多位于城外四周有所不同。
六、防御设施及筑城技术
从新石器时代诸城址的发现可以看出,这个时期城的防御设施种类少,且比较简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城墙。这是最常见的防御设施。一般宽10米左右,有的宽达20米。坡度外侧较陡立,内侧较平缓。尚不见郭城、瓮城等防御设施。
2.城门及门卫房。平粮台城址发现有南、北两个城门,城门狭窄其中南门宽1.7米。在南门内两侧,发现有两处门卫房基址,二者依城墙用土坯垒砌而成。屈家岭文化诸城发现有水门设施。
3.护城壕。郝家台、丁公、孟庄及屈家岭文化诸城址皆发现有护城壕(河)。
4.自然设施。包括利用高地、河流、峭壁等自然设施进行军事防御。新石器时代诸城址多位于地势较高之地,又多位于河流岸边或附近,这些高地、河流都可用来进行军事防御。
在筑城技术方面,新石器时代城墙可分成石墙和土墙两种。
石质城墙主要发现于内蒙古龙山文化城址。其建造程序,首先在墙基处铺垫黄土,并层层夯实。有的石墙亦直接建在经夯打的生黄土之上。再在黄土基上以大小不等的石头错缝垒砌石墙,石墙之内及石缝之间皆填充碎石块或黄泥土。石墙外侧平齐,内侧不规整。这种内土外石的城墙,其内填土未经夯打,城墙坚固程度十分有限。
土质城墙多系夯打而成。夯土多为粘土,有的夹杂有沙质土层。用土多是在城墙内、外侧就地挖取。多为平夯,也有斜夯。夯层厚薄不一,一般在10公分左右。夯具为数根木棍集束而成,或以河孵石夯筑,或以单根木棍夯打,成都平原地区存在有板状夯具。其城墙建造技术差别较大,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基槽型。城墙由地下基槽和地上墙体两部分组成。其建筑程序是:先在拟建城墙地带挖一深沟作为城墙的基础槽,一般深2米,有的深超过5米。其宽度一般与城墙宽度相同或接近,有的小于城墙底宽。然后从基槽底部向上填土逐层夯实,待出地面后,再用土层层夯打成为墙体。一般是愈往上墙体愈向里收缩。这种带基槽的城墙,其墙体建造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版筑墙。最早见于郑州西山城址,其建造城墙系用方块版筑法,在经过修整的生土基面上分段逐层逐块夯筑起来。这种较先进的方块版筑法可惜并未在新石器时代广泛推广,目前发现的基槽型城墙,仅在边线王、后岗发现有版筑现象。而大多数城址的城墙多是堆土夯筑而成,如王城岗、孟庄、城子崖等。这样的城墙,其基槽堆土多系平夯或两侧高、中间低的斜夯。待出地面后,逐层堆土夯打至一定高度,其城墙坡度较缓,有的还有护城坡。
二是平地起夯型。这样的城墙不挖基槽,把拟建城墙地段略经整平,直接在地面之上夯筑城墙,以平粮台城址为代表,屈家岭文化5城址和成都平原4城址皆属此型。屈家岭文化诸城皆为平地起建,主体部分和内、外护城坡系一次筑成,未见版筑痕迹。成都平原诸城城墙亦为平地起建,夯层不规整。平粮台城址城墙夯筑方法有一些独特之处:先在拟建城墙处夯筑出一条和城墙方向一致的小版筑墙,然后在版筑墙的外侧逐层填土夯实作为城墙基础,继而再在城墙基础的上面加高夯筑出城墙。
注 释:
[1]《城子崖》(中国考古报告集之一),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34年。
[2]《城子崖遗址又有重大发现》,《中国文物报》1992年7月26日。
[3]胡厚宣:《殷墟发掘》,学习生活出版社1955年版。
[4]《登封王城岗与阳城》,文物出版社1992年版。
[5]《河南淮阳平粮台龙山文化古城址试掘简报》,《文物》1983年3期。
[6]《郾城郝家台遗址的发掘》,《华夏考古》1992年3期。
[7]《辉县孟庄发现龙山文化城址》,《中国文物报》1992年12月6日。
[8]《新石器时代考古获重大发现—郑州西山仰韶时期晚期遗址面世》,《中国文物报》1995年9月10日。
[9]杜在忠:《边线王龙山文化城堡的发现及其意义》,《中国文物报》1988年7月15日。
[10]《一座龙山文化城址在邹平出土》,《光明日报》1992年2月25日。
[11]张学海:《泰沂山北侧的龙山文化城址》,《中国文物报》1993年5月23日。
[12]《薛故城勘探试掘获重大成果》,《中国文物报》1994年6月26日。
[13]《鲁西发现两组八座龙山文化城址》,《中国文物报》1995年1月22日。
[14][20]张绪球:《屈家岭文化古城的发现和初步研究》,《考古》1994年7期。
[15]《成都平原发现一批史前城址》,《中国文物报》1996年8月18日。
[16]田广金:《内蒙古长城地带石城聚落址》,《纪念城子崖遗址发掘60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齐鲁书社1993年版。
[17]车广锦:《良渚文化古城古国研究》,《东南文化》1994年5期。
[18]李民:《尧舜时代与陶寺遗址》,《夏商史探索》,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19]许顺湛:《郑州西山发现黄帝时代古城》,《中原文物》1996年1期。
[21]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科学出版社1960年版。
[22]徐中舒:《论巴蜀文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23]《西安半坡》,文物出版社1963年版。巩启明、严文明:《从姜寨早期村落布局探讨其居民的社会组织结构》,《考古与文物》1981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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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汾陶寺龙山时代城址
200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二队在山西省文物局、襄汾县文化局、陶寺乡镇政府的多方支持下,与临汾市文物局合作,经过两个工作季的工作,对陶寺遗址进行了调查、钻探和发掘,目的在于弄清城址的形状,确定城垣时代,了解城墙的结构。调查、钻探工作主要围绕确定城址的南墙和西墙进行,同时对城里的部分地区也做了钻探。
2001年共开挖探沟8条,有6条主要集中在Ⅰ区,其中5条对东墙(Q4)进行解剖。Ⅰ区另一条探沟T6发现大型窖穴遗迹。Ⅴ区开探沟一条,了解北墙Q2、Q3西部中断情况。在Ⅵ区开探沟一条,对南墙(Q6)进行了解剖。本年度发掘面积共计354平方米,发掘解剖陶寺文化城墙2道,清理了陶寺文化灰坑24个,窑洞式白灰面房子2座,灰沟3条,宋元墓葬4座。 通过钻探和发掘,对陶寺城址有了进一步认识。根据北墙(三道)、东墙、南墙(两道)的钻探与探掘,大略推测陶寺城址平面应为圆角长方形,方向312°。最内侧北墙Q3与内侧南墙Q6之间长度约1725米,中间一道北墙Q2与外侧南墙Q6之间长度约1800米,最外侧北墙Q1与外侧南墙Q5之间长度2150米,南墙Q6即城址的宽度约1500米。因北墙Q1保留长度过短,加之西墙尚未确定,估计陶寺城址Q2与Q6之间的城内面积约200万平方米以上。
Q4东墙长1660米左右,宽8—9米。IT1、IT3中,Q4地基平坦,无墙基槽,其建筑方法为先在内外两侧分段板筑夯土挡土墙,每段长约1.4、宽0.8—0.9、残高1.5米。挡土墙夯土质量高,夯窝直径约5厘米。夯层厚10—25厘米。IT3Q4东外侧墙根保留夹板筑痕迹,每条板痕宽0.25、长1.4米。两侧挡土墙打好后,再于挡土墙之间填土踩踏或夯砸形成墙芯。墙芯填土比较坚实,分层明显,每层厚5—25厘米。Ⅰ区探沟所揭露的Q4墙体均被陶寺文化晚期地层和灰坑所叠压或打破。墙体中包含陶寺文化中期的陶片,可辨器类有单把鬲、釜灶、扁壶、折肩罐等。墙体又叠压着陶寺文化中期的地层或遗迹,故Q4年代当始建并使用于陶寺文化中期,于陶寺文化晚期被废弃。
新发现南墙两道,外侧(南侧)一道编为Q5,内侧(北侧)一道编为Q6。Q5与Q4连接,近于曲尺形,总长约875米。Q6位于Q5的北侧,二者大致平行,相距200米。在Q5向北曲折部位,二者相距约100米。Q6的东端向Q5靠拢,尽头处相距约10米左右。Q6西端到达宋村沟边。Q6长度约1550米。Q5、Q6宽度接近,均在8-9米左右。在城址东南部Q5、Q6之间,还钻探出一堵方向与Q6垂直的墙,编号为Q7,其北端与Q6相接,长度可确定部分约长50米;其南端距Q5约150米。
VIT1解剖南墙Q6的中偏西段,得知Q6结构与IT1、IT3中的Q4略同。惟Q6地基受原生土斜坡地面的影响,南侧城外高而北侧城内低,于是先挖深约3米的基槽,再平夯至城内生土地表,然后在城内侧筑夯土挡土墙,以城外生土陡壁为自然挡土墙,再填土夯筑墙芯。Q6夯窝不规则,推测为方形带平面砾石拍打而成。挡土墙夯土质量较好,坚硬。而墙芯平夯土软硬不均,但夯层明显,每层土质土色略有不同,厚度或8、或12、或20厘米,有一定的规律。VIT1解剖Q6段基槽打破生土,其下没有叠压文化层。然而Q6被人为挖毁减低至城外(南侧)生土地表平面以下,其上叠压的第14层包含陶寺文化晚期陶片。Q6夯土层内包含的陶片除少量陶寺文化早期陶片外,大多数陶片均为陶寺文化中期,可辨器类有单把鬲、�、釜灶、扁壶等。由此可证南墙Q6与东墙Q4大致同,墙体总体残留高度(含基槽内基础夯土墙体)约4.5米。
探沟VT1靠在最内侧北墙Q2和Q3西段断头处。其堆积层位是:第①层为耕土层,第②层为现代扰土,第③、④层为唐宋文化层,第⑤层为陶寺文化晚期层,第⑤层下为砂石层,厚1.3—1.4米,砂石层下为生土,未见墙体。据地层堆积推测,Q2、Q3西段可能已毁于洪水。
陶寺城址西墙目前尚未找到,唯在宋村沟东岸发现几处零星的夯土。而南墙(Q6)西端已延伸至宋村沟东岸。在宋村沟西岸钻探未发现夯土堆积。宋村沟宽约200—350米,深约60米。推测西墙可能已毁于宋村沟,但也不排除当时陶寺城址即以宋村沟这条深沟巨壑作为城址西侧的天然屏障的可能,关键在于确定宋村沟形成和存在的地质时代。
在城内的Ⅰ、Ⅱ区还钻探出四道夯土墙,编号分别为Q8、Q9、Q10、Q11,其形状、时代和性质尚不明了,不排除大城内有小城或大型建筑群围墙的可能。 此外,在城内还发现有夯土堆积数处,其大小不一,面积在10—80平方米不等,有可能是建筑遗存。
城内东南部Ⅰ区探沟T6还清理出三个大型窖穴遗迹,有打破关系。窖穴多为圆角长方形,长约3—4米,宽度尚不明,深3米左右,坑壁有螺旋坡道下至坑底。窖穴均打破生土壁。窖穴有陶寺文化早期的和中期的。窖穴内废弃堆积是夯土建筑垃圾,还出土了一大块精美刻花白墙皮。夯土质量和白灰墙皮的质量大多很好,有些白墙皮表面平整光洁,质地细腻坚硬如白瓷。
陶寺城址是目前发现的黄河流域史前最大的一座城址。它结构布局较为复杂,夹板石砸夯土的主要建筑方法比长江中游屈家岭文化古城的堆筑法进了一大步,但是落后于夏商时期城垣和夯土台基集束棍夯法,这些都说明陶寺城址正向城址发展的高级阶段迈进。另一方面,陶寺城内外已发现有红铜铃与砷青铜齿轮形器,朱书“文字”,分级墓葬包括大型“王墓”,礼乐重器包括“土鼓”、鼍鼓、特磬等多种与文明起源密切相关的物质遗存。大型窖穴的存在暗示陶寺城址内大型仓储功能区的存在,这是早期国家所应当具备的功能区。大型窖穴废弃堆积中出土的精美刻花白墙皮和高质量的夯土及墙皮,都说明城内有高等级的夯土建筑。陶寺城址如此大的规模,如此复杂的结构,已开始显现出它存在着惊人复杂的社会组织和高度发达的政治权力机构以及早期国家的某些特征,因此推测陶寺城址很可能是当时的一处重要都邑性聚落,其在探索中国古代文明起源重大学术课题中具有突出地位。 (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 领队:何 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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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王城岗城址
2002、2004年,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与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河南登封王城岗遗址的考古发掘中,发现一座面积达30万平方米的龙山文化晚期大城址,这是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中的重大发现,也是目前在河南发现的最大的龙山文化城址。龙山文化晚期的遗迹还有祭祀坑、灰坑等。出土遗物有陶器、石器、骨器等,以陶器为主。龙山文化晚期王城岗大城的发现,为早期夏文化研究和禹都阳城的确认提供了重要资料。
题目:登封王城岗城址的年代及相关问题探讨
作者:方燕明
关键词:河南登封王城岗城址 龙山文化晚期 夏文化 禹都阳城
提要:2002~2005年,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与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河南登封王城岗遗址进行了大规模的考古调查、钻探和发掘工作,其中最为重要的当属王城岗大城和城壕的发现。大城和城壕的年代初步推断为龙山文化晚期。王城岗小城有可能为“鲧作城”,而王城岗大城有可能即是“禹都阳城”。王城岗考古工作的新发现为研究早期夏文化和禹都阳城的地望提供了全新的、重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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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头遗址宫城
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中心区
作 者: 许宏 发布时间: 2005-6-17 13:29:35
近年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在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展开了大规模的勘察与发掘。在该遗址宫殿区外围发现了纵横交错的大路,确认了二里头文化早晚期大型夯土基址群的存在,2003~2004年又发现了宫城城墙,基本搞清了宫城城墙及道路的范围、结构和年代。此外,还发现了成组的贵族墓葬、车辙、夯土墙和绿松石器制造作坊等重要遗存。
宫殿区外围发现的四条大路宽达10余米至20米左右,由二里头文化早期至晚期一直延续使用。宫城平面略呈纵长方形。城墙沿已探明的四条大路的内侧修筑。宫城面积约10.8万平方米。宫殿区内已发掘的大型建筑基址达到9座。二里头文化早期即有多重院落的大型夯土基址,大型基址之间的通道下发现有长逾百米的木结构排水暗渠。已确认二里头文化晚期宫城内至少存在两组具有明确的中轴线规划的大型建筑基址群。
二里头文化早期大型建筑基址院内发现的贵族墓葬成排分布,多铺朱砂、有棺痕,出有铜器、玉器、漆器、白陶器、原始瓷器、绿松石器、成组蚌饰、海贝和大量陶器。这是二里头遗址发掘中首次在宫殿区内发现的随葬品丰富的贵族墓。其中一座墓随葬一件大型绿松石龙形器,器物全长逾70厘米,由2000余片形状各异的细小绿松石片粘嵌于有机物上,组成龙身和图案,鼻、眼则充填以白玉和绿松石。绿松石龙巨头蜷尾,龙身曲伏有致,是难得的珍品,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
始建于二里头文化二、三期之交的二里头遗址宫城,是迄今可确认的中国最早的宫城遗迹。纵横交错的中心区道路网、方正规矩的宫城和排列有序的建筑基址群,表明二里头遗址是一处经缜密规划的、布局严整的大型都邑。它是迄今可以确认的中国最早的具有明确规划、且与后世都城的营建规制一脉相承的都邑遗址。二里头遗址的布局开中国古代都城规划制度的先河。
在宫殿区南侧大路发现的车辙痕,是迄今所知我国最早的车辙遗迹,它的发现将中国双轮车的出现时间上推至二里头文化早期。而属于二里头文化四期的大型夯土工程和绿松石器制造作坊的发现表明,二里头遗址在这一时期仍属高规格的大型聚落,尚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并未像以前所认为的那样已全面废毁。进一步的探索将会不断深化我们对这座处于中国文明形成阶段的初期王朝重要都邑的认识。
二里头遗址发现大型围垣作坊区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继发现道路网、宫城、中轴线规划的夯土基址群、绿松石器作坊等重要遗存之后,继续探索二里头遗址的聚落形态,并取得了重要收获。 2004年秋季,初步查明绿松石器制造作坊的范围、使用年代;当年秋一今年春,在宫城南部新发现了一处与宫城并列的大型夯土围垣设施;去年春一今年春,全面揭露了2002年秋季发现的6号基址,搞清了它的平面布局、结构及演变过程。
2004年春季在宫城以南发现二里头文化第四期的绿松石料坑(含原料、毛坯、破损品及废料)后,当年秋季即在该坑周围进行了仔细的钻探,并做了局部试掘。经钻探知,料坑附近及以南不小于 1000平方米范围内集中见有绿松石料,此范围以外则基本不见。由此推测,这里应是一处绿松石器制造作坊。从现有出上遗物看,该作坊的主要产品是绿松石管、珠及嵌片之类装饰品。作坊至少从二里头文化第三期即已存在,一直使用至四期末。
2004年春,在宫城以南新发现了一堵与宫城南墙大体平行的夯土墙(编为3号墙),确认其长度逾200米,始建并使用于二里头文化四期晚段。当时即推测该墙可能为另一处围垣设施的北墙。当年秋季,循此线索进一步追探,结果又发现了始建于二里头文化第二期的墙垣 (编为5号墙)。
5号墙为围垣设施的东墙北段、东北角和北墙东部。其中东墙与宫城东墙呈一直线,已知长度达80余米,向南为四角楼村民宅所压。北墙北距宫城南墙约 10--11米,与其大体平行,已知北墙长度逾160米,向西破坏较甚,难寻踪迹。5号墙宽度约1、残存高度仅0.2--0.4米。一般直接建于生土之上,土质纯净,夯筑质量较差,夯层较厚,末发现夯窝。经解剖知,东墙和北墙外为二里头文化二至四期的大路,墙内为紧贴墙体挖建的二至四期的灰坑,但均未破坏墙体。围垣设施的始建年代为二里头文化二期,至少东部地段延续使用至二里头文化四期或稍晚。 ·
二里头文化末期增筑的3号墙,位于上述5号北墙以南约7米,与5号墙大体平行。墙宽与宫城城墙一样,约2米,有较宽深的基槽,夯筑质量高于宫城城墙。已确认的长度达200余米,东端与同期建筑相连,因破坏较甚,建筑形制已不得而知,西端则为四角楼村民宅所压。始建年代为二里头文化四期偏晚。推测该墙应为围垣设施北墙的中段和西段,为北墙的加固增筑部分。
因被后代遗存及现代民房破坏和压占,该围垣设施的东墙向南延伸的情况、北墙向西延伸的情况,以及西面、南面是否也存在有围墙,尚不得而知,有待继续追探。发掘者倾向于认为它是一个封闭的空间,新近发现的绿松石器制造作坊、早年发掘的铸铜作坊均应在其范围之内。这一围垣设施为探索二里头遗址的官营手工业作坊区及其社会生产结构和城市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在5号墙北墙外侧近东北角处,发现一座中型夯土基址(10号基址)。基址呈长方形,东西长近20、南北宽约9米。该基址建于宫城与围垣设施之间的大路上,南依5号墙,始建年代为二里头文化四期。
6号基址位于宫城东北部,1号宫殿基址以北。该基址系一座庭院式建筑,由北殿、西庑和东、南围墙及其圈围起的庭院组成。与2号基址一样,它也是依托宫城东墙建成的,即以宫城东墙为其东墙。整个基址略呈横长方形,东西长56.6— 58、南北宽约38.3(东部)、49.5米(西部),总面积逾2500米。
基址遭晚期破坏较甚,仅存地面以下的基础部分。北殿东接宫城东墙,全长约54米,西部基槽较宽,约16米,中东部缩至约8米。基槽内现存夯上厚度约 1.5、最厚2.8米。在台基南、北侧各发现一排柱础,间距一般约3米,分别残存10和2个,对应的间距约为9米。西庑北段与北殿夯土相连,基槽较深,南北长约14米。西庑南段系一单独的夯土台基,南北长13米。在二者的东缘发现南北成排的柱础共8个,大致呈直线排列,且与2号宫殿基址西庑的廊柱在一条直线上,向北与北殿南缘的柱础垂直相接。柱础距夯土西缘的宽度约7米。西庑的南、北段夯土相距约7米,中间位置有一小夯土台,其他部分均为路土,推测是一门道。6号基址的南墙即2003年发现的I号墙,与宫城东墙垂直相交,宽约1.7米,南距 2号宫殿北墙约9米。其西部向南拐折约 7米,拐折处的院内一侧附建了一座曲尺形的夯土建筑,东西最长约18、宽约6米。该建筑至西庑之间的距离约8米,可能是6号基址的又一处通道。
6号基址区域内遗存的层位关系及出土遗物表明,该基址的建筑与使用年代为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通过解剖,搞清了基址的结构与营建顺序。
该基址以西,至少还有一座与其大体同时的大型夯上建筑基址(11号基址),目前仅基址东缘在发掘区内露头,详情有待进一步探明。
6号基址与2号基址的宽度大体相等,均依托官城东墙而建,西庑柱础南北一线,反映了这一区域宫室建筑布局的继承性。但始建于二里头文化第三期的 1、2号宫殿建筑群,均是依中轴对称的理念设计建造的,增建于第四期的6号基址则明显不具有中轴对称的特征。它的发现提供了二里头遗址宫室建筑的又一类型。6、10、11号基址等一系列大中型建筑基址的兴建,服务于贵族的手工业作坊区的持续兴盛及其所反映的二里头文化末期二里头遗址的面貌与性质等问题,都具有相当重要的学术意义,有必要进行深入的探究。
来源:中国文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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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茌平教场铺龙山文化城址2004年发掘
鲁西考古的重大突破-山东茌平教场铺龙山文化城址2004年发掘收获
作 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队、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聊城市文物局 发布时间: 2005-6-17 13:32:01
2004年4-7月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工作队、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聊城市文物局三方合作组成的“山东茌平教场铺龙山文化遗址发掘与研究”课题组,对聊城市茌平县教场铺遗址进行了第四次发掘。本年度的重要收获是发现了属于山东龙山文化晚期的城墙。另一重要收获是清理了一批与城墙有关奠基坑、祭祀坑等遗迹。
根据发掘计划,在发掘前对遗址进行了重点钻探,钻探结果显示有规律的夯土存在,据此判断可能有城墙存在,钻探的结构显示城址平面略呈椭圆形,其东西较长,大约230米、南北较短,大约180米,城内面积近5万平方米。为进一步搞清城墙的结构、年代和性质等问题,我们分别在北、西和西南部开三条探沟,编号分别为TG2、TG3和TG4, 在TG2内解剖的城墙分为Ⅰ、Ⅱ两期。其中第I期城墙为始建的城墙,系用较纯净的黄沙混合少量红色黏土分层夯筑,局部夯层较为清楚,每层厚约5-8厘米,夯窝不明显。夯层内几乎不见遗物。第Ⅱ期城墙斜压在第Ⅰ期城墙内外两侧和顶部,Ⅱ期城墙夯层较厚,在夯层之间发现了被夯碎的完整陶器,应该是城墙奠基的一种形式。
TG3内城墙的外侧清理出当时的城外地面,在当时地面和城墙间有壕沟,可以认为就是城壕。城壕上口宽13.35米、目前清理的深度为1,70米,下部的宽度和结构由于地下水位较高,不能发掘到城壕底部而无法判断。
在TG2内解剖过程中发现一批祭祀遗迹,其中8号祭祀坑位于TG2的中部,被第II期城墙叠压同时打破第I期城墙。推测应该是在第I期城墙使用一段时间后,对城墙进行二次修补时,在修筑第II期城墙前举行与奠基等仪式时形成的。该坑平面呈勺形(葫芦形),斜直壁,平底,柄的底部较勺的部底部略深。坑内填土经过了夯打,比较坚硬。坑底部出土了大量陶片,有些相对集中出土的陶片显然是属于同一个体,表明是将完整陶器打碎后埋入的。从陶器的形态观察为龙山文化晚期的典型器物,为确定城墙的年代提供了准确依据。
10号奠基坑位于TG2内,同样被第II期城墙叠压、又打破第I期城墙。其成因与8号祭祀坑相同,也是同为第II期城墙奠基举行仪式相关的遗存。奠基坑结构较为特殊,平面由大小两个内切圆构成,内切小圆剖面呈袋形,与外圆之间形成宽约0.50米的倾斜状台阶。遗物集中出土在内切小圆内。坑内填土也分为两层,内切小坑内填土为较松散的灰黑土,外圆范围内的填土经过夯打,非常坚硬。坑底部贴近坑壁东西两侧,分别出土了成年男性的盆骨下肢骨和儿童女性的头骨。在成年男性的下肢骨上看到了明显的打击至折断的痕迹。
6号祭祀坑位于城内的中部。平面呈圆形,直径在1.60-1.70米之间,斜直壁,深约0.30米。在祭祀坑底部,出土了明显是被打碎的陶器,另外,坑底部还出有兽骨、卜骨等遗物。这些陶器、卜骨、兽骨应该有特定的摆放位置:坑底部之间是一件带环状把手的覆钵形大器盖,器盖西北侧是一具兽骨,动物种属尚需鉴定,以穿过器盖的东西向轴线为界,轴线以南贴近祭祀坑坑壁几乎等距离分布着四枚卜骨,其余遗物则散落在坑内各处。中间为圆形器盖和成块的动物肢体、坑的南半部呈扇形分布卜骨,这些遗物之间应该存在某种特定的关系,这些遗物的摆放规律应该反映了当时人们的某种思想观念。6号祭祀坑的位置也比较特殊,它位于遗址中部偏北,根据以往的发掘经验,这一区域是城址中较为重要的地区,面积较大、加工较为精细的房址、陶窑、部分祭祀坑均出自这一区域。
本年度的发掘还获得了一批龙山文化的陶器、石器、骨器、蚌器、角器等重要遗物。陶器中夹砂陶主要有篮纹罐、绳纹罐、方格纹罐、菱形网格纹罐、盆形鼎、罐形鼎、鬶、甗等,泥质陶中主要有磨光蛋壳黑陶杯、磨光黑陶三足盘、平底盆、圈足盆、罐、磨光褐陶豆等。其他遗物有大量蚌刀、蚌镰、蚌铲、骨锥、骨镞、石凿等。最为重要的,是六号祭祀坑内出土了四枚卜骨。这是年代较早的卜骨,其中三件有明显的灼痕,一件只是加工了边缘,还未使用。
教场铺龙山文化城址的发现,对中国古代社会复杂化进程的研究、中国早期国家起源与形成以及夷夏两大文化集团相互关系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城市的出现是文明社会形成的重要指标之一,龙山文化晚期是中国古代文明化进程的重要阶段。教场铺龙山文化城址的发现以及科学发掘、科学研究,应该对中国古代社会复杂化进程的研究提供丰富、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鲁西地区以往的考古工作相对薄弱,文化面貌较为模糊,而这一地区的历史地位又十分特殊与重要。它处在中原地区华夏文化集团和海岱地区东夷文化集团的交界地带,教场铺城址发掘所揭示出复杂的文化因素充分说明了这一特点。因此,对教场铺城址进行充分的研究,是理清夷夏关系的重要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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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密新砦城址发掘城墙西北角与浅穴式大型建筑
(8月31)
作 者: 发布时间: 2006-9-1 0:20:45
近年来,作为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和第一阶段的课题之一,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组成的新砦课题组去年对城墙西北拐角进行大面积的发掘与解剖,再次证实新砦城墙的存在,同时,对城址中心区浅穴式大型建筑进行了大面积发掘,初步认定这是一处规模宏大、建造考究的露天浅穴式建筑,其功能很可能与古籍所载“坎”“�”之类的祭祀遗迹有关。
2002—2003年钻探表明,新砦城墙的西北角平面大致呈直角布列,这样的分布状况喻示着城墙西北角不会是自然形成的壕沟,应该是人工主动建造所致。为了证实这一推测,去年,新砦课题组选择城墙西北角进行大面积揭露。整个发掘区大致呈拐角形,加上扩方,合计发掘面积达300余平方米。
发掘结果表明,西北城角平面大致呈圆弧形,其地层堆积与往年在北城墙、东城墙和西城墙上解剖的探沟一样,也是二里头文化的壕沟打破了新砦期的城墙,新砦期的城墙结构和夯筑方法也与往年发现的一致。这种城墙内转角呈圆弧形正是龙山时代城墙的特点之一。此外,新砦城墙的特点还有:一是护城河与城墙紧紧相连,即城墙的脚下即为护城河。这种做法,或许是城址的原始性使然。不宜拿商代以后的城墙与护城河有间隔的模式来套史前城址。其二,新砦城墙的夯层局部为斜夯层,不像郑州西山或新密古城寨那样使用小板块夯筑法。这种斜夯堆筑法的城墙,常常与自然河道相结合,从城墙外边观察,墙高沟深,构成了有效的防御功能,但是从城墙内侧来看,城墙并不十分嵯峨。这种特点也见于湖南、江苏和山东境内的部分史前城址当中。新砦城墙这些特点或许是吸收了长江流域和黄河下游部分史前城址的筑墙技术,不能据此就否认它的城墙性质。
新砦城址中心区的浅穴式大型建筑位于中心区即内城的中部偏北处,开口于二里头文化层之下,上距地表最高处有1.75米,其建筑和使用年代为新砦期晚段,废弃于二里头文化早期。该建筑西端已遭农田破坏。东端被近代扰土层破坏掉中间部分,只在东端的南、北段保存垫土层,据此可以大体推断出东端的位置。现存部分整体呈刀把形,主体为长条形,唯东端向南内收2.4米。“北墙”方向为东偏北40度。现存东西长92.6、南北宽14.5米,总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该建筑结构为浅穴式,其建筑过程为(一)首先挖成一个低于当时活动地面的大型基础浅坑。基坑的底部整平,并铺设2层厚5—10厘米的垫土层直接覆盖在原有大路的路土上。(二)在浅槽的南北壁(现在只能看到南、北壁,原或为周壁)上抹一层厚2—4厘米的黄泥,既美观,又能够阻挡壁外的活土不致短时间塌落。(三)在涂抹黄泥之后即开始活动,形成最初的底层踩踏面。(四)经过一段不太长的时期之后,涂抹的黄泥很容易塌落,于是便贴着黄泥的内侧再加筑一条质地细腻紧密的宽25—40厘米的纯净土,该条带状的纯净土,似经过夯打,有明显的分层现象,类似一道“窄墙”,以再次加固基坑周壁。在南“墙”局部内壁还可以看到残留有涂抹的白灰皮。这道“窄墙”直接叠压在第一层踩踏面上,与它同时期使用的踩踏面也在第一层踩踏面上再次加高,形成第二次使用时期的踩踏面。(五)再经过一段使用时期,第二次加筑的“窄墙”也会损坏,于是便在它的内侧加筑第二道“窄墙”,与之相符合形成第三次踩踏面。
这种不断加筑、不断使用的过程使得靠近南、北壁的地层从平面上看,最外侧是一条窄窄的黄泥条,靠里边则是含有红烧土块的黄土带。有的黄土带上还有火烧的痕迹。无论是黄泥条还是这些“窄墙”,不会具有承重作用。其作用在于美观和加固基坑内壁,所以,在“窄墙”上见不到明显的柱洞。
从贯穿大型建筑南北的解剖沟剖面上观察,靠近南、北边的踩踏面用特意选取的纯净白土铺就而成,经过雨水冲刷和浸泡后形成“千层饼”状,两边地势稍高,靠近建筑中间部位的踩踏面土质稍差,含不少红烧土颗粒和炭灰以及灰土,也不如两边的地势高,而且因遭受到二里头文化早期地层的破坏,许多地方只剩下1—2层踩踏面了。
在大型建筑的南部“窄墙”处,发现数处“窄墙”中断形成宽0.7—1.7米缺口。在这些缺口当中,有的还发现有呈斜坡式的碎陶片通向场外,或许是“门道”之类的出入口。沿这一大型建筑的南、北边断断续续的分布着一列宽数十厘米—1米多的红烧土层。其走向基本与南、北“窄墙”相一致。经解剖得知,这些红烧土堆积,有的是后期废弃堆积,有的是整治地面所使用的夯土层,与大型浅穴式活动场所的地面有关。这一浅穴式建筑不仅在其边缘部位不见柱洞,而且在南北宽14.5米、东西长近百米的场所内部范围内,也没有见到一个柱洞。说明这一浅穴式大型遗迹原本就没有承重的柱子,很可能原来就是一处大型露天活动场所。
在这一活动场所的西段南“墙”外侧附近的地面上,发现有一具完整的猪骨架,不见灰坑,而是直接把整猪放置在当时活动场所的外边的地面上,可能是祭祀用的整猪。在距活动场所南“墙”不足2米处发现有装有大量兽骨的小灰坑,或许系牺牲的遗骸。这一大型场所位置重要,规模宏大,而且作为一处活动场所建造得颇为讲究,可见绝非一处普通活动场所。联系到在这一大型活动场所附近发现有同时期的整架猪骨和盛放较多兽骨的小灰坑,或许说明这一大型建筑遗迹与“坎”之类的祭祀遗迹有关,当然,也不排除它为一大型室外公共活动场所的可能性。
另据钻探和试掘,在该活动场所南、北侧尤其是南边数十米开外,已经发现有大量红烧土和多层垫土层等建筑遗迹。对这些相关遗迹的大面积揭露,无疑有助于最终解决这一浅穴式大型活动场所的性质问题。
文章出处:长江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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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0, 2006
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历程 朱乃诚
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历程(一)
作 者: 朱乃诚 发布时间: 2005-9-10 16:30:29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文明”这个词汇出现较早。但在中国学术界将中国文明起源作为一个学术专题进行探索,大致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而对这个课题首次进行系统研究的是夏鼐。1983年春,夏鼐在日本演讲《中国文明的起源》时,较系统地论述了中国文明起源这个课题所涉及到的“文明”一词的概念与含义,并从考古学上追溯了中国最早的文明,还指明了进一步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时间范围和大致的地域范围。
夏鼐在那次演讲中依据摩尔根--恩格斯的社会发展史学说,提出了中国文明起源研究中“文明”一词的概念和含义。他指出:“现今史学界一般把‘文明’一词用来以指一个社会已由氏族制度解体而进入有了国家组织的阶级社会的阶段。这种社会中,除了政治组织上的国家以外,已有城市作为政治(宫殿和官署)、经济(手工业以外,又有商业)、文化(包括宗教)各方面活动的中心。它们一般都已经发明文字和能够利用文字作记载(秘鲁似为例外,仅有结绳纪事),并且都已知道冶炼金属。文明的这些标志中以文字最为重要。”
如果按照夏鼐确定的“文明”一词的概念和含义,那么对中国文明起源的最早探索,可追溯至20世纪20年代末郭沫若对中国古代社会的研究。
20世纪20年代末,郭沫若以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研究方法来探索中国的古代社会。他在1930年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的序中指出:“对于未来社会的待望逼迫着我们不能不生出清算过往社会的要求,认清楚过往的来程也正好决定我们未来的走向。”“世界文化史的关于中国方面的记载,正还是一片白纸,恩格斯的《家族私产国家的起源》上没有一句说到中国社会的范围。”“在这时中国人是应该自己起来,写满这半部世界文化史上的白纸。”“本书的性质可以说就是恩格斯的《家族私产国家的起源》的续篇。研究方法便是以他为响导,而于他所知道了的美洲的红种人、欧洲的古代希腊罗马之外,提供出来了他未曾提及一字的中国的古代。”
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研究的主要是殷商社会制度,但他研究的目的是要写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中国续篇,这表明他实际上已提出了中国文明起源的问题。所以,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应是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先导。
自20世纪20年代末以来,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历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时期。即1928年至1976年的准备期(资料积累期),1977年至1985年的初步探索期,1986年至2000年的全面开展期。2001年以后,以“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的开展为标志,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又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一、1928年至1976年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主要成果
1928年至1976年期间,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大体上处于资料积累的初始阶段。1928年由当时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组对安阳殷墟的发掘,可作为这一阶段开始的标志。其中又可以1959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徐旭生为探索夏文化而开展的豫西考古调查为标志,将这时期区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在这时期的前一阶段中,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主要成果,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为探索商代文明,对安阳殷墟进行了10年15次的发掘。发现了商代后期王都的宫殿宗庙建筑基址群、甲骨档案库、王陵和千余座为祭祀王陵而牺牲的小墓或祭祀坑,出土了一批反映商文明特点的甲骨文、青铜礼器、兵器、车饰等。使学术界开始认识到商殷时期已经出现了国家。如吕振羽、范文澜、翦伯赞分别于1936年、1941年、1944年提出商殷时期已形成国家,郭沫若则在1942年认为殷周是奴隶社会。后来,曾多次主持安阳殷墟发掘的李济,依据安阳殷墟15次发掘的收获,首次探讨了中国文明的开始和特征,于1957年在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出版了《中国文明的开始》(The Beginning of Chinese Civilization)。李济在该书中指出:安阳殷墟表明的商文化,具备着熟练的铸铜技术,独立发展的文字系统,和一种复杂而有效率的军事组织。这文化表现出物质生活的富庶,高度成熟的装饰艺术,明确的社会组织和对祖先极高崇拜的神权政治。他认为所有伟大文明的发生都是于文化接触的结果,殷墟商文化是中国文明的开始阶段。他在1935年还曾推测,在殷墟商文化以前仰韶文化以后的黄河流域,一定尚有一种青铜文化,其相当于中国传统史学中夏及商代前期。后来的一系列重大发现,印证了这一推测。
另一方面是追寻殷墟商文化的源头,在山东、河南等地探索龙山期文化遗存。至1939年,梁思永研究龙山期文化遗存,在提交第六届太平洋学术会议的《龙山文化--中国文明的史前期之一》一文中,总结了龙山文化的特征,并将龙山文化分为山东沿海区、豫北区和杭州湾区;他认为龙山文化与殷文化在十个方面有着共同点,后岗二层是豫北殷文化的直接前驱。该文实际上点明了龙山文化时期是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重要阶段。
在这时期的后一阶段中,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主要成果,主要是围绕对二里头遗址的发掘与二里头文化的研究探讨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以及探索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的经济形态和私有制起源问题。
对二里头遗址的发掘,至1973年全面揭露出一座面积约1万平方米的宫殿建筑基址,以及一批铜器、玉器和大型石磬等,并将二里头遗址的文化堆积分为四期,宫殿基址、铜器、玉器属第三、四期。这些发掘资料公布后,围绕夏文化探索或早商文化研究,对中国国家起源问题展开了初步探索。如佟柱臣的《从二里头类型文化试谈中国的国家起源问题》一文认为,仰韶文化时期还未形成国家,只有到了龙山文化及其以后,才出现了夏代奴隶制国家,处于文献记载的夏族活动区域之内的二里头一期文化和王湾三期文化,年代上相当于夏,应是探索夏文化的对象;夏代晚期属于青铜时代,早期属于红铜时代。他还依据文献论证了夏代已按地域来划分国民、设立有公共机构,进而说明夏已是奴隶制国家,并依据二里头遗址第三期资料论述了早商的手工业、商业及阶级对立情况。李民、文兵的《从偃师二里头文化遗址看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一文,则主要依据二里头遗址第三、四期资料讨论了商代国家的形成与发展问题,认为二里头宫殿遗址是奴隶制国家的政治、军事中心。
对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的经济形态和私有制起源问题探讨,主要是伴随着对各地龙山文化和齐家文化以及大汶口文化研究的深入而展开的。对各地龙山文化和齐家文化的研究主要有石兴邦的《我国奴隶制国家形成前夕的社会经济形态》一文,认为黄河流域各地龙山文化和齐家文化在冶铜术、精磨和镂刻技术及制陶等工艺技术方面较仰韶文化时期有了显著提高,农业、畜牧业等生产的发展使社会分工更加明确,父权制的确立使集体劳动变成了家庭劳动,由此产生了贫富分化,私有制也因之萌生。并推测“也许龙山文化末期就是夏文化的开始,或者夏文化本身就是龙山文化和齐家文化发展到后期的一个阶段。”这时期从考古学上探索父权制的内涵,对后来的中国文明起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对大汶口文化所有制的探讨,是在《大汶口-新石器时代墓葬发掘报告》一书出版后展开的。在1975、1976年间发表了5篇论文,如宋兆麟的《我国私有制出现的重要例证-对大汶口遗址随葬制度的剖析》,魏勤的《从大汶口文化墓葬看私有制的起源》,单达、史兵的《从大汶口文化遗存看我国古代所有制的孕育和萌芽》,于中航的《大汶口文化和原始社会的解体》,鲁波的《从大汶口文化看我国所有制的起源》等。他们大都认为大汶口文化时期私有制产生了,正经历着原始社会的解体;也有人认为当时处于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过渡的阶段,生产资料以公有制为主,所有制只是有了孕育以致萌芽。
对大汶口文化研究的深入及有关问题的讨论,是引发对中国文明起源研究蓬勃开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此外,在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初始阶段中,在中原、海岱、长江中游、环太湖、辽西等全国各区域相继发现确立了一批新石器文化和商周时期文化遗存,初步建立起各地区秦以前的考古学文化编年,还对仰韶文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其中,通过对河南陕县庙底沟遗址的大规模发掘确立了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的年代和文化关系,建立起中原地区距今7000年以来至殷墟商文化的文化编年,为探索中国文明的起源奠定了基础。而对仰韶文化社会制度的探讨,则为以后对中国国家形成之前的社会制度的研究积累了经验。
二、1977年至1985年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主要成果
如果说1977年以前的中国文明起源研究,主要是考古学上的资料积累,即通过安阳殷墟的发掘,揭示灿烂的殷墟商文明;通过郑州商城、偃师二里头遗址的初步的大面积发掘,追溯早商王室文化,提出了探索夏文化、夏代国家的课题;通过对黄河流域仰韶文化和各地龙山文化的考古研究,以及大汶口文化的发现与确认,探索新石器时代晚期经济形态的变化与私有制的产生等问题,为日后探索研究中国文明的起源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创造了条件。那么1977年以后,则依据考古发现与研究的成果,明确地提出了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课题。
标志这一阶段开始的研究工作有两项。一项是唐兰对大汶口文化陶器刻划符号(或称陶文)的研究,提出中国有六千多年的文明史。另一项是由安金槐率领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开展的夏文化探索过程中,在登封告成镇西发现“王城岗”城址。
唐兰对大汶口文化陶器刻划符号的研究,是1975年以来开展的对大汶口文化社会发展阶段及私有制产生等问题研究的继续。他在《从大汶口文化的陶器文字看我国最早文化的年代》一文中认为,大汶口文化已经出现了阶级,是有文字可考的文明时代,论据有5点,如大汶口墓葬中贫富分化现象、墓葬等级差别,男女合葬墓中随葬品偏重于男性一侧,有43座墓随葬猪头、最多的一座有14头,已经有了文字等。其中最重要的一项论据是文字。他认为大汶口文化陶尊上的刻划符号“�”是文字“炅”,是我国现行文字的远祖,据此进一步推测大汶口文化是少昊文化,是从氏族社会进入奴隶制社会初期建立的奴隶制国家;并认为我国奴隶制社会时间长达3000余年,分为三期:传说时代中的太昊、炎帝、黄帝、少昊是初期,帝颛顼、喾、尧、舜为中期,夏、商、周三代为晚期。
关于汉字的起源,在20世纪70年代初,曾从古文字学的角度进行过探讨。郭沫若在1972年提出:距今6000年左右的仰韶文化半坡类型陶器上的刻划符号是类似文字的刻符,应该就是汉字的原始阶段。于省吾于1973年认为半坡陶器上的刻划符号是文字起源阶段所产生的一些简单文字,他还考释大汶口文化陶尊刻符“�”为“旦”字,并认为当时已经有了由更早的简单独体字演化成的复体字。
他们的这些研究,主要是探讨汉字的起源问题。而唐兰对大汶口文化陶器上刻划符号的考释与传统史学中传说时代的人物联系了起来,作为中国进入文明时代的主要论据之一,则将中国文明的起源问题赫然地提了出来。
唐兰的观点在学术界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并针对其观点展开了一场有关大汶口文化社会性质的学术讨论。在讨论中,唐兰坚持其观点,主张大汶口文化时期已经有了文字,进入了初期奴隶制社会,中国的文明史应从黄帝开始,已有6000年左右。
这场学术讨论持续至1979年。通过这次讨论,加深了对约距今5500~4500年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尤其是距今4800~4500年大汶口文化晚期的文化特征、社会性质的认识,以及大汶口文化晚期陶器刻划符号所体现的远古文明火花的认识。而这次学术讨论所产生的深远意义,则是在考古学界、史学界播下了开展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种子,催发了研究者对中国文明起源时间与地域的深思。
七十年代后期对夏文化的探索,是1959年豫西调查后大规模发掘二里头遗址的继续,分别在晋南和豫西展开。1977年春在豫西登封告成镇西发现“王城岗”城址后,于1977年11月在登封召开了登封告成遗址发掘现场会,提出了禹都阳城即“王城岗”城址,以及在河南龙山文化晚期探索夏文化、二里头文化是否为夏文化的问题,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这方面研究的深入与展开的讨论,为探索夏文化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同时也启发研究者先后在中原、海岱、长江中游等地区寻找距今4000年以前的城址。所以,登封“王城岗”这一中原地区距今4000年以前城址的首次发现,实际上也为中国文明起源研究拉开了序幕。
1977年至1985年期间,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尚属初步探索阶段,其特点仍然是考古探索为主导,在局部领域展开,并依据日益丰富的考古研究成果提出了重新估价中国古代文明,而最重要的是开始了从理论与具体个案的分析上进行了系统研究。这时期形成的对中国文明起源研究有明显推动作用的成果,主要有以下几项。
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历程(二)
作 者: 朱乃诚 发布时间: 2005-9-10 16:29:33
1.晋南地区新石器时代末期考古研究的突破
晋南地区的新石器时代考古,始于1926年李济进行的汾河流域的考古调查和夏县西阴村遗址的考古发掘。新中国成立后,又对晋南地区开展过多次大规模的考古调查和重点发掘。至1976年,大致确立了仰韶文化、庙底沟二期文化、龙山文化(河南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东下冯类型的考古学编年。1977年后,晋南地区新石器时代末期考古研究的重大突破,主要是在晋南探索夏文化的过程中,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单位对襄汾陶寺遗址的发掘所获得的重大成果。
陶寺遗址的面积约400万平方米,发掘前保存下来的面积有300万平方米,是迄今在中国境内发现的面积范围最大的约距今4000年以前的遗址。在1978年至1985年第一个发掘阶段中,发现距今4550年至3950年的墓葬1300多座,其中6座大墓的随葬品,有鼍鼓、土鼓、特磬、列刀、彩绘陶器、彩绘龙纹陶盘、彩绘木器等大批礼乐器,反映着墓主的“王者”的风范。发现的建筑遗存中,有大型几何图案的白灰墙皮,反映着“王气”的建筑特点。还发现有红铜铜铃、毛笔硃书的字等具有新时代气息的“知识阶层”的遗物。研究还表明以陶寺遗址为代表的陶寺文化可分为早、中、晚三期,主要分布在晋南临汾地区,文化面貌既有中原地区的特征,又有北方地区的特点,还有海岱地区与环太湖地区的因素。
陶寺遗址的这些发掘收获是空前的。这个发现在探讨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引起研究者的普遍重视。其中,发掘者高炜、高天麟、张岱海等认为陶寺文化早期的年代约略早于夏代,当时可能处在军事民主制阶段,但也可能已经冲决氏族制度的躯壳,进入了阶级社会,“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礼记·礼运》)的国家(或国家雏型)已经产生。他们还推测陶寺遗址、墓地很可能就是夏人的遗存,也可能是与夏人居处邻近的另一个部落。李民则从古代文献的分析结合陶寺遗址的发掘收获,提出陶寺遗址可能是尧舜时代的遗存的看法。而苏秉琦于1985年11月7日在侯马召开的“晋文化研究会”上指出:陶寺是北方、中原两大文化区文化汇合点上相互撞击发生裂变形成的一颗新星、磬和鼓、朱绘龙纹盘、成套朱黑漆木器、刀俎等,是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文化发展到较高水平的产物。后于11月14、15日又指出陶寺遗址就是一处古城,它所反映的社会发展水平是国内其他同时期遗址所难于比拟的。
这些论述表明,陶寺遗址的发掘,提出了国家起源、晋南夏人遗存、尧舜时期的史实、距今4000年以前的古国等问题,极大地推进了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
2.对环太湖地区良渚文化在中国文明起源中作用的初步认识
良渚文化主要分布在太湖地区及其南部的杭嘉湖地区。最早是在1934年发现于浙江省吴兴钱山漾遗址,1936年对余杭良渚遗址进行了首次发掘,至20世纪50年代初一直把它作为龙山文化杭州湾区的代表性文化遗存。50年代末发掘了钱山漾遗址后命名为良渚文化,至1977年明确其年代为距今4000多年至距今约5300年。由于考古发掘中没有发现重要的遗迹现象和珍贵的文物,一直认为环太湖地区的原始文化落后于中原地区。1973年在杭州湾南岸的余姚河姆渡遗址发现约距今6500年以前的已经过初步发展的原始稻作农业文化遗存之后,才逐渐改变这一看法。而引起研究者对良渚文化在中国文明起源研究中具有重要地位的认识,则主要是在良渚文化墓葬中发现了做工极为精致的玉器和良渚文化的土墩墓地。
良渚文化墓葬中出土玉器,尤其是刻有兽面纹的玉琮,最早是于1973年发掘江苏省吴县草鞋山遗址良渚文化墓葬时明确的,1977年春夏之际发掘吴县张陵山良渚文化墓葬时又印证了这一现象。于是,在1977年10月8日至17日于南京召开的“长江下游新石器时代文化学术讨论会”上,与会代表明确提出了良渚文化出现私有制、处于文明时代的前夜等看法。如南京博物院的代表汪遵国认为,良渚文化中造型丰富多彩的玉器、特别是玉制礼器,是良渚文化的一个显著的特点,提出良渚文化正是处于文明时代的前夜。吴汝祚认为能享有这种玉琮的人,在社会上是有特殊地位的,这就反映了阶级社会正在产生或处于前夕。牟永抗、魏正瑾认为良渚文化的这些发达的农业部落,已经饲养家蚕,出现丝麻织品和相当进步的竹编工艺,再加上大量精美玉器,特别是大型玉琮、玉璧的制作,说明了当时的江南地区更已成为我国新石器时代中比较先进的地区之一。在良渚文化原始文明的发展高潮之中,我们似乎听见了私有制走近的脚步声。
这些发现和研究认识,引导着研究者对良渚文化墓地与墓葬的进一步探索。在1978年至1985年内,先后发掘了江苏省武进寺墩、昆山绰墩与少卿山、吴县张陵山东山、上海市青浦福泉山墓地,以及浙江省海宁千金角与徐步桥、平湖平丘墩、余杭吴家埠、嘉兴雀幕桥、德清辉山、海宁三官墩与郜家岭等浙北地区的一批小墓。其中,武进寺墩良渚文化“玉敛葬”墓的发现和对其认识的深化、青浦福泉山良渚文化土墩墓地的全面揭露,是这时期良渚文化研究的两项重要成果。
武进寺墩墓地在1978、1979、1982年分别进行了发掘,发现3座一排规模较大的墓葬。3号墓最大,墓主为20岁左右的青年男性,随葬陶、石、玉器100余件,其中以随葬玉制礼器琮、璧为特色。玉琮33件,置于人骨架四周;玉璧24件,置于人骨架上下或头前脚后。发掘者汪遵国等人结合《周礼》中对玉琮、玉璧用途的记述,认为这是史前的玉敛葬,寺墩墓地是良渚文化一处氏族显贵及其家庭成员的墓地;并通过分析玉琮上的兽面纹与商代青铜器上的饕餮纹,还提出良渚文化是中国古代文明的渊源之一。汪遵国还进一步分析了已发现随葬有玉器的良渚文化墓葬及玉器制作特点,进一步认为良渚文化已有一批掌握熟练技术、专门从事琢玉工艺的玉工。琢玉与制陶同样,已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当时的社会即将跃进文明时代的门槛。这些认识,在当时都是开创性的,对后来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影响。
青浦福泉山遗址在1982年发掘了一座良渚文化墓葬,出土随葬品119件,有大玉璧、玉琮、玉镯、玉钺等一批玉石器。1983~1984年对福泉山遗址进行大规模发掘,除了发现一批良渚文化的墓葬,出土一批精美的玉器、陶器等遗存外,更重要的是,这次发掘明确了福泉山这一土墩上的良渚文化墓地,是当时人工堆筑起来的高台墓地,其规模长约84米、宽约74米、高约8米,苏秉琦誉此为“土筑金字塔”。这一认识对良渚文化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使研究者突然明白了:寻找、研究良渚文化的墓葬应与墓葬所在的遗址形态进行综合考察,良渚文化时期的一些土台遗址,可能大都是良渚文化时期的贵族墓地。受此启发,后来研究者在苏南浙北等地相继发现了一批良渚文化高台墓地(有的为祭坛墓地)。
武进寺墩、青浦福泉山等良渚文化墓地的发掘及形成的有关认识,为良渚文化的研究获得重大突破,促使研究者对太湖地区良渚文化在中国文明起源中的作用,开始引起了重视。夏鼐在1983年论述《中国文明的起源》时,认为良渚文化是与中国文明起源问题关系最密切的史前文化之一,良渚文化的玉璧、玉琮等玉器是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重要线索。苏秉琦于1984年11月17日在“太湖流域古动物古人类古文化学术座谈会”上认为:“良渚文化在中国古代文明史上,是个熠熠发光的社会实体”。并进一步提出:“我们这个号称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的黎明期历史,虽然还是‘若明若暗’,但已决不再是‘虚无漂渺’的传说神话了。”
在中国考古学研究中,探索“五千年文明古国”的课题,就这样因武进寺墩、青浦福泉山等良渚文化高台墓地与“玉敛葬”墓的发现及其认识的深化而提了出来。
3.史前城址的发现与研究
对史前城址的研究,是因河南登封王城岗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城址的发现而开展起来的。至1985,除登封王城岗城址外,发现的史前城址,还有河南淮阳平粮台、山东寿光边线王等,都是土筑的城墙。在内蒙古中南部则发现了包头阿善、西园、莎木佳、黑麻板、土默特右旗威俊,以及凉城老虎山、西白玉、板城、大庙坡等10多座石墙聚落。其中,王城岗、平粮台、边线王3座城址的形态较为规范,又位于新石器文化较为发达的中原及其附近地区,受到研究者的更多重视。
登封王城岗城址有东西两个并列的城,面积各约1万平方米,始建年代为距今4300年前后。东城的平面可能是正方形,城墙大部分已被河流冲毁,残存的南墙西段长约30米,西墙南段长约65米,南墙与西墙垂直相交。西城可能是在东城被毁之后筑造的,也是方形;东城的西墙就是西城的东墙;南墙长82.4米;西墙长约92米。墙基槽口宽4.4米、深2米多;在南墙东部与东墙南端,有一约10米宽的缺口,可能是西城的南门遗迹。在墙基下发现有奠基坑。
淮阳平粮台城址发现于1979年,平面呈正方形,城内面积约34000平方米,年代早至距今4300年。城墙残高3米多,顶部宽8至10米,底部宽约13米,系采用小板筑堆筑。在南北城墙中部各发现一座城门。南城门设有东西门卫房,门道下有排水管道。城墙外侧有护城河。城内发现了10多处长方形成排建筑,有平地起建,也有高台建筑,普遍使用土坯。城内还发现了一块铜渣。
寿光边线王城址发现于1984年,至1986年的发掘,确认为内外两城相套的城址。小城先筑,为方形,面积约1万多平方米,设有东、西、南、北四个城门。大城面积约57000多平方米,亦有四个城门。城墙为夯筑。在大城基槽内发现多处奠基遗存。
这几座距今4000年以前城址的发现,使学术界对距今4000多年前的社会形态产生了新的认识。其中尤以王城岗城址的发现与研究的影响最大。主持王城岗城址发掘的安全槐在论证王城岗城址为夏都阳城的同时,还指出:“夏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政权。城堡的出现,是进入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 “王城岗城堡遗址是目前发现时代最早的城址之一。它标志着豫西龙山文化类型的中晚期,社会已经进入奴隶制时代了。”这些建立在考古发现与研究基础上的认识的形成,标志着我国中原地区文明起源的研究,开始进入实质性的探索阶段。
此外,1983年在甘肃秦安大地湾遗址发现了一座仰韶文化晚期的面积达290多平方米的“殿堂”式建筑,引发后来对仰韶文化晚期已产生中心聚落址的思考。
4.辽西红山文化的新发现及其研究的进展
辽西地区的史前考古始于20世纪20年代。1930年梁思永调查了赤峰红山遗址,1935年,日本学者滨田耕作等在红山后发现了红山文化遗存。1955年尹达命名为红山文化。60年代初,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刘观民、徐光冀等人开始对西辽河流域进行系统工作,逐步明确了该地区内红山文化、富河文化、夏家店下层文化、夏家店上层文化的文化面貌及其关系问题。1979年在辽宁喀左东山嘴发现一处红山文化祭祀遗址,出土了小型孕妇等陶塑人像、双龙首璜形玉饰和绿松石饰,开始明了1971年在内蒙古翁牛旗三星他拉村发现的玉龙、1973年在辽宁省阜新胡头沟发掘的玉器墓葬都属距今5000年前的红山文化。1981年,孙守道、郭大顺据此探讨了辽河流域的原始文明与龙的起源问题,并重新认识红山文化。他们认为:“促成文明到来的因素很多,如农业和水利灌溉的发展、城堡和城市的形成、文字的出现,以及阶级和国家的产生等。而龙的起源,既以原始农业的发展为前提,同与农事联系的天象有关,又是原始宗教信仰、原始意识形态、原始文化艺术发达的产物,可以说是诸文明因素的一个结晶”。“以红山文化龙形象的出现为标志,我们在五千多年前辽河流域的历史源头上,看到了这一地区文明时代的曙光。”
这一认识将红山文化的研究和中国文明起源问题的探讨联系了起来,为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开辟了新的渠道。在1982年全面揭露了东山嘴红山文化晚期祭祀遗址之后,他们又将西辽河地区原始文化的研究纳入了自1981年以来苏秉琦实践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研究燕山南北长城地带的文化结构的系列探索之中,并于1983年9月在辽宁凌源建平两县交界处的牛河梁发现了红山文化晚期、距今5000多年的积石冢群和祭祀建筑址,使辽西红山文化研究获得重大突破。
东山嘴红山文化祭祀遗址是由石块加工砌筑而成,占地面积约2400平方米,建筑按中轴、两翼分布。在中轴线的北部是一座方形祭台(也许是一处积石冢),东西长11.8米,南北宽9.5米。在其南部是一座圆形祭台,直径约2.5米。
牛河梁位于东山嘴西北方向,相距约50公里,有10多处积石冢群和一座祭祀建筑址等组成。在祭祀建筑址中发现了多个女性塑像,最大的约有真人的3倍;一件与真人大小相若的头像,双唇涂朱,两颊涂红,眼窝里镶嵌着淡青色圆玉片。在该建筑址中还发现了彩绘图案装饰的墙皮,被称为“女神庙”。积石冢群分布在祭祀建筑址附近的山丘上,有的一处有数个积石冢。至1985年,对牛河梁第二地点积石冢群的发掘,在110余米长的积石内揭露出一排4座积石冢,有的为方形,有的为圆形。有的一个积石冢内有中心墓葬及数座乃至二十多座墓葬。墓葬中出土了玉猪龙、玉箍形器等一批制作精美的玉器。个别大型积石冢,直径达60米,高16米。1985年后又对多处地点的积石冢进行了发掘。
东山嘴与牛河梁红山文化晚期大型祭祀建筑址与积石冢群的发现,为红山文化研究提供了大批全新的资料,促使研究者对中华文明起源史、中华古国史的研究,进行新的思考。1985年10月,在这些重大发现的基础上,苏秉琦提出了辽西古文化古城古国问题。当时他提出辽西古文化古城古国这一课题的主要目的,虽然仍然是围绕他在80年代初形成的学术研究主线的内容,即揭示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中华国家的起源和具体过程而进行的探索,但是在提出辽西古文化古城古国这一课题时形成的相关理论,却为后来他开展中国文明起源研究、提出辽西红山文化的发现把中华文明史提前1000年的观点,奠定了坚实的学术基础。
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历程(三)
作 者: 朱乃诚 发布时间: 2005-9-10 16:27:56
5.夏文化探索中有关研究热点的形成
夏文化探索,自1959年开展豫西调查、发现二里头遗址以来,从1977年开始进入新的探索阶段,并因二里头遗址重要发现的积累、登封王城岗龙山文化晚期城址的发现,以及研究过程中提出的各种看法,使夏文化探索的研究热点逐渐形成。即夏文化概念的明确,王城岗城址是不是夏都,二里头文化是不是夏文化等几大议点。
[1] 夏文化概念的明确
什么是夏文化,早在1959年豫西调查过程中,徐旭生为实施他的探索,分析了文献并结合当时考古学研究的成果,提出了探索夏文化应注意夏文化存在的时间、地域与文化特征等问题,认识到“把夏文化和龙山文化两个名词完全等同起来还是不适当的”。他认为“夏文化一词很可能指夏氏族或部落的文化”,并提出了豫西和晋南两个探索区域;他还提出了探辨夏文化特征的方法,即可以从夏氏族或部落活动的范围以内去研究夏文化有什么样的相同的或相类的特征,再到离它活动中心较远的地方看看这些地方的文化同前一种有什么样的差异。用文化间的同异来作比较,就渐渐地可以找出来夏氏族或部落的文化特点。徐旭生的这些认识,一直指导着夏文化的探索。但对“夏文化”的概念没有具体明确。
1977年11月,因登封王城岗城址的发现,召开了“登封告城(王城岗)遗址发掘现场会”,讨论王城岗城堡基址的性质、“夏文化”的定义、哪种文化应为夏文化等问题。夏鼐在会议总结中就夏文化的定义指出:“‘夏文化’应该是指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这是夏文化探索过程中首次明确阐述的“夏文化”的概念,从理论上明确了夏文化探索的内涵。
[2] 王城岗城址性质的讨论
在1977年11月召开的“登封告城(王城岗)遗址发掘现场会”上,肯定了王城岗城址,对王城岗城址的年代基本上明确为河南龙山文化晚期,而对王城岗城址的性质提出了多种看法。其中,一种意见认为王城岗城堡的出现是进入阶级社会的重要标志,它很可能是夏代初期的城址,有研究者进一步认为它是“禹都阳城”。另一种意见认为,原始社会的部落也可能有了城堡,王城岗城堡太小了,时间应早于夏代,可能属于原始社会晚期。
这两种观点截然不同的意见,伴随着1981年对王城岗城址发掘告一段落之后,又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其中安金槐力主王城岗是夏代初期的重要城址,可能就是“禹都阳城”。他在《近年来河南夏商文化考古的新收获》一文中列举了6条理由给予论证,并于1983年5月在郑州召开的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上又作《试论登封王城岗龙山文化城址与夏代阳城》一文进行全面阐述。李先登、京浦、贾峨等亦持相同的看法。持不同看法的研究者亦发表多篇论文。如杨宝成《登封王城岗与“禹都阳城”》一文,针对安金槐提出的论证王城岗为禹都阳城的五点理由进行了商讨。其他还有马世之的《河南淮阳平粮台古城址试析--兼论登封王城岗非夏都阳城》、许顺湛的《登封王城岗小城堡质疑》、董琦的《王城岗城堡遗址分析》等。
王城岗城址性质的讨论,为后来对距今4000年以前城址的探索与研究有重要的启迪。
[3] 二里头文化为夏文化的讨论
1973年在二里头遗址全面揭露了一号宫殿基址(属二里头遗址第三期)并将二里头文化分为四期之后,1975年,佟柱臣及李民、文兵分别发挥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发掘队首次发掘二里头遗址后提出的二里头遗址的早期遗存可能是商汤建都以前的看法,提出了二里头文化的一部分(一期)属夏文化的问题。而全面讨论二里头文化是否为夏文化或一部分为夏文化问题,也是在1977年11月召开的“登封告城(王城岗)遗址发掘现场会”上提出的。代表性意见有两种。一种意见以赵芝荃、殷玮璋等人为代表,认为二里头文化一、二期为夏、三、四期为商,其主要论据是将二里头遗址第三、四期作为商汤所都的西亳。另一种意见以邹衡为代表,认为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都属夏文化,其主要论据是将郑州商城作为商汤都城,即郑亳说。1980年与1981年,孙华、田昌五又相继提出了二里头文化三、四期分属夏、商文化的观点。
在短短的四年内(1978~1981年)发表的这方面的讨论文章达40多篇,掀起了夏文化研究的热潮。1983年5月,在郑州召开了以夏文化探索为中心议题的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通过这次会议,夏文化的探索在更广的范围内展开。与此同时,在距二里头遗址五、六公里处发现了偃师商城,遂提出了偃师商城为汤都西亳的问题,使二里头文化属夏文化的讨论又得以深入进行。
在夏文化探索中,上述这些研究热点的形成,极大地推动着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展开,而探索过程中的一些重大发现,则为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
6. 龙山时代概念的提出
早在1939年梁思永就提出龙山文化是中国文明的史前期,并分为山东沿海、豫北和杭州杭三个区域。1950年以后,龙山文化时期的资料不断充实,对其认识也不断深化。1959年,安志敏将龙山文化分为沿海、中原(包括河南、陕西、山西)、江浙和甘青四个区域,并指明中原龙山文化是由仰韶文化经庙底沟二期文化发展而来,山东龙山文化另有来源,江浙地区近似龙山文化的遗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甘青地区的齐家文化与陕西龙山文化是属于一个类型还是不同的类型,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目前暂时把它们都收入“龙山文化”,等认识清楚以后,将它们分开对待还是有必要的。1977年张光直提出龙山文化至少在三个地区--河南、山东和长江中下游--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和社会分化水平,从而为过渡到一个进步文明时期做好了准备。河南龙山文化在这一过程中居于领先地位,由它发展来的商文明是当时中国最强盛的国家。1979年安志敏将“龙山文化”的称谓限定于黄河流域,如庙底沟二期文化、河南龙山文化、陕西龙山文化、山东龙山文化,而齐家文化是龙山文化的变体。并指出,这时期在全国范围内,从文化面貌上有渐趋一致的倾向,反映了我国新石器时代晚期诸文化遗存的交流影响及其融合统一的趋势。与此同时,高广仁等提出山东龙山文化已进入文明时代。1981年,严文明发表《龙山文化和龙山时代》一文,提出了“龙山时代”一名。
严文明分析了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以及辽东半岛、河北北部等广大范围内的龙山文化时期的各种文化遗存的特征、年代、渊源等。认为:这些各个文化彼此连成一片,又基本上属于同一时代,而且除齐家文化外,都曾被称为龙山文化,现在按照实际情况把它们区分为许多考古学文化是完全必要的,但绝不能因此而对它们的共同特征和相互联系有任何的忽视,应有一个共同的名称。他提出称之为龙山时代。并由此进一步分析了龙山时代的文化成就,以探讨研究我国的历史究竟是怎样由原始社会发展为阶级社会。他认为龙山时代诸文化正如都在夏朝以前,相当于古史传说中唐尧虞舜的时代,属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军事民主制。这时期的有许多重大发明和成就,如学会了制造铜器、制陶业中已经普遍使用陶轮、纺织业有极大的进步、学会打井、房屋建筑有很大发现、已有城防设施、普遍出现卜骨,还应该有成体系的文字资料等,使生产力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社会面貌亦随着有很大改变。他还认为龙山时代属于铜石并用时代。
龙山时代一名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学术界在探索距今四、五千年间的社会历史面貌方面,开始获得突破,为后来文明起源研究中对龙山时代进行重点探索,奠定了基础。
7.安志敏等人对早期铜器的研究和田昌五对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的认识
青铜艺术是商周文明的特征之一。所以,研究中国青铜器的起源,对中国文明起源研究有重要意义。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发现的早期铜制品有20多件。1979年,唐兰根据陕西省西安半坡、临潼姜寨等遗址的个别发现,提出中国青铜器的起源应在六千多年前,并认为在我国是先发明冶炼青铜,一直到很晚才冶炼红铜,即纯铜的。1981年,安志敏分析了至20世纪80年代初发现的各种早期铜器的资料,否定了唐兰的观点,并根据当时已在甘青地区的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中发现的小件青铜制品和红铜制品等,提出:“有关铜器的起源问题,应在龙山文化中探求,不过目前尚属缺环”;“二里头遗址一、二期可能已进入青铜时代,二里头遗址三、四期为代表的属于中国目前发现最早的青铜器,它的开始可能要更早一些。”孙淑芸、韩汝玢则通过对有关铜器的成份分析及冶炼实验,提出了我国古代开始出现铜器的年代,应该早于齐家文化时期,而且是红铜、锡青铜、铅青铜器物同时存在;而初步研究和模拟实验表明,用铜锌共生矿还原可以得到黄铜,从冶金技术的角度,为早期出现黄铜提供了根据。严文明、李先登、华泉则分别接受临潼姜寨遗址发现的仰韶文化半坡类型时期的铜制品。严文明还论证龙山时代属于铜石并用时代,并认为仰韶文化晚期至少进入了早期铜石并用时代。李先登亦认为仰韶文化时期已进入了铜石并用时代,并依据河南登封王城岗、临汝煤山、郑州牛寨、淮阳平粮台的发现,认为河南龙山文化至少其晚期已经进入了青铜时代,进入了阶级社会。华泉则还认为目前尚不能肯定龙山时代已具备制作青铜合金的技术,夏代才进入早期青铜时代。
这些是我国对早期铜器(指商周以前的铜器)的最早的系统研究,对后来开展的中国文明起源研究中青铜器这一文明要素的起源研究有重要影响。而严文明提出的龙山时代属铜石并用时代,对于认识龙山时代以及仰韶文化晚期的社会发展阶段,具有重要的意义。
田昌五对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的研究,是我国史学界在70年代后期开展的对中国古代史分期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他在研究中国奴隶制形态中形成的有关认识,对后来的中国文明起源研究亦产生有一定的影响。他认为中国奴隶制从出现父权制大家族开始发展起来的,其特点在于它是由许多不同族姓的氏族部落通过兼并或联盟融合而成,而且贯穿于奴隶制社会的全过程。中国奴隶社会形成于夏代之前,开始出现的是部落奴隶制王国,古籍中记载的黄帝、炎帝和蚩尤之间的循环战争,标志着中国文明的开端。而夏朝形成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奴隶制王朝。1987年,他发展这一观点,提出中国已有五千的文明史。
8. 李学勤提出重新估价中国古代文明
1982年,李学勤发表《重新估价中国古代文明》一文,他根据1949年以来的三十多年考古学研究所取得的改写中国古代史方面的许多重大成就,以及对近几年来中国文明起源研究中形成的一些敏感问题认识,适时地提出:现在对中国古代文明的估价是不够的,应该把考古学的成果和文献的科学研究更好的结合起来,对中国文明作出实事求是的重新估价。并通过论述中国文明的形成、古代文明的发展、学术史与古代文明等三个方面的问题,来说明重新估价中国古代文明的时机已经成熟。
关于中国文明的形成,他认为从前提出的中国古代文明迟到商代才形成的观点,值得重新考虑。考古发现说明青铜器、城市、文字等因素在商代以前都已有相当长的发展过程,把中国文明的形成从早商再上溯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是可能实现的。
关于古代文明的发展,他认为以往对中国古代文明发展高度的估计在一些方面也显著地偏低了。如从最近的考古发现看,我国古代社会里青铜农具曾得到比较普遍的应用;关于用铁的历史,也有不少重要发现和研究成果;古代社会中奴隶制发达程度,也比一些人估计的高;古代社会已有比较进步的商品关系。
关于学术史与古代文明,他认为学术界流行的传统观点把中国古代文明估计得比较迟、比较低,有着深刻的学术史上的原因。一个原因是不适当地套用了外国历史的观点,忽视了中国固有的特殊性,更重要的原因是清代经学今文学派的影响。今文学派提倡辨伪,但有时过了头。古书的形成流传要经过复杂的过程,研究古代文献,既不能一味信古,也不能一味疑古。
该文明确提出的重新估价中国文明的形成与发展,以及中国文明有别于西方文明的特殊性问题,为启发学术界全面开展中国文明起源研究有重要意义;而提出的学术史上辨伪过头,正确对待有关中国远古历史的文献资料,则为今后进一步将考古学研究和历史文献研究相结合,通过对传说时代的考古学研究来探索中国文明的起源,开辟了极大的想象空间。
9. 夏鼐对中国文明起源的系统研究
1983年3月,夏鼐在日本所作的公开演讲中,系统阐述了中国文明的起源,其演讲的中文版《中国文明的起源》一书于1985年7月由文物出版社出版并还在《文物》1985年第8期刊载了《中国文明的起源》一文。
夏鼐针对当时我国学术界对“文明”一词的概念不甚明了的情况,指出:“现今史学界一般把‘文明’一词用来以指一个社会已由氏族制度解体而进入有了国家组织的阶级社会的阶段。这种社会中,除了政治组织上的国家以外,已有城市作为政治(宫殿和官署)、经济(手工业以外,又有商业)、文化(包括宗教)各方面活动的中心。它们一般都已经发明文字和能够利用文字作记载(秘鲁似为例外,仅有结绳纪事),并且都已知道冶炼金属。文明的这些标志中以文字最为重要。”这是我国学术研究中首次对“文明”一词的概念与含义的科学阐述。
他还指明了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途径。指出中国文明的起源问题,像别的古老文明的起源问题一样,应该由考古学研究来解决。并针对以往有人以为小屯殷墟文化便是中国最早的文明,是中国文明的诞生,指出小屯殷墟文化是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如果这是中国文明的诞生,这未免有点像传说中老子,生下来便有了白胡子。并从小屯殷墟文化追溯中国文明的起源,明确了二里头文化至殷墟商文化时期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和特点。认为二里头文化,至少是它的晚期,是已达到了文明的阶段,比二里头更早的文化,似乎都是属于中国的史前时期。同时他还指明了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时间范围与大致的地域范围,即探索的对象是新石器时代晚期或铜石并用时代的各种文明要素的起源和发展。最后他还肯定了中国文明是在中国土地上土生土长的。
夏鼐的《中国文明的起源》一文,是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史上一篇划时代的文献。他在理论上澄清了以往对“文明”一词的概念的模糊认识,明确了解决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方法与途径,以及探索的对象与范围,初步解决了中国文明的形成问题。为今后的中国文明起源研究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
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在夏鼐的《中国文明的起源》一文于1985年8月在国内公开发表之后,才开始全面的展开。
三、1986年至2000年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主要成果
1986年至2000年是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全面开展时期。这时期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最大特点是:广大学者积极参与,学术思想十分活跃,涉及的研究领域与时空范围空前广泛,突出地展示了与中国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相适应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景观,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史前考古和夏商周考古学的发展,促进了中国先秦史的研究。
标志这一阶段开始的研究工作,主要是苏秉琦全面介入中国文明起源的探索并提出新的观点。在1986年7月至1987年10月的15个月内,苏秉琦以其77岁的高龄,多次接受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沈阳晚报》、《瞭望》、《人民中国》等媒体记者的采访,先后前往甘肃兰州、内蒙古包头、辽宁沈阳与兴城、浙江杭州、四川成都、山东长岛、山西忻州、辽西牛河梁等地演讲、考察,产生了20多篇论述,提出了:辽西发现的红山文化晚期的“坛、庙、冢”等遗存,是中华文明的新曙光;这一发现把中华文明史提前了1000年的观点。还提出了:“要复原中华五千年文明古国历史的本来面貌,复原中华民族历史在世界史上的地位”的奋斗目标。苏秉琦提出这些新观点以及后来进一步阐述的直接后果,一方面是在学术界引起了争论,另一方面却促动了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全面展开,并持续20年依就方兴未艾。
1986年至2000年期间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一项重大的学术举措,是198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当时担任所长的徐苹芳主持下组成了“文明起源课题组”,开始了有组织、有计划的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工作。至1991年期间,“文明起源课题组”连同上海、江苏、浙江、辽宁等省区的研究机构,举行了一系列学术活动,对“文明”的概念、“文明”的标志、如何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等展开了系统的探索。这种由国家一级学术研究机构主持的多家研究单位参与的有计划的研究举措,使中国文明起源研究获得了实质性的进展,由此在学术界全面推进了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1989年至1991年期间主持推进中国文明起源研究,使这时期对中国文明起源问题形成了一批重要的认识。而这种研究形式在1992年的突然中断,使1989年至1991年成为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历程中的一个既重要而又特殊的时期。由此,也使得1986年至2000年的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可以明确的划分为1986年至1989年、1989年至1991年、1992年至2000年这样三个发展阶段。
(一)1986年至1989年的中国文明起源研究
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在1986年的蓬勃展开,与1983年夏鼐在日本讲演的《中国文明的起源》一文于1985年8月在国内公开发表有着密切的联系。夏鼐的《中国文明的起源》一文发表后,一批在学术界有影响的学者相继介入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如1985年11月上旬由河南省考古学会等单位在河南渑池召开的“仰韶文化学术讨论会”上,倡议今后开一次讨论中国文明起源的座谈会;田昌五分别在1985年11月上旬和1986年发表他对中国文明起源问题的看法[i];佟柱臣探讨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发展规律和中国文明起源问题[ii];李学勤进一步倡导开展中国文明起源研究[iii]。而最重要的是苏秉琦开始全面投入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
苏秉琦在1986年提出“中华文明的新曙光”、“要复原中华五千年文明古国历史的本来面貌”,在学术界引起极大反响,并群起响应。加上中央及地方一些新闻媒体介入宣传,一时间探索中国文明起源,探索中华五千年文明,不仅成为学术界关心的学术课题,也成为广大民众关心的涉及民族自豪感的重大课题。以致于在短短的一年内,从学术界到全社会,形成了一股探索中国文明起源,关心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热潮。
如果仅从学术角度分析,这时期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形式的特点,主要是从局部推向全面,从辽西地区推向全国探索中华五千年文明史问题。而形成的研究成果,主要是苏秉琦对中国文明起源问题的初步研究、环太湖地区良渚文化研究获重大突破、中原地区的文明起源问题开始引起重视,开始对文明起源研究的有关理论问题展开讨论,探讨中国文明起源的模式及其特点。此外,还展开了对传说时代史实的研究,开始重视探索新的研究方法。
1.苏秉琦对中国文明起源问题的初步研究
苏秉琦早在1979年4月10日西安召开的“全国考古学规划会议、中国考古学会成立大会”上提出了他晚年学术研究的主线,即探索中国文化起源、中华民族的形成、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等问题。其中探索中华民族的形成,是他早年就特别重视的课题。如他在20世纪50、60年代研究仰韶文化时指出:“在关于仰韶文化的一系列问题之中,其中心问题是社会发展阶段(或性质)和民族文化关系。”[iv]而探索“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则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明确提出的。如1977年3月他在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着重讲“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这时期苏秉琦的研究重点,则是围绕从考古学上如何探索中华民族的形成、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而展开的,具体的是探索研究方法,即探索研究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1981年,苏秉琦探索研究的“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这一研究方法趋于成熟[v],并运用这一方法开展了对北方与中原两区系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影响和作用等问题的研究,探索中国国家形成与早期发展[vi]。至1985年10月,他提出了探索研究“古文化古城古国”课题[vii]。
苏秉琦在1986年以前的这一系列研究其及取得的重大成果,为他正式提出开展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奠定了雄厚的基础。所以,在1986年至1987年,苏秉琦一介入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就展现了大手笔的研究风范,提出了一系列震动学术界、影响全社会的学术观点。
苏秉琦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基点,是围绕中原地区陶寺文化的形成,重新认识辽西地区红山文化“坛、庙、冢”等遗存,分析中原与北方地区原始文化发展交往的过程而展开的。
他首先阐发他对文明史的概念的认识,即是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和具有较高水平文化的历史,以及如何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新的认识基础,提出:“把黄河中游称作中华民族的摇篮并不确切,如果把它称作在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起到最重要的凝聚作用的一个熔炉,可能更符合历史的真实”。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辽西喀左东山嘴、建平牛河梁红山文化晚期“坛、庙、冢”等遗存,将它们作为“是北方与中原两大文化区在大凌河上游互相撞击,聚变的产物”,由此提出了红山文化晚期“坛、庙、冢”等遗存是“中华文明的新曙光”,这一发现把中华文明史提前了1000年[viii]。他继而又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机制,提出中华文明火花爆发的形式有三种,即裂变、撞击、融合[ix]。最后围绕陶寺文化的形成,分析中原及北方地区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的发展变化等运动过程,探索了中国国家的形成这一重大课题[x]。
他认为距今七八千年间分布在中原渭河流域的原始文化和燕山之北大凌河流域的原始文化,发展至距今六七千年间分别产生了以玫瑰花为标志的仰韶文化和以龙或龙鳞为标志的红山文化,意味着文化的曙光在东亚大陆出现。这两支文化的发展,在河北省与山西省北部桑干河上游交汇,至距今五千年前,这两支文化真正结合到一起,在辽宁省西部、大凌河上游的凌源、建平、喀左一带迸发出文明“火花”,产生红山文化后期的祭坛、女神庙和积石冢群等遗存。在距今五千年左右,在北方地区(河套、桑干河上游地带)出现了青铜器的传布和文字的发明,篮纹陶器、三空足陶器、朱绘陶器的起源等,表明中华古文明出现转折的迹象。距今四五千年间分布在晋南的陶寺文化,其社会发展阶段比红山文化高,已具备从燕山以北到长江以南广大地域的综合体性质,尧舜禹时期的中国在晋南形成。而后,中国经历了夏商周三个王朝,秦统一形成了现在的中国。在中国形成与发展过程中,晋南保留了距今七千年前到距今二千余年前的文化传统,是中华民族总根系中的“直根”(见《苏秉琦与中国文明起源研究》)
苏秉琦的这些认识,实际上是他自1979年以来开展对北方与中原两区系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影响和作用问题研究,探索中国国家形成与早期发展的一个阶段性研究成果。这些认识突破了对中国文明起源的传统看法。更重要的是:苏秉琦的这些探索和认识,为中国文明起源研究赋予了更为丰富的内涵。尤其是他运用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动态地分析考古学文化的发展演变,将整个中国新石器文化以至先秦文化都纳入他的探索研究之中的方式,为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苏秉琦在1986年、1987年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这些研究成果,是继夏鼐的《中国文明的起源》一文之后,在认识论上、研究方法上以及研究结论上的重大突破。也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中国文明起源研究中形成的最重要的学术研究成果。
[i] 田昌五:《仰韶文化社会性质与中国文明起源若干理论问题》,《论仰韶文化》,《中原文物》1986年特刊。
[ii] 佟柱臣:《中国新石器时代的多中心发展论和发展不平衡论——论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发展的规律和中国文明的起源》,《文物》1986年第2期。
[iii] 李学勤:《考古学与古代文明》,《北方文物》1986年第3、4期。
[iv] 苏秉琦:《关于仰韶文化的若干问题》,《考古学报》1965年第1期。
[v] 苏秉琦、殷玮璋:《关于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问题》,《文物》1981年第5期。
[vi] 苏秉琦:《晋文化问题——在晋文化研究会上的发言(要点)》,《华人·龙的传人·中国人——考古寻根记》,辽宁大学出版社,1994年。
苏秉琦:《谈“晋文化”考古》,《文物与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1987年。
[vii] 苏秉琦:《辽西古文化古城古国——试论当前考古工作重点和大课题》,《文物》1986年第8期。
[viii] 苏秉琦:《中华文明的新曙光》,《东南文化》1988年第5期。
[ix] 苏秉琦:《文化与文明——1986年10月5日辽宁兴城座谈会上的讲话》,《辽海文物学刊》1990年第1期。
[x] 苏秉琦:《华人·龙的传人·中国人——考古寻根记》,《中国建设》1987年第9期。
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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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寺遗址与尧都平阳
“陶寺遗址”与“尧都平阳”的考古学观察—关于中国古代文明起源问题的探讨
作 者: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 卫 斯 发布时间: 2005-11-9 18:43:20
提要:本文从“陶寺城址”的“王都”气魄与观象台基址的发现;“尧都”当时在临汾盆地的社会基础与地位;史前“农业革命”为唐尧时代的到来预作的历史铺垫;陶寺遗址中的“王墓”;“陶唐氏”的“龙”崇拜与“蛇型原龙”;陶寺遗址发现的“青铜器”与“陶文”六方面的考古观察,最后认定,陶寺城址完全可以作为一个初期国家权力中心已经形成的标志。作为“都城”,这座“都城”的主人只能是“唐尧”。
关键词:陶寺遗址 尧都 文明起源 国家
众所周知,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在夏禹前,文献记载还有尧、舜。尧都在那里,舜都在那里,这是弄清中国文明肇始之地和其发展脉络之关键。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而且事关国家之声誉、民族之威望。人们通常把“城市、文字、金属器、礼制器物”等作为文明起源的主要因素,即国家起源的标志。但某一文明的起源,除了特定的历史地理条件之外,同时受制于这一地区原始社会形态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进程。在不同历史地理条件下所诞生的文明,其表现的物化形式是不一样。所以,我们不必将文明起源的视野,仅仅局限于“三要素”(城市、文字、金属器)或“四要素”(加“礼器”)上,有必要将其拓展到该地区物质文化遗存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的分析和研究。同时,在研究过程中“应当尽快从坛坛罐罐的描述和对比中走出来,重视从考古发掘和分析中拓宽提炼各种社会文化信息的广度和深度”(1)。摆脱以器物类型学为“文化遗存”硬性定性的作法。在拙作《关于“尧都平阳”历史地望的再探讨》一文中,笔者已经提出:“陶寺遗址有可能就是‘尧都’之废墟——古唐国国都的所在地”⑵。下面笔者就依据陶寺遗址的相关考古发现,结合“中国文明起源”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观察之一:“陶寺城址”的“王都”气魄与观象台基址的发现
陶寺遗址位于汾河以东,塔儿山西麓,山西襄汾县城东北约15华里许的陶寺村以南。遗址包括中梁村的全部、东坡沟村的西北部、李庄村的东南部地区。遗址东西约2公里,南北约1.5公里,总面积在三百万平方米以上。其地理位置与史载“尧都平阳”的地望相合,其早期遗存的年代经碳十四测定为公元前2200——2400年之间(3),与帝尧——陶唐氏生活的年代相当。但据此就说陶寺遗址就是帝尧当年在陶唐建都的地方,并不能令人信服。关键是要找到帝尧当年所建的都城。陶寺遗址经过近三十年的考古发掘,不仅发现了陶寺文化的大型墓地、分级墓葬以及各种礼乐重器、铜器、有文字陶器等大批珍贵文物,而且于2002年冬,在发现中期城址的基础上,又发现了早期小城。2003年在陶寺中期小城内墓地以南、中期大城中心点以东625、以南622米的地方,又发现了一座大型建筑基址——古观象台基址,为进一步揭开陶寺遗址的深秘面纱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陶寺中期城址:大城平面为圆角长方形,东西长约1800米,南北宽约1500米,面积约270万平方米。小城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中期城址总面积约280万平方米。古观象台基址面积约1400平方米。
早期小城:“南北长约1000米,东西宽约560米,面积56万平方米。”贵族居住区设置在小城的南部,紧靠南墙Q9、Q11、Q10和西墙南段Q8,大致分为东、西两个小区。下层贵族居西区,上层贵族居东区,东区即“宫殿区”。据发掘者报告:“西区位于早期小城的南部,Q8以北,Q9和大南沟西岸以西,总面积在1.6万平方米左右。已探出面积较大的夯土建筑多座,IT2017解剖的房子基坑长方形,总面积为300平方米。中央是两间并列的半地穴式圆角方形房子F9—F11,可能是一套双连间的房子,边长各5米,两间室内总面积约50平方米。房子门道可能向东南,时代为陶寺文化早期。其周围灰坑里浮选出大米,说明西区的居民也不是普通的平民,而更有可能是下层贵族。”“东区为宫殿区,位于早期小城的东南部、下层贵族居住区以东,总面积约6.7万平方米。但实际上宫殿区的核心建筑区主要设置在该区的西半部,即早期小城的中南部,约5万平方米。宫殿区的东半部靠近Q4的地带无建筑以及建筑垃圾,却有相对集中的灰坑,可能是生活垃圾区,面积约1.7万平方米。IT5026、IT5126所解剖的壕沟里堆积的大量建筑垃圾中,出土了三大块篦点戳印纹白灰墙皮和一大块带蓝彩的白灰墙皮”(4)。说明小城内当年不仅有宏伟的宫殿,而且宫殿建筑的墙壁曾有彩绘。可见,宫殿主人的身份与地位。
古观象台基址:编号ⅡFJT1,发掘者称其为:“陶寺城址祭祀区大型建筑”。该建筑形状为大半圆形,面积约1400平方米。原有三层台阶,现仅存基础。第一层台基基础的第一道夯土墙,也即最外侧夯土墙,其外缘距圆心25米。第二层台基基础的第二道夯土墙,距台基圆心半径22米。第三层台基基础的第三道夯土墙,距圆心半径12.25米。在第三道夯土墙与生土台芯之间,筑有一道夯土柱,揭露部分共计11个,自北向南排列成圆弧状,编号为D1—D11 ,距圆心半径10.5米。夯土柱全部用夹杂料礓快的褐色花夯土筑成,质地坚硬,D11密度为每立方米1.6吨。D11西边D12和D13拼接为一体成一道墙。夯土柱平面以长方形为多,长度多为1.3米左右,宽度多在1米左右。夯土柱D1—D11之间有10到缝隙,缝宽多在0.2米。各缝之间缝中线夹角为6.5、7、7.5、8度,其中以7.5度为最多。台基圆心,经GDP定点测量,确定为:北纬35°52′55.8″,东经111°29′55.1″,海拔572米。其中东3、东4、东6—东10号缝所对应的崇峰(俗称塔尔山)上的山头,其在夹缝中的观测点皆交汇在台基圆心点。东5号缝正对崇峰主峰塔尔山(海拔1491.6米)⑸。
毫无疑义,陶寺城址祭祀区大型建筑ⅡFJT1是一座古观象台基址,非“王都”所不能有!正如发掘者所云:大型建筑ⅡFJT1古观象台基址“是迄今发现的中国史前文化中绝无仅有的一例。”⑹“这些高规格的宫殿、宗教和天文历法有关的建筑设施,应当是‘王都’级聚落所具备的标志性建筑。(7)从观象台的大半圆形建筑形状和三层台阶结构来看,笔者怀疑,这三层台基基础的三道夯土墙的外圈可能分别与《周髀算经》中的七衡图中所说的“内衡(夏至圈)、中衡(二分圈)、外衡(冬至圈)”有某种联系(在此不作赘述,以后将专文探讨)。目前,考古工作者与天文史家虽然对观象台进行了实地观测,但对观象台的科技含量还远远没有揭示出来。《史记·五帝本纪》云:帝尧曾经“分命羲仲,居郁夷,曰暘谷。敬道日出,便程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中春。其民析,鸟兽字微。申命羲叔,居南交。便程南为,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中夏。其民因,鸟兽希革。申命和仲,居西土,曰昧谷。敬道日入,便程西成。夜中,星虚,以正中秋。其民夷易,鸟兽毛毨。申命和叔,居北方,曰幽都。便在伏物。日短,星昴,以正中冬。”(8)由此看来,唐尧时期,不仅在首都设有主观象台,而且在东、南、西、北之暘谷、南交、西土、幽都设有“观象分台”。其在天文历象观测方面已取得相当成就。这在距今四千二、三百年以前,的确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陶寺城址祭祀区大型建筑ⅡFJT1观象台基址的发现,更进一步增加了陶寺城址为尧都之墟的可信度。同时,也说明司马迁《史记》对“五帝”历史的记述,绝非空穴来风!
通常,一般学者都把城市的出现作为文明起源的重要标志,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这样评价城市的出现:“在新的设防城市的周围屹立着高峻的墙壁并非无故:它们的壕沟深陷为氏族制度的墓穴,而它们的城楼已经耸入文明时代了。”《说文》云:“城以盛民也。”《释名》说:“城,盛也。盛受国都也。”《吴越春秋》云:“尧听四岳之言,用鲧修水,鲧曰:‘帝遭天灾,厥黎不康,及筑城造郭,以为固国。’鲧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此城郭之始也。”其实我国先民造城已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也许《吴越春秋》所云的“城郭”不是通常意义下的仅有城垣的城,而是对“国都”之城的特指。
目前,在河南郑州西山发现的一处仰韶文化晚期古城址,总面积约3.4万平方米,尚存的北半部圆孤形走向,城垣总长约300米。城内发现大量房址,面积多数在三、四十平方米,最大的一座达100平方米左右。有的房基下埋置小孩、牲畜或放有粮食的陶罐作为奠基。还发现死者被弃葬于灰坑里的现象,有的尸骨不全、身首异处。西山城址属仰韶文化晚期秦王寨类型,始建和使用的年代约在公元前3300——2800年间(9)。此外,在长江中游发现的大溪文化时期的湖南澧县城头山古城址,面积约8万平方米,平面也呈圆形,其年代约在公元前4000年(10)。
尽管郑州西山古城与湖南澧县城头山古城不能与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相比。“这实际上是史前聚落群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时期的城,实际上是某一地区范围内的聚落中心。这一时期的‘城’,虽然不具备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城市’的许多功能,但它是史前阶段某一地区提前迈向文明社会的标志,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地位(社会基础主要包括政治、经济两个方面),一切原始文明的因素都孕育其中”(11)。陶寺城中的大城套小城、小城有宫殿,城中有专门用于祭祀和观测天象的“神台”,正是文明社会成熟的表现,也符合作为“王都”的基本条件。
目前,华北地区发现的与陶寺中期城址年代大体相当的龙山文化古城约20座,10万平方米以上至20多万平方米的城址仅5座,三、四十万平方米的仅2座(12)。在长江流域发现的与陶寺中期城址年代大体相当的屈家岭文化城址有6座,20万平方米至25万平方米的城址有3座,唯湖北天门石家河城址,南北长约1200米,东西最宽处1100米,面积约120万平方米(13)。不用拿陶寺中期城址的面积和其所具备的功能与华北龙山文化时期诸多古城址相比较,就是拿陶寺文化早期小城的面积和其所具备的功能与华北地区发现的诸多龙山文化古城相比较,其似乎已透析出“王都”气息。如果拿陶寺中期城址的面积和其所具备的功能与湖北天门石家河城址作比较,同样陶寺中期城址也显示出“王都”气魄。它比天门石家河城址大一倍半,抵河南登封王城岗遗址新发现的大城约9个(14)。如此规模宏大的陶寺城址,“它的存在表明,当时已经形成了一个比氏族部落领导集团远为强大有力的管理机构,它能够调集大量人力、物力来兴建这个巨大的建筑工程,并且有能力调集足够的军事力量来守卫这座城。而‘筑城以卫君’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陶寺城址的兴建似可作为一个初期国家权力中心已经形成的标志”(15)。
由此可见,陶寺城址是目前国内发现年代最早、规模最大、文化内涵最为丰富、研究期望值最高的一座古都城遗址。那么这座“都城”最早的主人是谁呢?无论从历史文献记载来看,还是从考古学角度分析,只能是“唐尧”。那么,以“陶寺”为中心,方百里之内,必然会有许许多多以“陶唐氏”文化为特征的农耕部落聚落群的存在。这些农耕部落聚落群的政治、经济,文化必受制于“陶寺”中心的管理。《史记·五帝本纪》所云唐尧统治下的“九族既睦,便章百姓,百姓昭明,合和万国”正是这一情况的真实写照。否则,“唐尧”不会产生,“尧都”也不可能出现。
观察之二:“尧都”当时在临汾盆地的社会基础与地位
据不完全统计,在晋南地区已发现的陶寺类型龙山文化遗址有70余处(16)。主要集中在临汾盆地塔儿山(崇山)周围的汾、浍地带,遗址的分布特征表现为数量多、规模大、且十分密集。这些遗存都是当年一些大型农耕部落聚落群的居址。正是这些大型农耕部落聚落群的出现,才奠定了陶寺城作为“王都”的社会基础和地位。
现已发掘过的曲沃县东许聚落遗址,位于汾河以东,浍河以北,滏河以南之平原上,总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17)。位于塔儿山以南,滏河以北的翼城县南石—曲沃县方城聚落遗址总面积超过300万平方米(18)。位于侯马市东南四公里的浍河两岸的乔山底聚落遗址,面积约50万平方米(19)。距离陶寺遗址都在三、四十公里范围之内。
此范围内未经发掘的大型聚落遗址尚有:翼城县天马遗址约500万平方米;古城遗址约120万平方米;郭家坡遗址约105万平方米。曲沃县安古遗址约80万平方米;东下环遗址约80万平方米。翼城县河云遗址约80万平方米;西石桥遗址约56万平方米;南丁遗址约54万平方米。曲沃县西白集西—西白集东遗址约40万平方米。翼城县西王遗址约36万平方米;下高遗址约28万平方米;古居遗址约28万平方米;南垣遗址约24万平方米;感军遗址约20万平方米;牛家坡遗址约15万平方米;南橄遗址约12万平方米。曲沃县西阎遗址约12万平方米等等(20)。此外,在汾河东岸、临汾盆地北端也发现了大面积陶寺文化聚落遗存——洪洞县侯村遗址约40万平方米(21)。在汾河下游的新绛县、河津也均发现大面积陶寺遗存,新绛县古堆遗址属西王村III期文化—陶寺文化晚期遗址,面积约24万平方米(22)。河津市庄头遗址含陶寺遗存,面积约20万平方米(23)。
诚然,上述遗址的内涵多数是单一的陶寺文化遗存,也有部分是与仰韶、庙底沟二期共存,但这正好说明了文化传承的先后关系。众多的陶寺文化大型聚落遗址在汾浍三角洲地带的存在,不仅反映出“唐尧”末期社会分化加剧,阶级矛盾日趋尖锐,一批高层次的农耕部落聚落(东许遗址、南石—方城遗址、天马遗址、古城遗址等面积较大的聚落遗址也有可能出现城垣)与二三级农耕部落聚落并存,形成对立格局和主从关系,更主要反映出“尧都”陶寺城在这为数众多的大型农耕部落聚落群中,不仅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雄厚的经济基础,而且占有政治统治核心地位。
就目前而言,全国所有发现这一时期大型农耕部落聚落群的地区,无论是长江下游浙江余杭西部发现的良渚文化遗址群,还是湖北天门石家河发现的屈家岭、石家河文化遗址群,都无法从分布密度及广度和群体数量及个体质量上与陶寺文化遗址群相比。良渚文化遗址群是目前所知良渚文化最大的一处核心聚落,甚至在良渚文化中居于类似“首府”性质的地位。其背靠山丘,面向平原,在东西10、南北5公里的范围内,较密集地分布了50余处良渚文化遗址,按遗址面积统计,近1万平方米及其以下者29处,1万至近5万平方米者17处,5万至近10万平方米者5处,15万和30万平方米者各一处。有人认为这一核心聚落“当为未建城垣护卫工程的都邑”(24)。但50余处良渚文化遗址面积的总和还不抵一处陶寺遗址面积大。笔者在《关于确定中国稻作起源地“三条标准”的补充——续说“中国稻作起源于长江中游” 》一文中,分析长江下游太湖地区至今尚未发现史前城址的原因时指出:“为什么地处长江中游的大溪文化一期就出现了像城头山那样规模宏大的古城,而与长江中游屈家岭文化时期大体相当的良渚文化时期,在长江中游已是城池林立,而长江下游还不见一座城垣呢?这虽然有多方面的因素包涵在内,但最根本的一条,是与这一地区农业经济基础不发达有直接关系的。”(25)
由此可见,汾、浍三角洲大型陶寺文化农耕部落聚落群的成片出现及陶寺城垣的构筑也正好说明龙山文化时期这一地区农业经济的高度发达,坚实的农业基础夯实了陶寺城垣的根基。临汾盆地边缘地带出现的大型陶寺文化农耕部落聚落群是“唐尧”权力扩张的结果,或者说是“陶唐文化”传播、渗透的结果,这也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唐尧时代”古唐国势力范围的大小。
观察之三:史前“农业革命”为唐尧时代的到来预作的历史铺垫
为什么说坚实的农业基础夯实了陶寺城垣的根基。毋庸多说,构筑规模宏大的城垣,建造富丽堂皇的宫殿,不仅需要高超的技术,而最根本的条件是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所谓物力,粮食是最主要的。而粮食的来源必须有发达的农业经济作保证。从一般意义上讲,原始农业的发生,实际是人类作用于自然的一场革命,故而有人称之为“农业革命”。这场革命的产生,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生活,而且改变了人们的生存环境。首先使新石器时代之初出现的小规模、疏散式、不稳定状态下的农耕部落,随着时间的推移、生产技术的提高、和物质条件的逐步改善,在其首领的带领下,又不断扩大自己的地盘,甚至整体迁徙自己的部落,去开拓新的领地。从而使其居住地进一步稳定,部落规模进一步扩大。其周围一些生产技术落后,经济势力薄弱、人口较少的农耕部落就会随之向其靠拢。此时,一个较大的农耕部落聚落就可能形成,“农村”开始出现。假若诸多的、规模较大的农耕部落聚落汇集一方,即许多“农村”连成一片,聚落群即已形成。聚落群之间必然会发生利益上的冲突,这就需要有一个能被诸多聚落群信赖的核心聚落群首领出面调停。这个核心聚落群无疑在政治上、经济上是最强大的。这个核心聚落群的首领无形中在政治上就赢得了一方诸多部落聚落群领袖的地位,“王”也就随之产生了。“尧王”的出现,正是在诸多农耕部落聚落群的拥戴下产生的。“尧都”的构筑和宫殿的建造正是“尧王”麾下诸多农耕部落聚落群出资、出力,团结战斗,共同奋进的结果。所以说,坚实的农业基础夯实了陶寺城垣的根基。正如有些学者指出的那样:“由新石器时代农业发生到文明起源,中经由生产力之继续发展而出现的革命,由部落、农村结合为国家、城市。”“文明起源毫无例外地必须以农业革命为基础,定居地方以农耕,游徒部落以畜牧,都要达到食物生产者的阶段,然后才有转入文明的可能”(26)。
从农业考古发现的资料来看,可以说,原始农业在河东地区的提早发生及原始农业所形成的财富积累为帝尧时代的到来铺平了道路。
1976年地处中条山腹地的下川中石器文化遗址出土了三件研磨盘和7件锛形器,以及作为研磨用的磨锤等(27)。下川遗址的年代下限为距今16000年。“下川遗址出土的锛形器是我国新石器时代主要农业生产工具石锛的先祖。以农业生 产工具为代 表的新 石器时代的磨制石 器可 以 在下川文 化中见到祖形”(28)。“研磨盘在下川文化中的出现,代表了我国黄河流域粟作文化的先声”(29)。
1926年,在“嫘祖”的故乡夏县西阴村曾发掘出有明显人工割裂痕迹的半个蚕茧标本(30)。西阴遗址属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
1931年,在同尧舜为同时代人的周之先祖“后稷”的家乡、即“后稷”当年的教稼之地稷王山附近,西侧20公里的万荣县荆村遗址,发现了新石器时代的碳化高梁标本和粟类炭化物(31)。用一位美国学者的话说:“早在纪元前二千五百年前后的新石器时代的华北就已经开始种植高梁了(32)”。
1989年10月—12月,山西省考古所侯马工作站在位于侯马市东南4公里的乔山底遗址,发掘了两座早于唐尧时代的大型谷仓,两座谷仓F1、F2均位于浍河南岸的第Ⅱ发掘区,两仓相距11米。两仓均为口小底大的袋形坑,F1底部近椭圆形,东西径5.6米,南北径5.85米,残存深4米;F2底部为圆形,直径6.4米,残存深4.75米。F1、F2的底部都铺有一层红烧土防潮。红烧土上有木板腐朽后留下的白色木灰。谷子是在粮仓中部的白木灰上发现的。F1谷子堆积范围直径为2.4米,F2直径为3.5米,中部堆积较厚,约30厘米,谷子已全部炭化,但粒粒可数,清晰可辨。初步测算F1容积在25立方米以上,F2容积在40立方米以上(33)。虽然粟类作物早在裴李岗文化时期(34)、仰韶时代的遗址中就屡有发现,粮仓在山东胶县三里河的大汶口文化遗址中也发现过(35),但规模和数量根本无法与乔山底F1、F2相比。
如此之大,技术处理如此之严的大型粮仓在乔山底遗址的发现说明了什么?从粮仓本身所提供的信息看,它不仅反映出在帝尧时代来临之前,在临汾盆地塔儿山周围汾、浍地带所生活的原始农耕部落在农业革命过程中所取得的突出成就,而且反映出各部落联盟在农业革命过程中都形成了一定的严密的组织形式,粮食的剩余作公共财富的积累是“农业革命”的标志性成果。粮食产业的发展不仅带动了其他相关产业,诸如:畜牧养殖业、手工纺织业、远程贸易业(陶寺中期小城内M22已发现货贝)等的发展,而更重要的是诱发了部落盟主的贪婪和对公共财富的占有欲。利益上的分配不公与贫富差别从此产生。部落盟主在部落内部至高无上的地位一旦形成,其家族成员或其亲族成员就会在部落内部高人一等。部落成员之间就形成了等级差别。相持不下,阶级矛盾的产生就孕育其中了。虽然,现在我们不能直接看到帝尧时代到来之前,各聚落群首领,即部落盟主是如何支配或占有公共财富的,但我们可以看出,在帝尧时代到来之后,由原始农业所积累的财富,并通过各聚落群首领汇集起来所产生的巨大作用,这个作用不仅使社会生产方式发生了转变,更直接作用于人类文明的出现。
曲沃县东许陶寺文化聚落遗址发现的袋状窖穴粮仓,底部平面形状为圆角长方形、长约4.00、宽3.4、深2.8米。其底部还发现了6个排列有序的人头骨,6个头骨均属成人。仅存头骨,均无肢体,绝非正常埋葬。人的头骨发现于贮存粮食的窖穴之中,且用贮存粮食的陶器置于头骨之旁,这极有可能是原始居民祭祀谷物神“稷”的献祭之处(36)。
1978年秋至1980年底所发掘的陶寺墓地,有14座墓随葬猪的下颌骨,少则半个或一副,多的十多副,最大的一个墓(M3084)埋30副以上(37)。象征财富最具代表性的动产——猪,作为随葬品在陶寺墓中的发现,无疑具有贫富对比的意义。此外在陶寺遗址中还出土了呈三角形的犁形器(38)。这从另一角度反映出陶寺文化中农业生产工具的先进性。
上述诸多与农业考古有关的发现,虽然尚不能涵盖河东史前农业的方方面面,但上述遗址与陶寺遗址同处一地理区域之内,多数发现从时代上讲处于陶寺文化之前,尤其是下川中石器文化遗址发现的研磨盘、锛形器、磨锤等,更是我国农业起源的最早物证。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深层次的地域文化积淀,为迎接帝尧时代的到来,陶寺文化的出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预作了历史的铺垫。
观察之四:陶寺遗址中的“王墓”
探索中国文明的起源,建立中国文明起源模式的理论框架,少不了对占国家最高统治地位“王”墓材料的分析。“王”的出现无疑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国之都”、“国之本(民)”的存在。同时,又反映出君(王)与臣、臣与民、富与贫等级观念的建立和私有制初期发展阶段所出现的阶级矛盾。陶寺墓地约3万平方米,现仅发掘了一小部分。即已发现墓葬1000余座,其中大墓只占1.3%弱,中等墓占11%强,小墓87%以上(39)。同中原许多地方的龙山文化墓地一样,占墓葬总数98%以上的中、小型墓葬,随葬品缺乏,特别是不使用陶器随葬。而与中、小型墓截然不同的是,大型墓不仅有丰富的随葬品,包括彩绘陶器、彩绘木(漆)器等具有高超水平的工艺品、而且有显示墓主身份及地位的玉钺、石钺和礼乐重器,贫富差别与阶级对立十分明显。正如有些学者所云:“陶寺墓地各类墓‘金字塔式’的比例关系,应是当时社会结构的反映。”(40)
在陶寺墓地已发掘的数百座墓葬中,有六座明显超出一般墓葬以上的大墓。一般墓葬长2米左右,宽不足1米,而这类大型墓长、宽往往在3米和2米以上。墓中间置椁,有的墓安放死者前,还在椁底铺一层朱砂(41)。六座大墓的葬具均遭后期破坏,从3015号大墓残存的情况来看:出土各类随葬器物178件,包括陶器14件,木器23件,玉石器130件(内石镞111件),骨器11件。另有30件随葬品被扰动,发现在灰坑H3005中,故此墓原有随葬品总数当在200件以上(42)。该墓随葬品置于木椁四周,右侧主要摆放炊具和饮食具:上方有木豆、木盘、木斗;中部有陶灶、陶斝、陶罐;下方有木俎、木匣、石刀、石锛;左侧主要列置乐器(礼器)、工具、武器及其玉、石器。上方有玉、石、骨器和木豆、和象征财富意义的与丝织技术有关的缫丝器——“榬”(简报中称作木“仓形器”),及多种不辨器形的彩绘木器;中部为成束的石镞、骨镞;下方是鼍鼓、石磬、石研磨盘和磨棒;足端近墓壁处还有一副猪骨架。需要重点指出的是:这座大墓出土的130件玉、石器中,有一件玉钺和3件石钺。此玉钺,褐绿色,略呈“凸”字形,缚柄处钻有一孔,长11.2,高6.4厘米(43)。
大家知道:钺最早是作为一种武器出现的,以后逐渐演化为统率部众作战的军事权力的标志。陶寺大墓中出土的玉钺、石钺,从其放置的位置和木柄痕迹看,均为与器身呈垂直方向装柄,实际上是一种长柄有孔斧。有学者进行过研究,认为斧钺曾经是军事民主制时期军事酋长的权杖,尔后演化为王权的象征物(44)。
斧钺作为军权的象征,在黄河流域至迟出现于仰韶文化末期。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河南临汝县阎村新石器遗址曾出土一件作为瓮棺葬工具的庙底沟文化陶缸。缸外表用白、褐两色画着一柄石斧和一只衔着鱼的白鹳(45)。经严文明先生考证:石斧系鹳集团首领的权力象征物,这个翁棺葬的墓主就曾是鹳集团的首领,他率其部众,打败了以鱼为标志的另一集团。人们特地在盛埋这位首领尸骨的葬具外表创作了“鹳鱼石斧图”来纪念此事(46)。当然,此时的斧钺,只是单纯地象征军事统帅权的意义,但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文明时代”,即国家已经产生,阶级矛盾已明显激化,它就发展到同国君、王权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从史籍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商王、周王亲秉斧钺,率众征战的记录。《史记·殷本纪》就提到“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 。《周书·牧誓》曾云:“(周)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 而 “王”这个字究其本源也正是取自于不缚柄的斧钺之形象(47)。在古代,正如《左传》所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可见领军作战与举行祭祀是当时国王最主要的活动。王权的最早形成有赖于史前时期部落首领的军事统率权和祭祀权的合并掌管。
有学者指出:这些弥足珍贵的钺只在少数大墓中发现而不见于一般墓葬,它和大墓殊高的埋葬礼遇,共同刻划了墓主人的身份,仅用军事统率权来看待,这些玉钺的含义就显得很不够了。换言之,这类持钺的墓主人之所以在葬礼上表现出空前的奢侈与豪华,恐怕是因为他们已不同于一般军事首领的身份,而开始具有了与邦国之王相当的地位。陶寺大墓之墓主应就是某一城邦中的上层人物(48)。
陶寺3015号墓主集军事统率权和祭祀权于一身的王者地位,在该墓发现的成套礼乐重器中也可以得到证实。
据发掘者报告:“在大型墓中,成对的木鼓与石磬、陶异型器(土鼓?)同出,放置位置固定”。陶寺大墓随葬的鼓,鼓身皆作竖立桶形,用树杆挖制而成,外壁着彩绘,鼓皮由鳄鱼皮包蒙,即古文献中记载的“鼍鼓”无疑。M3015∶16,出土时器身倾斜变形,通高100.4,上口直径43,下口直径57厘米,外壁施粉红或赭红底色,以白、黄、黑、宝石兰等色绘成图案,虽已残损,但仔细辨识,还可看清,其中部偏上的一周图案,宽约22厘米,迥形纹较明显;下部饰带一周,宽约4厘米,有几何形纹、云纹等。图案上、下并有条带状的边框数周(49)。
石磬M3015∶17,上端两面对钻一孔,通长80厘米,实为特磬(50)。整体形状与1950年安阳武官村大墓出土的虎纹石磬(51),1973年在殷墟宫殿区发现的龙纹石磬相近(52),同为倨句形。
异形陶器(土鼓?):形似长颈葫芦,筒状高颈,圆鼓腹,腹底中央凸出一孔,周围又有三小孔,颈腹之间置双耳。M3015应为两件,因人为扰动少出一件。简报以M3002∶53为例:褐色陶,通高83.6,筒口直径11.6厘米,筒口下有圆纽一周12个,筒身磨光,腹壁饰绳纹并贴泥条,构成不甚规则的连续三角形和菱形图案。这种器物上、下口连通,不可能为容器,在大型墓中每与鼍鼓、石磬同出,应为古文献中“以瓦为匡”的土鼓(53)。“土鼓”,在其他文化遗址中尚未发现过,是陶寺遗存独具特色的陶器,其主要用途是作为礼乐器在祭祀时演奏,或作为战鼓,鼓励杀伐。
“仓形器”多年不被人识。仓形器M3015:25,高24、底径15.8厘米。附件“骨匕”。骨匕M3015:4,体扁平、光滑。柄端对钻一孔,另端磨出钝刃,长22.3,宽2.2—3.4厘米。对于“骨匕”,纺织史专家认为:它既可以理丝、又可以打纬,是一种纺织工具。 笔者认为,“骨匕”作为“仓形器”的附件, 既然是一种纺织工具,“仓形器”自然与纺织丝绸就有某种联系。从“仓形器”上有蘑菇形盖,下为圆柱体,圆柱体周围又凹进三个拱形顶小洞,且三个洞各不相通,通体施红彩的情形来判断,笔者 认定它应该是一种缠绕丝线的工具,这种工具名叫“ 榬 ”。作为络丝工具“榬”,它的下部还有一个能够转动的底盘与其相匹配。其蘑菇顶盖的出沿部分应该是为防止丝线在缠绕过程中脱圈而设置的。同时,其蘑菇顶也应为使“榬 ”转动和制止“榬”转的人的手抓部分(54)。
陶寺人将多件缫丝工具“ 榬”随葬于墓,“ 榬”在这里代表的是一种物质财富。“榬”的多少,显示出墓主人身份、地位的高低。丝绸在原始社会的最初出现、是十分珍贵的物品。只有部落集团领袖或少数贵族才能享用,而一般部落成员是不可能有这种礼遇的。“榬 ”在这里代表的不是它本身、而是象征着几 榬 丝线或几匹丝绸,故而陶寺大墓M3015中才会出现“榬”与鼍鼓、特磬、土鼓、玉钺、龙盘为伍的现象(55)。
根据以往地下发掘材料,传世铜器铭文及文献记载都一再证明鼍鼓、特磬,乃是王室重器来看。很明显,只有在国家举行大型祭祀活动时才使用,作为随葬品,它正好说明墓主人就是祭祀活动的主持人。虽然,,现在我们还不能断定陶寺M3015号墓主就是“唐尧”,但至少可以说这座具有王墓性质的大墓在陶寺遗址的发现,反过来可以证明:这里曾经是一座“王都”。
观察之五:“陶唐氏”的“龙”崇拜与“蛇型原龙”
现在,一般学者在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时候,仍把“城市、文字、金属器、礼制器物”四要素作为文明起源的必备条件,而忽视了中国文明起源之初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东西、即“最初”形成的民族崇拜观念与“传统”的民族崇拜观念之间的关系。陶寺大墓中发现的精美的彩绘蟠龙陶盘、彩绘壶和成套的通身施彩的木漆器等,不仅展示出“唐尧文化”与同期其他文化相比先进发达的一面,而且反映出唐尧时代古唐国独具特色的意识形态,即“龙”崇拜。
陶寺大墓出土的龙盘,一般为泥质褐陶,火候很低,或着黑陶衣,盘壁斜成平底,外壁饰隐浅绳纹,内壁磨光,以红彩或红、白彩绘出蟠龙图案。M3072∶6,敞口,斜折沿,通高8.8,口径37,底径15,沿宽1.8厘米。龙纹在盘的内壁和盘心作蟠曲状,头在外圈,身向内卷,尾在盘底中心。形象作蛇躯鳞身,方头,豆状圆目,张巨口,牙上下两排,长舌外伸,舌前部呈树叉状分支(56)。有的盘在龙颈部上下对称绘出鳍或鬣状物,与商代蟠龙的明显区别是无角、也无爪、有眼无睛、眼作豆状,不同于商代龙呈“臣”字形目。蟠曲形态也不同,商代蟠龙与蛇类自然盘曲状一样,是头在盘心,身向外卷,尾近盘沿;从整体形态上看,陶寺龙与商代以来的龙形象是一脉相承的,它代表的是以中原民族文化为根祖的“华夏龙”之形象。
1978年,在河南濮阳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45号墓中发现了一幅蚌塑“青龙白虎图”,年代距今约6500年。青龙是以鳄鱼为原型的“蚌塑原龙”。当时新闻媒体称其为“中华第一龙”(57),其实这是不妥的。为什么这样讲,因为在中原地区的仰韶、龙山文化遗址或墓葬中,所发现的原始龙有“鳄型原龙”与“蛇型原龙”之分。西水坡45号墓发现的“蚌塑原龙”属“鳄型原龙”,陶寺遗址墓葬中出土的彩绘陶盘所绘的“蟠龙”属“蛇型原龙”。
从西水坡45号墓的“鳄型原龙”形体来看,这条“蚌塑原龙”整体形象接近鳄鱼,而又比普通鳄鱼原型增加了种种龙的神性;体长1.78米,身高0.67米,整个体形呈较长的S型或之字形,一波三折,体态比一般在地面匍伏爬行的鳄鱼明显要高得多,显示出身体脱离地面超越爬行状态;这条鳄型原龙的头部与一般鳄鱼不同的是,头高高的抬起,作昂首挺胸,瞠目有神之态,吻部像鳄鱼一样较长,颈部长而弯曲,头后面还有竖起的双角,或叫作两撮鬣毛,也与普通鳄鱼大相径庭;整个身长比例也大体接近鳄鱼而明显较高,有四肢,趾分五叉,似鳄鱼又比鳄鱼的爬行更接近直立;长尾巴也像鳄鱼,而尾端也作掌状分叉,又与一般鳄鱼有别(58)。这条“蚌塑原龙”与一只“蚌塑白虎”,一左一右出现在西水坡45号墓,它反映的是公元前40世纪中叶“四时天象图”中的“二分图”,即一年分成二十四节气的“春分与秋分”之天象图(59)。
而陶寺遗址中出土的彩陶盘所绘的蟠龙,实际上是以蛇为主要原型的原龙,适当吸收了鳄鱼等动物的某些特征:头部基本似龙,没有脖子,头与身直接衔接,眼睛又小又圆,口中吐长信,这些地方以蛇为原型;但吻很长,利齿成排,又有点像鳄鱼;口中吐出的信子很长,若麦穗麦芒的形状,则是想象的成份居多;龙身体也近似蛇而修长,蜷曲成环状;没有足,遍体鳞甲,对称成行,则有近似鳄鱼;头后的左右两边,如鱼鳍,尾部亦似鱼,分作两叉;蟠龙盘中间若有水纹或云纹,这里的龙有点像是潜龙,仿佛随时可以入水和升天。所以说,陶寺蛇型原龙是中华文明起源、国家起源的重要文化象征。
高炜、高天麟、张岱海等学者在研究陶寺彩绘蟠龙陶盘时指出:“陶盘本是盛器或可作水器,但从出土物来看,火候很低、且烧成后涂饰的彩绘极易剥落,故大约只是一种祭器而非实用器。彩绘其它纹样的壶、瓶、罐、盆等类祭器,某些中型墓也可使用,唯龙盘仅发现在几座部落显贵的大型墓中,每墓且只一件。这就证明龙盘的规格很高,蟠龙图象非同一般纹饰,似乎有其特殊的含义。它很可能是氏族、部落的标志,如同后来商周铜器上的族徽一样”(60)。彩绘陶龙盘在陶寺大型墓中的发现,说明陶寺龙山文化时期,这里有一个活跃于“尧都平阳”,以龙为族徽、陶唐为名号的部落。“陶唐氏”以龙为图腾。“龙”崇拜在中原地区始于陶唐氏以前。彩绘陶龙盘在少数大墓中的发现,也说明墓主人作为龙的传人,就是“龙子、龙孙”,延续中国四、五千年的“帝王”为“真龙天子”的观念崇拜,恐怕正源于此。
那么,陶寺文化中的龙崇拜与河南濮阳西水坡遗址发现的仰韶文化时期的鳄型原龙有没有传承关系呢?这在夏代开国以前,中原民族的大融合尚未真正形成,延续河南仰韶文化谱系的河南龙山文化是很难受到陶唐文化影响的。同时,作为积淀甚深、占中原文化主流的河南龙山文化,也很难渗透到陶唐文化中来。因为没有民族的大融合,就没有民族文化的大交流,没有民族文化的大交流,就没有民族文化的进步和新文化的产生。前面我们已经指出,从整体形态上看,陶寺龙和商代以来的龙形象是一脉相承的,它代表的是以中原民族文化为根祖的“华夏龙”之形象。我们现在所看到的龙形象,蛇身鳄头,有鳞有角,四肢五爪,瞠目吐舌,体态弯曲,一波数折之状态,实际上就是“蛇型原龙”在吸收了“鳄型原龙”的亮点后所形成的形象,正是陶唐文化在华夏文明中的延续结果。
朱乃诚先生 认为,陶寺彩绘龙源自良渚文化。他说:“1988年,我提出陶寺文化的彩绘龙源自良渚文化的看法,那时主要是通过对良渚文化陶器(片)上的蛇形纹饰与陶寺文化彩绘陶盘上彩绘龙图案的对比分析等研究提出的”。他所说的蛇形纹饰陶片,是指1936年在浙江余杭良渚一带出土的一片绘有蛇形纹饰的陶片,该陶片上的蛇形纹较为形象,单躯蟠曲,尾在中心,向外蟠曲三周。他认为这是形态上较为原始的蛇形纹饰,其卷曲的特点与陶寺彩绘龙纹接近(61)。
前不久,朱先生又根据《考古》2001年第10期公布的,1997年浙江海盐县龙潭港良渚文化墓地中M12出土的,一件宽把陶杯(M12:32)腹部饰有彩绘龙图案,再次撰文论证。说:“陶寺彩绘龙源自良渚文化有了新证据”(62)。
朱先生的新证据到底是什么呢?海盐龙潭港M12:32宽把杯为夹细砂灰胎黑皮陶。形体较大,口部长径14厘米、连盖高14.7厘米。箕状口部,带盖,流较宽短,粗矮筒形腹略鼓,矮圈足,与流相对的环形把宽达11.7厘米。在腹部、流下和宽把上侧的三个部位以刻画的细线饰三组纹饰。朱先生所说的宽把杯腹部的纹饰,是围绕宽把展开的上下两条长身动物。其头部特征突出,尖牙利齿,双目圆睁,构图手法是把立体位置的双目与牙齿夸张地展示于同一平面;身体由简洁的线条和相间布列的小圆孔构成,围绕宽把杯腹部一周;尾部与头部相对,呈向上弯曲的半圆形,末端尖细。这即是朱先生认为的陶寺彩绘龙源自良渚文化的新证据。
其实,龙潭港M12:32宽把杯腹部的长身动物纹饰所表现的凶猛的首部、长身和弯尾与陶寺彩绘陶盘上所绘的龙形象有明显的区别,仅就首部而言,龙潭港M12:32宽把杯腹部的长身动物首部突出表现的是一对明晃晃的大眼睛和一副上下两排的尖牙。而陶寺龙盘所绘的龙形象是“方头,豆状圆目,有眼无睛,张巨口,牙上下两排,长舌外伸,舌前部呈树叉状分支。”它们之间,除了上下两排尖牙之外,几乎再无相似之处。
朱先生提出陶寺彩绘龙源自良渚文化的另一条理由,就是饰有长身动物纹饰的M12:32宽把杯,其年代略早与陶寺彩绘龙的年代,他把陶寺彩绘龙的年代定在距今4400~4300年之间,把M12:32宽把杯的年代定在良渚文化晚期偏早阶段,距今4600~4400年之间,其实,这并能说明什么问题。
考古学以往发现揭示的规律是:属同一文化谱系,年代上有早晚之分,年代早者可能影响到年代晚者;或者是两个文化区域相邻,发展水平高者可能影响到发展水平低者,具体表现为文化的渗透,即低水平者可能吸收高水平的文化因素。良渚文化与陶寺文化既不属于同一文化谱系,且两个文化区域又相距甚远,连最基本的条件都不具备,它们之间,何谈传承关系?!所以说,“陶唐氏”的“龙”崇拜是独立起源的,是未受到其它外来文化影响的,属土著原创宗教文化。
观察之六:陶寺遗址发现的“青铜器”与“陶文”
作为中华文明的肇始之都,陶寺城址似乎应发现中国最早的金属器和文字,但问题并不那么简单。1983年,在陶寺一座晚期墓中曾出土一件铃形铜器。器形不大,长6.3厘米,宽2.7厘米,高2.65厘米。经化学定量分析,含铜量占97.86%,铅1.54%,锌0.16%(63)。由于铸造工艺粗糙,器壁厚度不匀,还有气孔,是一件采用复合范铸造的成品。另据报道:在陶寺城址北墙Q1北侧,一新发现的陶寺文化晚期墓地,一座编号为M11的中小型竖穴土坑墓中,曾出土一件铜齿轮形器,经金相分析,铜齿轮形器属于砷青铜(64)。笔者断言:陶寺城址作为“帝尧之都”现未发现大型炼铜遗址或铜器铸造的手工业作坊,今后也不会发现大型炼铜遗址或铜器铸造的手工业作坊,因为这附近没有铜矿。
至于说,陶寺晚期墓葬中出土的这两件铜器是不是陶寺人所铸造,至少可以肯定“铜齿轮器”不是当地所造,应属外来品。因为“砷青铜”器的最早发现是在甘肃的四坝文化遗址中,例:甘肃民乐县东灰山四坝文化类型遗址出土的16件铜器,据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史研究室,对其中15件铜器进行原子吸收光谱定量分析,扫描电子显微镜分析和金相组织鉴定,结果表明:除一件为铜、砷、锡三元合金制品外,其余均为铜、砷二元合金制品(65)。四坝文化的年代距今在3200~3800年之间(66)。中原地区的青铜器其金属成分是红铜和锡或铅的合金,是不含砷的。从陶寺“王墓”不见青铜礼器殉葬的情况来看,这说明唐尧时期,人们还没有掌握金属冶炼技术。陶寺晚期墓葬出土的那件“铃形铜器”,含铜量纯度之高,不符合青铜构成比例,也不是自然铜,其来源暂且存疑。
关于“唐尧”有无文字的问题,陶寺III区居住址H3403发现的一个残扁壶的腹壁上和平直背面有用毛笔朱书一个形似甲骨文“文”字的字符,和两个有争议的字符(1、◇;2、似“兀”的篆体)(67)。对于后者,罗琨先生将这两个字符隶定为“昜”,对“文”字无异议。认为扁壶朱书“昜文”,也即“明文”,推测陶寺陶文用这两个字和一个符号(画界)记述尧的功绩,以便帮助记忆,传诸后世(68)。何弩先生认为H3403扁壶平直背面两个朱书字符,上为土(◇),下为兀(似“兀”的篆体),将其隶定为“堯”的初字。笔者认真审视了H3403扁壶背面朱书的两个字符,联系陶寺城址气势恢宏,夯土城墙板块结构“壘土为垚”的实际情况,认为何弩先生的考证是有一定见地的。丁山先生释:“壘土为垚,垚者,高也。”(69)《说文》:“堯,高也”,段注云:“堯本为高,陶唐氏以为号。”垚的本意是指高大巍峨的城墙。“兀”,《说文》:“从垚在兀上,高远也”,段注曰:“高而上平也。”何弩说:“这是典型的黄土高塬地貌。而陶寺遗址恰恰坐落在塔尔山前向临汾盆地中心过渡的山前黄土塬上。”他认为:陶寺文化晚期“堯”字“兀”上只有一个土(◇);到了殷墟甲骨文,“堯”字“兀”上多加了一个土(◇◇);至汉代,“堯”字则在“兀”上发展成三个土(垚)。“堯”字的本意即为建立在黄土高塬(兀)上的高大夯土城墙(垚),代指建立在黄土高塬上的城(70)。“文堯”二字在H3403扁壶上的出现,是其唐尧后人对其的追念称谓,诸如甲骨刻辞或青铜金文中尊称其先王为“文武帝、文武丁、文考、文祖”一样。
有学者推测唐尧时期,文字有可能产生。从目前已公布的考古资料来看,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但这种可能究竟能到什么程度,笔者认为:唐尧时期,象形字符正日趋成熟,会意字出现和使用也是事实。上面我们所列举的H3403扁壶背面朱书的两个字符,“◇”与似“兀”的篆体,“堯”字初字的出现,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早于陶寺文化近3000年的安徽蚌埠双墩遗址在陶器上曾发现符号、图画及含有符号的组合图画计70多种。其中,除相当数量简单符号外,尚有鹿、网、阜、丘等六、七种符号与甲骨文相近(71)。陕西的半坡文化、山东的大汶口文化、余杭的良诸文化中都有陶文发现,不少文字与甲骨文无二。但最具代表性的是与“帝尧”同时期的山东邹平丁公龙山文化发现的陶片刻字,该陶片长4.6—7.7厘米,宽约3.2厘米,厚0.35厘米,现存文字计5行11字。右起第1行为3个字,其余4行每行均为2个字。这11个刻字,笔画相当流畅,个个独立成字,整体排列比较规则,刻写也有一定章法(72)。笔者在观察这块刻字陶片时,似觉该刻字近似行草,刻字者刻写手法相当娴熟,所书文字定是成熟文字无疑,但至今无人破译。如果该刻字陶片年代无问题的话,我们过去对史前时期不同阶段、不同文化区域内发现的不同字符,所作的体态估量都应该重新去考虑。《论语·泰伯》所云:“尧之为君……焕乎!其有文章”,似乎说得有些夸张,但唐尧时期,人们社会政治生活中最需要的少量文字确已产生,虽远未达到殷商甲骨文成熟的高度,但的确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创举。
那么,我们现在为什么尚未发现唐尧时代的其它文字类记述呢?对此,笔者认为:这是由于当时所用的书写材料难以保存造成的。《尚书序》云:伏栖氏,“始画八卦,造书契”。“书契”即指文字:《释文》云:“书者,文字,契者,刻木而书其侧”。看来,唐尧时代的文章典籍的载体,多是刻写在木头上的。当然,也不排除使用其它材料,诸如树皮、兽皮、麻布之类作为文章典籍载体的可能性。但这些都是易腐易朽之物,故现在我们就很难发现当时的长篇文书了。用毛笔书写汉字,应始于仰韶文化时代,当人们知道用什么工具为陶器施彩描绘图案时,这最初的画笔已具有书写文字的功能了。难怪陶寺文化中发现的“文堯”二字是用毛笔朱书在扁壶的腹壁上,而不是用刀刻在扁壶的腹壁上。虽然这一发现还只是个案,但这个“个案”背后隐藏的事实,却说明距今四千二、三百年左右的龙山文化时期,中国北方已经是文明凸现、群星灿烂,以象形文字为原生体的汉字体系业已孕育成熟,中华文明将由此以文字的形式开始记录自己的历史。
结束语
综上所述,陶寺城址完全可作为一个初期国家权力中心已经形成的标志。作为“都城”,这座“都城”的主人只能是“唐尧”。无论是从历史地望来看,还是从考古学提供的资料来看,山西襄汾陶寺遗存均符合“尧都平阳”的条件,故我们有理由认为:今山西临汾塔儿山(崇山)周围的汾、浍地带就是史籍所云的唐国封地。唐尧在此所留下的文化遗迹将昭示世人,为探索中华文明的起源在此迈出第一步。
注释:
(1)陈淳:《聚落·居址与围墙·城址》《文物》1997年8期。
(2)卫斯:《关于“尧都平阳”历史地望的再探讨》《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5年1期。
(3)a《山西考古四十年·第二章·第四节·二、晋南地区·陶寺遗存介绍》山西人民出版社 1994年7月 第1 版;b高炜等:《关于陶寺墓地的几个问题》《考古》1983年6期。
(4)何驽、严志斌、宋建忠:《襄汾陶寺城址发掘显现暴力色彩 确认了陶寺早期小城、宫殿区、中期小城内墓地》《中国文物报》2003年1月31日第1版。
⑸、⑹、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文物局《山西襄汾县陶寺城址祭祀区大型建筑基址2003年发掘简报》《考古》2004年7期。
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文物局《山西襄汾县陶寺城址发现陶寺文化大型建筑基址》《考古》2004年2期
(8)《史记·五帝本纪》第一册,卷一、中华书局1959年9月版 16—17页。
(9)a.张玉石、杨肇清《新石器时代考古获重大发现:郑州西山仰韶时代晚期城址面世》《中国文物报》1995年9月10日第1版;b.杨肇清:《试谈郑州西山仰韶文化晚期古城址的性质》《华夏考古》1997年1期。
(10)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澧县城头山古城址北1997—1998年度发掘简报》《文物》1999年6期。
(11)、(25)卫斯:《关于确定中国稻作起源地“三条标准”的补充——续说“中国稻作起源于长江中游”》、《农业考古》2000年1期。
(12)、(13)、(24)任式楠:《中国史前城址考察》《考古》1998年1期。
(14)新华网2005年01月26日报道:2002至今,“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登封王城岗城址及周围地区遗址聚落形态研究”专题组,在王城岗遗址展开大规模的考古工作,新发现一座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的大城址。大城位于王城岗遗址中部,其北城墙夯土残长 370 、残高 0.5 —— 1.2 米;北城墙长约 630 、宽约 10 、残深 3 —— 4 米,北城壕向东通往五渡河;西城壕残长 130 、宽约 10 、残深 1.5 —— 2 米,西城壕向南似通往颍河。其东面和南面的城墙与城壕,从所处地势较低和钻探等情况看已被毁坏。这座大城址的面积据现有资料推算有 30 万平方米左右。同时发现多处大面积夯土基址和祭祀坑、玉石琮和白陶器等遗迹遗物。
(15)、(64)梁星彭、严志斌:《陶寺城址的发现及其对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研究的学术意义》http://www.kaogu.ent.cn/wenming/mag3/liangxp.htm,2003-8-4。
(16)、(39)、(60)高炜、高天麟、张岱海:《关于陶寺墓地的几个问题》《考古》1983年6期。
(17)、(36)山西省考古研究所、曲沃县博物馆:《山西曲沃东许遗址调查、发掘报告》《三晋考古》第二辑 山西人民出版社 1996年10月第一版。
(18)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冀城南石遗址调查、试掘报告》《三晋考古》第二辑 山西人民出版社 1996年10月第一版。
(19)、(33)田建文:《山西侯马发现四千年前大型谷仓》《中国文物报》1990年3月1日第一版。
(20)张文君:《侯月铁路临汾地段古文化遗址的调查》山西省第二届考古学年会论文1986年12月于大同。
(21)山西省考古研究所、洪洞县博物馆:《山西洪洞县耿壁、侯村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考古》1986年5期。
(22)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新绛县古堆、白村遗址调查》《文物季刊》1994年2期。
(2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山西工作队:《晋南二里头文化遗址的调查与试掘》《考古》1980年3期。
(26)日知:《农业起源与文明起源》《史前研究》1983年2期。
(27)王建等:《下川文化——山西下川遗址调查报告》《考古学报》1978年3期。
(28)石兴邦:《关于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体系的问题》《南京博物院集刊》1980年2期。
(29)卫斯:《我对下川遗址出土石磨盘的看法》《中国农史》1985年4期。
(30)李济:《西阴村史前的遗存》《三晋考古》第二辑,山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10月第一版。
(31)(日)和岛诚一:《山西省河东平原以及太原盆地北半部的史前调查概要》《人类学杂志》58卷第4号,1943年。
(32)(美)戈登W·休斯:《农业史》(方原译)《农业考古》1982年2期。
(34)a.黄其煦:《“灰象法”在考古学上的应用》《考古》1982年4期。b.佟伟华:《磁山遗址的原始农业遗存及其相关问题》《农业考古》1984年1期。
(35)昌淮地区艺术馆等:《山东胶县三里河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77年4期。
(37)(41)、(42)、(43)、(49)、(50)、(53)、(56)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临汾地区文化局:《1978—1980年山西襄汾陶寺墓地发掘简报》《考古》1983年1期。
(38)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临汾地区文化局:《山西襄汾县陶寺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0年1期。
(40)高炜:《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陶寺遗址”条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北京·上海 1986.8。
(44)、(47)林汪:《说“王”》《考古》1965年6期。
(45)临汝县文化馆:《临汝阎村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中原文物》1981年1期。
(46)严文明:《鹳鱼石斧图跋》《仰韶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
(48)张忠培、朱延平:《黄河流域史前葬俗与社会制度(下)》《文物季刊》1994年2期。
(51)郭宝钧:《一九五O年春殷墟发掘报告》《中国考古学报》第五册,25页,图版捌,1951年。
(52)范毓周:《关于殷墟1973年出土石磬的纹饰》《文物》1982年7期。
(54)、(55)卫斯《陶寺大墓中出土的“仓形器”名实浅说》《中国文物报》2003年11月28日7版。
(57)陆轲:《“华夏第一龙”出土》《人民日报》1987年12月12日。
(58)濮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等:《河南濮阳西水坡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88年3期。
(59)陆思贤 李 迪著:《天文考古通论·第一章:公元前40世纪中叶的四时天象图》 紫禁城出版社 2000年8月北京。
(61)朱乃诚:《良渚的蛇纹陶片和陶寺的彩绘龙盘》《东南文化》1998年2期。
(62)朱乃诚:《陶寺彩绘龙源自良渚文化的新证据》中国考古网·学术动态 发布时间:2005-9-7 16:35:49。
(63)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临汾地区文化局:《山西襄汾陶寺遗址首次发现铜器》《考古》1984年12期。
(65)甘肃文物考古研究所、吉林大学考古系:《甘肃民乐县东灰山遗址发掘纪要》《考古》1995年12期。
(6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中国考古学中碳十四年代数据集》(1965--1991)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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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罗琨:《陶寺陶文考释》《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2期 2001年7月。
(69)丁山:《殷商氏族方国志·尧》《甲骨文所见氏族及其制度》 中华书局 1999年版。
(70)何弩:《陶寺遗址扁壶朱书“文字”新探》《中国文物报》 2003年11月28日7版。
(71)王昌燧、赵晓军:《双墩刻画符号:中国文字的起源?》《光明日报》2003年7月16日B1版。
(72)山东大学考古实习队:《邹平丁公发现龙山文化文字》《中国文物报》1992年1月3日第3版。
(此文初稿于2003年10月,修改于2005年9月,系首次发布,敬请方家阅后赐教)
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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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前战争
关于中国史前战争的考察(概要)——兼论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
作 者: 何 德 亮 发布时间: 2005-10-18 8:11:05
关于中国史前战争问题,是一个重大的学术课题。它的产生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私有制引起战争,并且永远引起战争。同时也是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所有制的产生相联系的。鉴于此,笔者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利用考古学资料,对我国史前战争问题进行考察。
一
原始社会时期,氏族部落之间为了争夺猎物和私有财产发生大规模的武装冲突,在战争中产生了大批非正常死亡者,如云南元谋大墩子遗址发现一些械斗中死去的氏族成员墓葬,死者多是青壮年,墓中断肢、大石压身和身中石镞的比例很大。看来属于非正常死亡。有8座墓葬人骨架带有石镞,且均打入体内,而非随葬品,当是死者生前被射击的结果。有的石镞穿透在肌体的胸、腹部位,有的常常是被密集地射中10多箭。明显看出部分墓主人是中箭身亡者。由此判断,墓内这些死者可能不是本氏族的成员,而是氏族部落间战争中被杀害的外氏族成员。 洛阳王湾遗址的“丛葬坑”,常在废弃的水井、窖穴和地层中埋葬人骨架,有成年男女,老人和孩子。骨架多凌乱,有的身首分离,肢体残缺,有的则砍手断足,其砍截痕迹清楚,还有的表现出明显的挣扎状 河北邯郸涧沟龙山文化遗址 一个圆形袋状坑埋10具人骨架,7个成年3个小孩。其中一位男性,头骨上有6处伤痕,似用不甚锋利的工具所砍。 山西绛县史前墓葬中死者头部发现有中箭、石镞射入鼻骨的例证。这种现象是在当时部落林立,战争连绵不断的背景下形成的。在东部沿海地区的江苏邳县大墩子墓316死者左股骨上发现被骨镞射伤痕迹,三角骨镞残段长3.4厘米,射入骨质达2.7厘米,骨镞尚留在骨内。胶县三里河遗址大汶口文化墓2107的死者被砍四刀致死,38座龙山文化墓葬中,人骨不全的约占2/5。另外在一些乱葬坑内多数没有随葬品,有的埋葬一人,也有二三人乃至六七个人的,多为青壮年,有的男女老小多人埋在一起,有的肢体残缺不全,有的躯体弯曲,四肢交叉,互相迭压,呈被捆绑的姿态,形状十分悲惨。这种非正常死亡者,一般来说是由氏族部落之间的战争所造成的。有人认为这些死者可能是日趋频繁的部落战争的受害者。他们除作为供献神灵的牺牲外,有的可能是从敌对部落中掠来的战俘。由此说明部落之间武装冲突是相当严重的。为研究我国史前时期战争的性质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二
武器作为一种特殊工具,最早是从人类使用的棍棒、石刀、石球、石斧、弓箭等生产工具中分离出来的,多是木质和石质,也有以骨、蚌为原料的。如石球、陶球或陶弹丸在弓箭发明前,是一种杀伤力很强的投掷工具。在我国许多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均有发现。如在内蒙古清水河岔河口仰韶文化遗址宽大的围沟处,发现两座寨门内侧堆放有许多状如铅球的石球,应为守御的武器。反映了当时利用球类武器进行部落战争的情况。
弓箭是所有工具中最先进的代表性武器,由于日益频繁的战争,各个遗址箭镞大量增加,因为镞是大量消耗的一种武器,由于磨制工艺不发达,开始多用骨镞和少量蚌镞。骨镞一般带铤,宽扁而略显轻薄,穿透杀伤力相对较差。进入龙山时代,石镞数量比例增加,多磨制精细,结构更加合理,一般分锋、身、铤三个部分,镞身呈三棱形或菱形, 可与后世的青铜镞相媲美。大量石箭头的发现,当是军事活动激烈的直接反映。曾一度对后世远程武器的使用产生深远影响,
斧钺是战争中所广泛使用的一种武器。最初被当作生产工具,后来很快演变为武器和礼器,作为权力与威严的象征物。从目前发现的资料看,最初的石钺,器形比较厚重,刃部使用痕迹明显,并且崩裂的豁口很大,证明它确实曾被作为生产工具使用。后来很快就变得非常扁薄,刃部也很少使用痕迹,即使有使用痕迹,其崩裂豁口也较小,显然不是在较大作用力撞击下形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人民已赋予它新的含义,石钺已慢慢失去最初作为生产工具的功能,而成为武器和礼器。甘肃齐家文化遗址中所谓“多头石斧”。呈齿轮状,中部有孔,可安柄,即沉重又锋利,具有较强的杀伤力。广东石峡遗址石钺,形体都较大,长身亚腰有锋利的梯形斜弧刃,竖长方形,器身扁薄,个别有肩石钺,其造型已与商周时期的铜钺十分接近。福建昙石山遗址还发现仿金属的磨制双孔大凸刃石钺。江苏金坛三星村遗址发现的石钺极为精致,无使用痕迹。石钺上所附的骨质装饰上刻有精美的鸟纹,非一般实用工具,应是一件专门表示权力、地位和身份的礼器。
在文献记载中,斧钺的礼仪和象征意义是很明确的。首先,王在布政议事、册命诸侯以及举行其他仪式时,王一定要即位于画有大斧钺的屏风之前,如《礼仪?觐礼》;“天子设斧扆于户牖之间,左右几,天子衮冕,负斧扆。”《逸周书?明堂》:“天子之位,负斧扆,南面位。” 显示了这种军权的神圣性和神授性。在礼仪仪仗用品中,目前发现的有玉斧、玉锛、玉刀、玉钺等。玉斧是对石斧的礼仪化的产物,多为扁平穿孔梯形弧刃,制作精细,没有刃口,属于非实用器。
三
原始社会战争普遍存在,氏族领袖或部落方国的首领为了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以及部落联盟的安全,往往在部落或部落联盟的聚居中心,设置壕沟、栅栏、挖沟筑城,于是城郭沟池一类防御设施随之应运而生。防御工程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标志着古老的氏族社会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为了防御掠夺,环壕作为一种防御设施开始出现,早期的环壕一般规模较小,深和宽大都不超过2米。随着防御的需要,壕沟不断加宽加深。比较典型的主要有西安半坡、潼临姜寨、内蒙古兴隆洼以及湖南澧县八十垱等遗址。 磁县下潘汪龙山文化遗址发现两条形制相同的沟,其中一条沟壁整齐,沟口齐直,拐弯处呈圆角方形,仅发掘48.5米,这是龙山文化具有代表性的沟防设施。看来,不论部落还是氏族之间,都有壁垒森严的防卫措施。壕沟正是城堡出现前一种最有效的营地防卫设施,也是后来护城河的最初萌芽。
随着日益激烈和频繁的战争,作为防御设施的城址产生了。目前为止,我国已发现古城址大约30余座,主要分布在河南、山东、湖南、湖北和内蒙古等省区。位于长江流域古城主要有湖北天马石家河古城、阴湘城、马家垸古城、走马岭古城、湖南城头山等。内蒙古发现的城址主要集中在凉城岱海地区周围、包头大青山南麓和准格尔以及清水河之间南下黄河两岸。这些城址都以山坡用石头筑起围墙,一般皆不规整,因山坡的地形变化而不同。城墙多随山势建造,有方形、圆形、椭圆形,也有的略似三角形。中原地主要有郑州西山、河南安阳后冈、登封王城岗、新密古城寨、淮阳平粮台、郾城郝家台、辉县孟庄和山西襄汾陶寺等。较大的主要是辉县孟庄城址,面积达20余万平方米。最小的平粮台城址面积仅有3.5万平方米。山东地区的城址主要有五莲丹土、阳谷景阳岗、章丘城子崖、寿光边线王、邹平丁公、临淄桐林等。苏北地区主要是连云港藤花落龙山文化城址。这些巨大的城垣工程的出现,是战争规模经常化和激烈化的产物,是长期进行残酷战争的必然结果,也是氏族和部落内部因贫富分化而导致的阶级日趋尖锐的真实写照,所以说,城的产生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中国古代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
四
氏族公社末期,族与族之间的战争,其性质已由过去的血亲复仇,转变为财产的掠夺。原来氏族部落之间的偶尔“械斗”,被掠夺财富的残酷战争所取代。战败的氏族往往丧失一切,有的甚至全氏族沦为奴隶;而战胜者所掠夺的财物、奴隶等,则落入氏族、部落酋长或军事首领手中。这些显贵所掌握的财富和奴隶越多,权势越大,他们的社会地位超出一般氏族成员之上,最终分裂成统治与被统治两个对立的阶级。由此增大了氏族内部的贫富分化和阶级对立。 所以,战争的激烈程度是物质利益决定的,最终促使氏族制度进一步解体。
从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仰韶文化、后李文化、北辛文化以及大汶口文化早期阶段,氏族内部没有发生明显的贫富分化,其社会地位基本是平等的。大汶口文化晚期至龙山文化阶段,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物质产品日益丰富,除维持日常生活外已出现剩余产品,一部分人可以不通过等价交换或采用武力掠夺它人的剩余劳动成为可能。如泰安大汶口墓葬其规模、有无葬具和随葬品的多少优劣等差别相当明显,大墓有棺或椁,随葬品达100件以上,除陶器外,还有精美的玉器和象牙雕刻器等;中型墓仅少数有葬具,随葬品十几件至几十件不等;小墓无葬具,随葬几件或没有随葬品。清楚地表明当时已存在贫富差别,而且出现身份地位上的差别。大汶口文化中最精致的黑陶、白陶、彩陶以及玉器、象牙器、鳄鱼麟板、镶嵌绿松石的骨雕筒等都出现在大型墓葬当中。这是私有财产业已发生、贫富差别已经出现的重要例证。临朐西朱封遗址的3座大墓,有棺有椁,墓坑规模大,随葬品丰富,主要有大批陶器和一些玉、石、骨、牙器等,还发现大量彩绘木器残迹。陶器中有精美的蛋壳陶杯、黑陶罍等。看来死者绝非一般氏族成员,而应当是具有某种特殊身份,地位显赫,高踞于当时社会组织上层的显贵人物。似乎也不应该是一般意义上的所谓“氏族贵族”。或许就是当时统治这一地域的权力集团中某个阶层中的当权者。特别是蛋壳陶高柄杯,应该是权力、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物,是一种礼器;玉钺作为军事仪仗用品,其权威性十分清楚。这是私有制产生、贫富差别及社会内部分层的重要例证。山西陶寺墓地1000余座墓葬,仅少数墓使用木棺,棺内铺硃砂,随葬品有陶土鼓、彩绘木案、俎、仓、匣盘、豆、彩绘陶器、玉钺、成套石斧、石锛、石镞等一、二百件。而87%以上的小型墓,墓宽仅0.5米,既无葬具,又无随葬品。 这种等级分明现象,正是当时社会分化的有力明证。在江浙地区,发现的良渚文化墓葬,主要有浙江余杭反山、瑶山、汇观山、文家山、赵陵山 和上海青浦福泉山 遗址等。这些墓地均为人工堆筑起来的高台地,上面的墓葬规模大,随葬品丰富。赵陵山遗址墓77,死者为30~35岁男性,随葬品160多件,其中玉器128件,这是随葬器物最多、规格最高的一座大墓,突出地说明了他生前显赫的身份权力和崇高的威望。
由此可见,良渚文化、龙山文化时期社会上已经出现了一批凌驾于部族及一般成员之上的特殊阶层或集团成员,这些人作为部族显贵,不仅拥有巨大财富,而且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这些少数人手里,这就为剥削他人劳动提供了条件。由此促进了阶级分化的进程,加速了氏族制度的瓦解和阶级社会的形成。
五
可以看出,在新石器时代早期阶段,各部落之间为了争夺生存条件,发生的武装械斗,还没有发展到为了掠夺而进行战争的阶段。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剩余产品的出现,商品交换的产生,加速了贫富的两极分化。原有的氏族或部落之间纯粹血族复仇偶尔进行的小规模武装械斗,已经演变成掠夺财富和奴隶为主要目的而进行的大规模征服异族的战争,或部落兼并战争。战争已经成为一种经常性的职业。频繁的掠夺性战争加强了各级军事首领、氏族头人和祭司的权力。这些人不仅对本部落加强控制,使已经存在的贫富分化更加突出,阶级冲突日益加剧。特别是大量城堡、乱葬坑以及众多武器的发现,不仅反映战争是非常剧烈的,也说明当时阶级对立达到十分尖锐的程度,这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反映,也是文明起源的重要标志。资料表明,这种战争在人类即将进入文明前夜是愈演愈烈,它使分散、独立的部落走向更高一级的社会共同体。总之,战争在文明和国家形成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战争是国家和王权产生的主要媒介。战争最终导致了中国古代文明的形成和国家的出现。所以说,战争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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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000年前后我国大范围文化变化原因探讨
公元前2000年前后我国大范围文化变化原因探讨
作 者: 王巍 发布时间: 2005-9-10 16:47:25
一、公元前2000年前后各地区文化面貌的变化纵览
公元前2000纪左右,在我国广大范围内,出现了较为显著的文化激变。在龙山时代(公元前3000纪),无论是黄河上游、下游,还是长江上、中、下游,都曾出现了一些十分发达的考古学文化,如黄河上游地区的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黄河下游地区的山东龙山文化、长江中游地区的石家河文化、长江下游地区的良渚文化等,这些文化各具特色,盛极一时,在某些方面在当时处于领先地位。这一时期,各地都不约而同地出现了聚落数量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反映出在这一时期,各地的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和与之相伴的人口的较大幅度的增加。然而,龙山时代结束后,(即公元前2000年之后),情况为之一变,各地的聚落数量锐减,规模也显著缩小,似乎反映出人口有了较大幅度的减少,上述地区曾经风光无限,繁荣至极的“强势文化”相继消亡,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新的考古学文化的出现。
在黄河上游地区,以繁缛的彩陶为特色的马厂文化被拥有较为发达的铜器制作技术的四坝文化取代;在黄河中游的河套岱海地区,广筑城池的老虎山文化衰落,新出现了以花边口沿和饰附加堆纹陶鬲及小件青铜器的朱开沟文化。在黄河下游地区,以使用精美的蛋壳黑陶闻名遐迩的山东龙山文化销声匿迹,由文化面貌较为古朴的岳石文化取而代之。在长江下游地区,以玉琮、玉璧等玉礼器为突出特色的良渚文化退出了历史舞台,新出现了以相当数量的印纹硬陶为特色马桥文化。在长江中游地区,以大型城址和大量祭祀用小型陶器和人像及动物形象而独具特色的石家河文化衰落,此后,该地区被纳入中原文化的系统。在辽河流域,在红山文化之后相对进入发展低谷的小河沿文化衰亡,取而代之的是拥有繁缛的彩绘陶,使用大量石块修筑城池和大型祭祀遗迹,出土与二里头文化相似的陶鬶、陶爵的夏家店下层文化。
发人深思的是,将上述地区新出现的诸考古学文化与原来存在于该地区的考古学文化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前后两者的文化面貌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令人难以将其后者视为前者的直接继承者。更加令人费解的是,将前后两个面貌不同的考古学文化的发展水平相比较,其结果并非如一般人们所想像的、当然是后者高于前者,而往往是业已衰亡的考古学文化文化在陶器、玉器及其他手工业品的制作水平和原始宗教的发达程度等若干方面高于新出现的考古学文化,似乎出现了文化发展水平的“退步”。
以黄河下游地区为例,分布于此地区的山东龙山文化在继承了大汶口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再创辉煌,其鬶、盉、觚等各类酒器的多样性和优美的造型,质地纯净的黑陶和白陶的烧制技术,制作工艺极为复杂,令现代陶工都叹为观止的、薄如蛋壳(壁厚不足1毫米)的“蛋壳陶”,以及制作精致并有雕刻出繁缛的兽面纹饰的穿孔玉石器等,成为当时最为先进的史前文化之一。而其后出现于黄河下游的岳石文化则相形见绌,其陶器以器壁厚重的呈子母口的灰陶器为特点,不见制作精美的蛋壳陶;石器中琢制石器占相当比例,磨光石器较少,也未见精致的玉器。前后两者的文化面貌反差较大。
再以长江下游的良渚文化和马桥文化为例。以高超的琢玉工艺和精美绝伦的各种玉器以及以由几种颜色的土构筑而成的祭坛和巨型建筑为代表的发达的原始宗教而闻名遐迩的良渚文化,无论是文化的发展还是社会的进步方面在当时都是名列前茅的。然而,良渚文化之后分布于长江下游地区的马桥文化遗址或墓葬中,则不见或少见玉器,尤其是未见琮、璧、冠形饰等表示拥有者身份的“礼玉”。在玉石器的制作工艺方面,后者也比前者相形见绌。后者不仅看不出进步,反而有今不如昔之感。两者的陶器在质地、造型和类别及制作工艺等方面也差别较大。
上述这些现象给人一种印象:前后两者之间产生了较大的变化,它们似乎并非单线进化式的“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即后来者承袭了先驱者的文化传统,又继续将其发扬光大,,而是存在着某种程度的“断层”,即两者在文化上具有相当程度的不同。
虽然不能仅仅根据这些现象得出各地的文化真正发生了退步,但就文化发展的势头来看,以公元前2000年左右为界,上述地区的文化和社会似乎确实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衰变。有迹象表明,这些区域曾一度各具特色的文明化进程并未沿着其原来的发展轨道完成其全过程便中途“夭折”或改变了前进的方向,被纳入到以中原地区夏商王朝为中心,或在其强烈影响下发展的轨道上来。
二、分析大范围文化变化原因的前提
应当如何解释这种现象?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对此,学术界存在不同的意见。有人将其解释为人群的迁徙,有人则认为是环境的变化使然,还有人认为是由于集团内部的原因造成的。上述几种意见虽都可备一说,但又似乎难以据其圆满地解释各地发生的上述变化。我们认为,鉴于上述广阔的地区都发生了这种的变化,因此,在考虑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时,也应当从广阔的空间去思考,将各个地区的情况联系起来进行分析。仅仅涉及某一个区域的局部原因,可能不是导致这一变化的主要的或根本的原因。无论如何解释,下列事实都是不容忽视和否定的:这一时期,在相当广阔的空间范围里,发生了较为剧烈的变革,一些原来相当繁荣的文化衰落了,一些新的文化脱颖而出,不同地区文化发生不同程度的接触、碰撞和融合,从而改变了原来这些地区的文化格局和向文明社会迈进的步伐(我将其称之为该地区的“文明化进程”)。下面,将以这一认识为前提,试对产生如此大范围的文化变化的原因进行分析。
三、距今4000年前后自然环境的变化
在分析大范围文化衰变原因的时候,以下背景情况应予以注意:
1、根据国内外古环境专家的研究,在距今5500年和4000年左右,在全球相当一部分地区发生了气候的异常,主要表现是气温的降低和降雨量的不正常,我国也不例外1。
2、在先秦时期的不同文献中,均可见到尧舜禹时期发生气候异常和大规模洪水泛滥的记载。《孟子·滕文公上》曰:“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墨子·非攻下》曰:“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龙生于庙,犬哭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谷变化,民乃大振。”可知当时无论是在黄河流域还是长江流域,都出现了气候异常。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五谷不登”、“夏冰,地坼及泉,五谷变化”的记载,表明当时有洪水的泛滥,还遇到了冷夏、地震,给农业生产和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3、最近发现的“ 公盨”铭文中,有“天命禹敷土,随山濬川”的内容。表明西周中期的人们确信大禹治水的史实2。
4、近年,山西襄汾陶寺、河南辉县孟庄等龙山时代后期的城址中,相继发现洪水泛滥遗留下来的痕迹。有迹象表明,这些遗址的废弃可能与洪水的泛滥有关3。另外,在青海民和喇家遗址,还发现先发生地震,紧接着黄河泛滥,导致整个村落被毁,村中的男女老少来不及逃避而惨死在屋中的悲惨景象,被喻为“东方小庞培”4。
5、在黄河下游的平原地区,距今四千多年的龙山时代的遗址多位于高于周围数米的人工堆筑的“堌堆”之上。显然是为了防御洪水的危害。
6、在长江中游发现的距今四千多年的湖北石家河等龙山时期的城址,城墙外往往有宽达十数米乃至数十米的护城壕,这些护城壕有些是利用了天然河道,有相当一部分则是人工挖掘而成的,其主要目地应当是为了抵御洪水5。
7、近年,在长江下游地区的一些良渚文化遗址周围,也发现了宽大的壕沟,在数处良渚文化的遗址中,发现洪水泛滥后形成的淤泥层6。如江苏吴江梅堰遗址良渚文化层之上有厚0.33-0.9米的淤泥层,在浙江吴兴钱山漾、上海青浦果园村、上海闽行区马桥等遗址的良渚文化层之上,也都发现厚度在0.25-0.30米的淤泥层。可见在良渚文化末期,长江下游地区确实曾出现过大洪水,对人类生活的造成巨大的破坏。
上述考古发现与上述古环境学家研究的结果及先秦时期的古文献和青铜器铭文中的相关记述可以相互印证。从而表明,在距今约4000年前后的一段时期,我国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似乎确有一段气候异常,灾害频发,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的时期。气候的变化,自然灾害的接踵而至,无疑会对人们的生活乃至文化与社会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恰恰在前这一时期,上述广阔地区发生了文化的衰变,可能与此背景有一定关系。
四、中原地区文化的“连续性”和“兼容性”
1、二里头文化对河南龙山文化的继承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地区都发生了这种文化系统上的“断层”和衰变。在华夏文明诞生地――中原地区,虽然也发生了河南龙山文化被二里头文化所取代的情况,但是,将河南龙山文化王湾类型晚期与二里头文化早期相比较,可以看到,两者之间在相当一些方面存在着共性,如陶器以灰陶为主,流行篮纹、方格纹等纹饰、无鬲少甗,以三角形扁足鼎和夹砂罐及甑为炊器,盛器有小平底宽肩罐、平底盆和圜底盆(擂钵)、高把豆等陶器。两者的磨制石器的种类和形制以及建筑技术、墓葬形制等方面也较为相似。特别是在河南新密新寨遗址发现的 “新寨期”遗存,在层位上,介于当地的龙山文化和二里头文化之间;在文化面貌上,兼有两者的某些特点,表现为由前者向后者转变的过渡性质,从而将两者较为紧密地联系起来7。这一遗存其实早年已有所发现,只是在近年才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它的发现表明,二里头文化的主体文化因素是继承了河南中西部地区的河南龙山文化的因素。
2、二里头文化中非河南龙山文化因素的存在及其原因
但是,也应当看到,二里头文化中有一部分因素是不见于河南龙山文化,而是黄河下游地区和长江流域史前文化的特点。最突出的是起源于山东大汶口文化的鬶、盉、觚等陶制酒器和玉琮、穿孔玉钺、玉戚、玉柄形饰以及以平面正视为特征的兽面纹饰的流行,这些都具有黄河下游山东龙山文化或长江下游良渚文化的特点8。有理由认为,二里头文化是在河南龙山文化的基础上,吸收了周围地区的一些文化因素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关于二里头文化的诸文化因素的来源,并非本章的主旨。我们之所以论及,是为了说明,文化的衰变并不是此时期我国所有地区的共同现象。在周围多数地区发生文化衰变的时候,中原地区却表现为文化的前后承袭和在此基础上的对周边地区先进文化因素的吸收和发展。这一点是值得注意的。
五、自然环境的变化对各地区文化兴衰影响程度的分析
如果气候的变化确实是导致上述大范围文化衰变的重要原因,那么,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都发生了气候的变化,为什么唯独黄河中游地区的文化没有出现显著的衰变,其文明化进程没有中断?为何黄河中游地区华夏集团在此期间保持了文化的兴盛与社会的进步,并率先进入了王朝国家,而其他地区却发生了如此显著的文化变化,其文明化进程也改变了方向呢?从更深层次来看,导致周围地区与中原地区形成的这种文化与社会兴衰差异的直接原因是什么?夏王朝在中原地区的崛起与周边地区文化的衰变有无关系?若有,究竟是何为因,何为果?是由于夏王朝的崛起及其对周围地区的控制导致了这些地区文化的衰变,还是由于这些地区文化的衰变,才使中原地区的夏族及其所统率的势力集团得以不断壮大?这一问题关乎中国古代文明形成的机制和模式,有必要加以探究。
回答这一中国古代历史上的重大问题,是中国历史和考古学者责无旁贷的任务。但是,仅仅依靠文献史学或考古学都是难以圆满回答这一问题的,需要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关学科在内的多学科联合攻关。
我认为,导致各地区文化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各地的自然地理环境的不同、人们的经济形态和居住形态的不同,对气候环境的变化的承受能力不同所致。简而言之,同为气候异常,对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影响程度不同;同属黄河流域,其上游、中游和下游受影响的程度当有所不同;同理,气候的变化对长江上游、中游和下游的影响的程度也可能是不一样的。下面分别进行分析。
在黄河下游地区,黄河流经的一些地方为地势平坦的平原地区,没有高岗山地,抵御洪水的能力不及于黄河中游地区。加之黄河下游洪水的流量要比黄河中游为大,来势也更加凶猛,淹没面积也更加广阔。历史上黄河多次在下游泛滥、改道,就是例证。在黄河下游的平原地区,龙山时代的聚落多建于人工修筑的高数米的堌堆之上,显然是为了防范洪水的肆虐。但是,与黄河中游的山岗相比,这些堌堆的防洪效果十分有限。一旦大洪水来临,有些堌堆可能面临“没顶之灾”。即便住地得以幸免,但住地周围一片汪洋,农田被毁,农作物颗粒无收,洪水给人们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可想而知。在连续数年洪水频发的情况下,其文化的衰落恐怕是难以避免的。
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居民们多居住于平原地区,洪水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的危害远远甚于黄河中游地区。有些学者认为,长江中游地区较早出现周围有宽大壕沟围绕的聚落,并发展成为的围有城濠的城,是与防洪水有关,是有道理的。然而,城墙和城濠虽可作为防洪的屏障,但一旦洪水来势凶猛,则城毁人亡,在所难免。在长江下游地区的崧泽文化时期,已经出现了濠沟聚落。如位于山冈和平原交界地带的江苏省宜兴市下湾崧泽文化遗址便发现了有宽达8米多的壕沟,沟的东岸还用石块砌成石护坡9。位于长江下游地区的平原地带的良渚文化的居民,由于无山可依,为防水患,只好居住在人工堆筑的高数米的土墩之上。但是,仅凭这些土墩,根本无法抵御大的洪水。可以想见,疯狂肆虐的洪水使该地区形成一片汪洋的情景。
诚然,长江下游地区的良渚文化聚落并非都位于长江两岸,洪水泛滥并不一定波及所有的良渚文化的聚落。我认为,在长江流域,自然环境变化的影响可能并不单纯地表现为洪水的泛滥,降雨量、地下水位及气温的变化可能也是重要的原因。
据江苏吴县草鞋山遗址和上海金山亭林遗址的孢粉分析,良渚文化早期的地层中,孢粉以常绿阔叶的青冈栎、樟树、竹、棕榈和落叶阔叶的桑树为主,水生植物的花粉含量也很高。说明当时的气候温暖湿润,气温比现在高2°左右,水域面积大。到了良渚文化中期,孢粉以松、柏、柳、桦等落叶和针叶树的花粉为主,草本以禾本科为主,水生植物的花粉极少,表明当时的水域面积已大为减少,气温转凉,比现今低1-2°。到了良渚文化末期,常绿阔叶的桑、樟、青冈栎等花粉的比例再度增加,水生植物剧增,表明再度出现温暖湿润的气候,降雨量增加势必导致地下水位的升高。
长江下游地区的海拔高度较低,地下水位的高低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影响较大。距今约5000年――4500年左右的良渚文化中期的地层中,一些聚落出现在长江三角洲一带地势较为低洼的地方,在一些聚落内还出现了较多的水井。这种情况表明,当时的地下水位有所下降,原来曾是沼泽的地方干涸成为人们的栖息地和稻田。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良渚文化早中期人口的增加迫使人们在不大适宜居住的低洼地营建聚落。据有关研究,在良渚文化晚期,海平面有上升的迹象,地下水位也曾上涨,使原来地势较为低洼,因地下水位下降而被人们作为居住地和水田的广阔地区成为沼泽,在这里,难以维系正常的农业生产,从而使以稻作为主要生计的当地的人们集团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根基。
在考虑自然环境变化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时,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即温度的降低对农业生产带来的严重影响。前述古代文献中屡次提到尧舜之时的三苗地区“夏冰”、“五谷不登”,应是当时农业受到夏季低温严重影响的真实写照。尤其是稻作农业对气温、降雨量等自然条件的要求甚于粟等旱田作物,因此,夏季低温对长江流域的影响也会甚于黄河中游地区。据古环境学家的研究,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继良渚文化衰亡之后出现的马桥文化时期,禾本科的花粉明显少于良渚文化时期,这应是此时期的农业较良渚文化时期衰落的反映,究其原因,当与上述气候的变化有直接关系。
总之,低温、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频发,地下水地位上涨,使长江流域地区曾经相当繁盛的稻作农业遭到毁灭性打击,可能是长江流域文明化进程遭到挫折的重要原因之一。至于其他方面的原因,将在后面论及。
六、华夏集团在黄河中游地区脱颖而出,建立夏王朝的原因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黄河中游地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夏王朝崛起,从而打破了原来各区域的文明化齐头并进的均势局面,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以华夏集团为基础建立的夏商周三代王朝为中心的“王国时代”。那么,为什么周围地区的文化相继衰落,而华夏集团却在黄河中游脱颖而出,建立夏王朝呢?我认为,其中有多方面的原因。下面,试做分析。
(一)自然、地理环境的因素。
1、地势方面的原因:黄河中游地区的地势高低错落,沟壑纵横,回旋余地较大;这一时期的聚落多位于河边的第二台地或山坡上,距河面的相对海拔较高,一般的洪水不会对人们构成太大的危害。即便有大洪水泛滥,居民们可以转移到地势较高的山岗之上,性命会得以保全。有迹象表明,嵩山地区的龙山文化可能是二里头文化的重要来源之一。而与洛阳平原等海拔较低的地区也相比,嵩山地区海拔较高,这一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可以使其在其它地域饱受河水泛滥之苦的时候而得以幸免,使其文化和社会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发展。
2、土质及地下水位方面的原因:与长江流域渗水性差的黏土不同,黄河中游地区属于黄土地带,土壤渗水性好,洪水退后,可以马上进行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农业生产可以较快地得到恢复。另外,黄河中游地区地下水位较低,也是不容易造成长期洪涝的原因之一。
3、农作物方面的原因:龙山时代至夏商时期,黄河中游地区的农业是以粟为主,黍次之,还有水稻等等作物。在洛阳皂角树遗址二里头文化层中,出土了粟、黍、小麦、稻、大豆等农作物,其中以粟和黍居多10。粟和黍等旱地作物对气温、雨量等的要求不像水稻那样苛刻,抵抗低温、干旱和洪涝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比水稻强。另外,农作物的多样化可能也是黄河中游地区的人们集团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强于其他地区的原因之一。
总之,由于上述原因,与黄河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相比,黄河中游地区受低温、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危害的程度要小。同理,黄河上游地区等粟作农业区所受的危害也相对较小。这应当是华夏集团在气候异常面前得以免遭劫难,其文化与社会得以持续发展,最终在中原地区建立起第一个王朝国家的客观原因之一。
(二)其他方面的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虽然主张重视自然环境的变化对各地区文化的发展和文明化进程的影响,但并不认为上述地理和气候条件是距今4000年前中原地区的文化不但并未衰落,反而兴盛起来的唯一的或决定性的原因。这是我们与“环境决定论”的根本区别所在。黄河中游地区与其他地区在文化兴衰和文明化进程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强烈反差,除了上述自然、地理环境的因素之外,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即华夏集团本身主观方面的原因以及其它方面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成功治水,一箭双雕:在不少先秦时期的文献中,都有大禹治水的记载。虽然关于这些记载的可信性,学术界曾发生过激烈争论。目前看来,关于尧舜禹时期的记载尽管是经过后人的整理,有些可能有所夸张,但恐怕不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其中应有历史的影子。对于这些古史传说,虽不可尽信,但更不可完全否定。最近发现制作于西周中期的“ 公盨”中,便有大禹治理山川的记述。它表明,至迟在西周中期,已经存在关于大禹治水的传说。大禹治水采用了与其父亲鯀不同的方法,即改“堵”为“疏”。一字之差,其结果截然相反。正是由于禹采用了正确的治理洪水的策略和方法,导致了中原地区的势力集团承受住了大洪水的冲击。
治理洪水,需要动员集团内各个部分的力量,需要彼此分工协作,需要严密的组织,这些都在客观上有利于华夏集团管理机构的强化和首长权威的增强。治水的成功,极大地提高了大禹的威望和地位,也促进了社会管理机构的完善,使华夏集团的文化得以持续发展,社会得以不断进步,从而加速了该集团向文明社会迈进的步伐。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对洪水的治理本身。
2、重礼务实、持续发展 :有迹象表明,长江中游的石家河文化和长江下游的良渚文化的宗教色彩相当浓厚,原始宗教在其社会生活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大量人力和物力被投入到与宗教祭祀有关的活动之中。相比之下,黄河中游地区的华夏集团比较“世俗化”。山西陶寺遗址发现的大型墓葬中,虽不乏与祭祀有关的器具(如 鼓、石磬等)11,但制作这些器具所耗费的工作量远远不及良渚文化的大型墓中多见的各种玉器。黄河中游发现的龙山时代城址中,也未发现如长江下游的良渚文化的大型祭祀遗迹和辽西地区红山文化的巨型积石冢和祭坛等需耗费大量劳动力的宗教遗存。根据现有的资料,黄河中游地区龙山时代的诸考古学文化遗存中,不见巨型的宗教建筑,却舍得花力量修建城池,用于防御外敌的入侵。在陶寺遗址,发现了建于龙山时代后期的,面积达280万平方米的巨型城址12。华夏集团的统治者们似乎比较“务实”,致力于礼制的建立,据以维护其统治地位,在宗教祭祀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似远远少于长江流域的势力集团,这就在客观上有利于其实力的积蓄和可持续发展。
3、面临挑战,壮大力量,:位于东部的山东龙山文化及岳石文化、东南的良渚文化和马桥文化、南部的石家河文化虽然文化面貌各不相同,但其所在地域都是偏于一隅,进可攻击对手,退可偏安一方。与这些集团相比,华夏集团地处中原,经常要面对来自周围四面八方的诸势力集团强有力的挑战,而无从回避,迫使华夏集团只有不断壮大自己的力量,来应对各方面的挑战。不时地来自周围各方面的威胁,有利于华夏集团内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并进而增强了首领的权威以及社会的组织化,促进了该地区王权和国家的产生和发展。
4、地处中心,兼收并蓄:在龙山时代,各地的交流空前活跃。稀有资源和贵重物品往往成为此时期交流和贸易的对象。黄河中游地处中原,有地利之便,可以与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文化及其创造这些文化的势力集团接触,客观上使自己处于一种开放的状态。中原地区龙山时代的考古学文化中,可以看到来自各地的多种考古学文化的因素,似乎存在着诸多考古学文化先进的文化因素向中原地区的汇聚。我曾在几年前提出,汇聚与辐射是中华文明形成与发展的模式之一13。这一点与位于长江下游和黄河下游的诸龙山时代考古学文化中,外来文化因素尤其是远距离传播的文化因素的相对匮乏形成鲜明的对照。
总之,位于中心的地理位置和始终保持开放的姿态以及来自各地先进文化的刺激,使华夏集团及其文化充满活力,得以兼收并取各地先进的文化因素,使其文化与社会得以迅速的发展。
5、军力强大,定鼎中原
有迹象表明,黄河下游地区的大汶口文化、长江中游地区的石家河文化和长江下游地区的良渚文化在其极盛时期都曾试图向中原地区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此后,却相继衰落。在当时,势力的扩展是以军事实力为后盾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势力集团的衰弱,其文化由强势转变为弱势,应当与其向中原方向扩张努力的失败有关。先秦文献中,多见尧舜禹征伐三苗的记载。一般认为,三苗的活动中心区在江汉平原到洞庭湖一代。这一区域在龙山时代是石家河文化的分布范围。在石家河遗址,发现了规模达120万平方米的该时代大型城址,应是当时三苗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到了距今4000年以后,石家河文化衰亡,该区域被纳入到中原系统文化的控制范围。这应当是文献记载的“禹征三苗”即华夏集团在与三苗集团的军事较量中取得优势地位的反映。
近年,在长江下游地区,相继发现了与豫东地区龙山文化风格相近的文化遗存,它们被称为“南荡遗存”14或“广富林遗存”15,其年代晚于良渚文化,似乎是在良渚文化之后,一支来自淮河以北地区的势力来到了长江下游。他们的到来可能与良渚文化的衰落有关。该遗存在长江下游地区的出现,应与良渚文化军事扩张的失败和中原地区势力的南下有关。
由此可见,华夏集团得以不断发展壮大,最终建立了夏王朝,应与其具有相对强大的军事力量密切相关。这一点应当是华夏集团能够在与周围地区势力集团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最为重要和直接的原因。
以上列举的这些因素在黄河中游的文明化进程中都不同程度地发挥了作用,正是上述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促成的了以华夏集团为核心的中原王朝的诞生。
七、小结
综上所述,距今4000年左右中华大地发生的大范围文化变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气候的异常(主要表现是气温的降低和多雨及其所造成的洪水频发)可能是重要原因之一。但是,自然环境的原因变化并非唯一或主要的原因,而且它对各个地区的影响程度也是不尽相同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受其影响较大,黄河下游地区其次,自然环境的变化可能是这些地区农业生产发展和集团实力走下坡路的重要背景。然而,促使这些地区势力衰落的决定性原因应当不是自然环境的变化,而可能是这些地区的势力集团在与华夏集团的军事较量中处于下风,频繁的宗教祭祀活动又耗费着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使由于气候变化而已濒临衰败的经济雪上加霜。这样,天灾加人祸,导致了这些曾经强盛一时的集团分崩离析,最终衰亡。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华夏集团由于其所处的中原地区独特的地理环境和采用了正确的抵御自然灾害的对策,其受到的影响相比于周围其他地区来说,程度较轻。治理洪水的成功也使得华夏集团的凝聚力和首长的权威得到了大大的增强。同时,由于不断地受到来自四面八方集团的挑战和文化的影响,迫使华夏集团始终励精图治,保持活力,兼收并蓄,发展自己,终于在军事上取得了优势,在文化上保持了持续发展,在社会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方面以及在王权的强化方面实现了质的变化,终于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掀开了历史发展的新篇章。
八、余论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距今4000年左右中原地区之外的周边地区的文化多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是,并不意味着这些地区新出现的文化是落后的,是真的出现了文化的倒退。诚然,在某些方面(如玉器的制作和使用、蛋壳陶制作技术等),确实有退步之感。然而,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多种可能,既可能是由于人群的迁徙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在习俗乃至观念方面发生变化所致。在发生文化面貌较大变化的地区(如黄河下游、长江中下游地区),其前后两个集团在文化方面并非毫无关系,而是出现了文化的重组,即不同地区的文化之间发生了交融。该地区原有的文化传统被扬弃,即部分文化因素被抛弃,部分文化因素被继承,同时,还吸收了其他文化的一些因素。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该文化的一些独有的文化因素,从而构成了这一新的考古学文化的主体风貌。各地新出现的考古学文化虽然有些方面与此前存在于该地区的考古学文化相比有“略逊一筹”的感觉,但这可能主要是社会以及文化习俗发生变化所致。这些新出现的考古学文化也都有自己的文化亮点,如马桥文化的硬质陶器烧制技术、岳石文化的独特文字、朱开沟文化和四坝文化数量较多的青铜兵器和工具的制作和使用等等,都是如此。另外,在这一时期,黄河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考古学文化在中原地区夏商文化的强烈影响下,都相继开始了使用和制作青铜器,并先后进入了青铜时代。
总而言之,夏王朝在中原地区建立之后,周围地区的文化与社会并非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退步,而是由于自然和社会、内部与外部的原因,其文明化进程或多或少地改变了方向,即从原来的以自己的独自发展为主的轨道,改变为在中原夏商王朝为核心共同发展的轨道上来。就中华文明形成的总体趋势而言,是从多元走向一体,各地先进的文化因素汇聚到中原,经过整合,形成夏、商文明,又向周围地区辐射,到了商代二里冈期,商文化对周围地区产生了强烈的影响,促进了各地区的文明进程,使其逐渐融入到以中原地区的华夏族为核心的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体系之中,从而掀开了中华文明和中华统一国家形成、发展的新篇章。
注释
1 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72年1期。
Williams M.A.J.,刘东生等:《第四纪环境》,科学出版社,北京,1997年。
刘会平、王开发:《沪杭苏地区若干文化遗址的孢粉――气候对应分析》,《地理科学》1998年第18卷第4期。
郑本兴:《中国西部末次冰期以来冰川、环境及其变化》,《第四纪研究》1990年第1期。
任振球:《从全球变化看当前我国气候和环境问题》,《第四纪研究》1990年第2期。
王苏民、冯敏:《内蒙古岱海湖泊环境变化与东南季风强弱的关系》,《中国科学》(B),(7)。
李吉均等《西藏冰川》,科学出版社,1986年。
孔昭宸等:《中国北方全新世大暖期植物群的古气候波动》,施雅风主编:《中国全新世大暖期气候与环境》,海洋出版社,1992年。
马学慧为等:《我国泥炭层形成时期的探讨》,《地理研究》1987年6期。
王屯、王松海:《近五千年来我国中原地区气候在年降水量方面的变迁》,《中国科学》(B)(1),1987年。
尹善春等:《中国泥炭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地质出版社,1991年。
尹泽生等:《西北干旱地区全新世环境变迁与人类文明兴衰》,地质出版社,1992年。
杨怀仁、徐馨:《长江中下游环境变迁与地生态系统》,河北大学出版社,1995年。
黄春长:《环境变迁》,科学出版社,2000年。
洛阳市文物工作队编:《洛阳皂角树》,科学出版社,北京,2002年。
2 李学勤:《论 公盨及其重要意义》,《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6期。
裘锡圭:《 公盨铭文考释》,《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6期。
朱凤翰:《 公盨铭文初释》,《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6期。
3 梁星彭、严志彬:《陶寺城址的发现及其对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研究的学术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3期,2002年。
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甘青工作队等:《青海民和县喇家遗址2000年发掘简报》,《考古》2002年第12期。
5 北京大学考古系等:《石家河遗址调查报告》,《南方民族考古》第5辑,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
6 陈杰:《长江三角洲新石器时代文化环境考古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4期,2002年。
7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等:《河南新密市新砦遗址1999年试掘简报》,《华夏考古》2000年第4期。
8 王巍:《商文化玉器渊源探索》,《考古》1989年第9期。
9 徐建清、周润恳、州恒明、张浩林:《宜兴下湾发现崧泽文化大型壕沟和土墩墓》,《中国文物报》2003年5月30日。
10 洛阳市文物工作队编:《洛阳皂角树》,科学出版社,北京,2002年。
1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等:《1978-1980年山西襄汾陶寺墓地发掘简报》,《考古》1983年第1期。
12梁星彭、严志彬:《陶寺城址的发现及其对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研究的学术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3期,2002年。
13王巍:《汇聚与辐射――中国文明形成的主要模式》,《中国文明起源和早期国家形态研讨会发言摘要》,《考古》2001年第2期。
14 张敏:《南荡遗存的发现及其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4期,2002年。
15上海博物馆考古研究部:《上海松江区广富林遗址1999-2000年发掘简报》,《考古》2002年第10期。
原文发表于《考古》04年1期
Posted by limz at 03:15 PM | Comments (0)
Zhangzhou oracle bone inscription
郑州出土商代牛肋骨刻辞补识
作 者: 李维明 发布时间: 2006-1-11 9:55:39
笔者在2003年6月13日《中国文物报》刊发的《郑州出土商代牛肋骨刻辞新识》小文,认为该刻辞中出现的“乇土”应指郑州早期商都举行祭社活动的场所,应与殷墟卜辞中的“宅土(社)”和“亳土(社)”具有内在的联系。2005年10月21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的“郑州商城发现50周年座谈会”上,东京大学松丸道雄教授、大贯静夫教授和高久由美助教授对此见解表示认同,从而引起了国内部分学者的注意。由于先前发表的小文较为简约,现增以补识,供学仁讨论。
一、郑州出土商代牛肋骨刻辞释文中的缺字现象
1953年4月出土于河南省郑州市二里岗西北部考古发掘工地的商代牛肋骨刻辞,残长约7.3、宽3.8、厚0.3厘米,上面有三竖行刻辞,同年《文物参考资料》第七期报道为殷商时代习刻字骨。1954年《文物参考资料》第五期称其上存有十个字,认为可能属于殷代晚期。嗣后有学者在1956年《文物参考资料》第十一期发表刻辞释文:
又土羊
乙丑贞,从受……
七月
令人注意的是,1957年《考古学报》第1期发表的考古报告除字数和时代判断大体同前外,较1956年释文在刻辞前段补进“ ”字,后段失“丑”字,并将“七月”改释为“十月”。释为:
又 土羊乙贞从受十月
1959年科学出版社出版的《郑州二里岗》考古报告释文基本同1957年释文:
又 土羊乙贞从受十月
核查有关材料,不难发现以往公布该刻辞照片和拓片多不清晰,以至于学者释文中不同程度的存有缺字现象。对照《郑州二里岗》报告第38页刊登该刻辞摹文(见图)和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出版《河南考古》刊登的照片,可以断定在“土”前确存有“ ”字。此字,即于省吾先生所释“乇”(见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中华书局1979年)。因此这段刻辞当残存有11个字,分为3竖行,释为:
又
乇土羊乙丑贞从受
七月
该刻辞记录了一次商代用羊侑祭乇土(社)的活动,并在七月乙丑日贞问祭祀结果的事情。
二、郑州出土商代牛肋骨刻辞的时代判断
郑州这件失却原始地层单位的商代牛肋骨刻辞出土不久,即有学者认为可能属于殷代晚期,或将其时代判断在祖甲以后,认为可能属于武乙或文武丁时期。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河南省考古学者认为其时代应早在商代二里岗期(如裴明相先生)或二里岗上层(如杨育彬先生)。笔者曾将此牛肋骨刻辞与殷墟甲骨文类比后判断其时代下限不晚于甲骨文1期,考虑学界存有将二里岗遗址C1H26归属殷墟晚商文化遗存的意见,故在上篇小文中暂将这一刻辞的相对年代位置设在郑州商文化二里岗上层至殷墟文化早期这一比较宽泛的时间范围内。在对有关材料进一步分析后,笔者逐渐倾向于将这片刻辞年代定位于二里岗期商文化的意见。理由是:
当时参与发掘的学者曾就这片刻辞出土情况写道:“……被翻动的土层深约半米左右,内含较多的商代二里岗陶器碎片和唐、宋瓷片等。在铲平后的地面上,暴露出许多边沿清楚的二里岗期窖穴、灰层和汉、唐、宋时期的瓷片。……决无郑州商代人民公园期及安阳殷墟晚期遗存”(见《殷都学刊》1985年增刊裴明相先生文);1959年出版的《郑州二里岗》考古报告中也未见有关二里岗遗址殷墟晚商文化遗存的报道;至于被学者归于殷墟晚商文化遗存的C1H26,因属1953年6月20日以后布方发现,而该刻辞已于4月出土,故可以从时间上排除两者发生联系的可能性。
观察临近探沟51地层剖面,叠压在商代二里岗期上面的耕土层厚不过0.45米;该刻辞出土2个月后,在临近的T30东端同样50厘米深的商代二里岗期灰层内,再次出土有刻字骨臼,为商代二里岗期存有骨刻文字提供了实物佐证。从郑州西北郊区小双桥遗址出土的缸残片上存有9字朱书陶文判断,这一时期商人已经具有用10个左右的字进行记事的能力。
综合上述理由,如果将这片在地下0.5米处失却地层单位的商代牛肋骨刻辞进行地层回归的话,只能归属于商代二里岗期文化层。
三、郑州出土商代牛肋骨刻辞中出现“乇土”的意义
《春秋经》襄公十一年有:“同盟于亳城北”(同年《传》记“同盟于亳”)。杜预注:“亳城,郑地。”迄今考古发现,在“郑地”范围内唯有郑州市东周城址大量出土带有“亳”字的东周陶文,有学者甚至将这里出土的“十一年□□”东周陶文与文献《春秋经》“襄公十一年”联系,而郑州市出土“亳聚”陶文显指亳地之“邑落”。传世文献与考古材料结合互证,基本上可以确定郑州市内这座伴有大量“亳”字陶文的东周城址就是文献所言郑地“亳城”。这是考古学与文献相结合二重证据综合得出的结论。
然而郑州市内这座东周“亳城”是部分依托商代早期城址建筑的。数十年考古发掘与研究证明,这座商代城址时代跨度主要包括先商和早商时期,大规模的城池(约1300万平方米)、宫殿群和青铜礼器群等文化内涵显的王气十足,非同期其他商城可比。因此,学界一致认同这是商代早期的一代王都。郑州出土的牛肋骨刻辞,尽管早期释文曾脱漏“乇”字,但其中的“土”字仍然引起了学者的重视,并将其与商王都祭社活动相联系。一旦补上“乇”字,在这条刻辞中就首次出现了“乇土”一辞,“乇土”应是设在商王都“乇”之国“土”,是商王都举行祭社活动的场所。因此,郑州商代早期王都可称为“乇”都,郑州商城可称作“乇”城
“乇”与“亳”上古音同为铎韵。汉代许慎《说文解字》五下记“亳,……从高省乇声”。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言“甲骨文亳字所以从之乇,与宅字从乇形同”。据此判断,郑州出土牛肋骨刻辞上出现的“乇土(社)”与殷墟卜辞中的“亳土(社)”具有内在的联系。依时代判断,郑州牛肋骨刻辞上出现的“乇”应是殷墟卜辞“亳”字较早的写法,或者说是殷墟卜辞“亳”字的早期省文。如此判断不误,这里出土东周时期“亳”字陶文和文献记载郑地“亳城”的历史渊源可上溯至商代。
文章出处:中国文物信息网
对“郑州商城”命名的一点看法
作 者: 松丸道雄 发布时间: 2005-12-7 20:52:17
对于“郑州商城”这座古城属于殷代早期还是属于殷代中期,很多学者众说纷纭,本人想这座古城的最繁荣的时期会相当于从第一代成汤到第十代仲丁初期的王都,在当时可能称为亳。“商”这个名称是殷代晚期的名称,换句话说,殷都迁到安阳以后的名称。在殷都曾在郑州的时候,连“商”这个词很有可能没有用过。从而,“郑州商城”的名称是后来的说法而应该改称为“郑州亳城”。
“亳”和“商”均是当时的王城所在的城市的名称而并不是国名。我想连“国名”这样的概念在当时也许还没存在。周人克殷时,不知把敌国叫做什么,以“殷赈”的“殷”为敌国的名称,定为“殷”。因此,从亳到商的一段时期应该被称为殷。
司马迁的看法好像也如此。他在《史记》中不叫“商本纪”而叫“殷本纪”。
郑州古城相等于亳,除了古文献的有关记载以外,在出土文字资料里也有两件有关材料。
第一件是在《考古学报》1957年第一期里所介绍的郑州城内出土的带有文字的牛骨。当发表时,学者以为“习字骨”。就是中国国家博物馆的李维明先生在《中国文物报》2003年6月13日里提示过:这不是“习字骨”,而开头的4个字应该读为“又亳土�社羊”,卜问在亳社献羊的可否。对他的见解我很同意。
第二件是,邹衡先生所提示过的,在郑州发现的好几颗战国古玺,其中所见的有些字可以读为“亳”。对于这个字的解释有的学者抱有疑义,但我本人却很同意。是因为在近年发现的战国楚竹简里就有和这些文字一模一样的文字,而且这个竹简文字可以读为 “亳”。
因此,虽然把“郑州商城”忽然改为“郑州亳城”是不好办的,但是从学术上的观点来看,我想叫作“郑州亳城”是对的。
(本文原为作者在纪念郑州商城发现五十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题目为编者所拟)
文章出处:中国文物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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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古代早期都城(或都邑)考古的新进展与新思考
作 者: 刘庆柱 发布时间: 2005-10-20 18:24:52
本文“当前”的概念界定为近十年左右时间,“早期”包括 “龙山时代” 晚期及“三代”。
当前中国古代早期都城(或都邑)考古的新发现,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夏代”及以前早期都城或都邑的探索与考古发现。
基于二里头遗址一般认为属于夏代中期以后的夏王朝都城遗址,寻找夏代中期以前的夏王朝都城及夏王朝以前的都邑遗址,成为近年早期都城探索与考古研究的重点,其中的重要考古新发现有:山西襄汾陶寺遗址的城址和半圆形特殊遗迹、小城遗址之内的大型建筑遗址及其与城址相关的墓地发现;河南王城岗大城遗址的勘查,古城寨城址大型夯土建筑基址的发掘,新砦城址大型夯土建筑基址的全面揭露。
2·“三代”都城遗址的考古新发现。
二里头遗址宫城遗址及其中多座宫庙建筑基址的勘探与发掘,改变过去认为二里头遗址有宫庙无宫城的看法,二里头遗址宫城遗址成为目前所知中国古代都城遗址中时代最早的宫城遗址,二里头遗址中的官手工业作坊区遗址的勘查反映了当时都城的“工在官”特点;偃师商城宫城遗址中的宫庙建筑基址全面揭露,宫城之中祭祀区、池苑区的发现,为探讨宫城布局提供了弥足珍贵的考古资料;洹北商城的发现和城内一号宫庙建筑基址的发掘,殷墟小屯宫庙建筑遗址的发掘与进一步研究为揭示殷墟的布局形制提供了重要考古资料;周原遗址云塘礼制建筑基址的发掘,连同春秋时代秦国雍城遗址马家庄第一号大型建筑基址、汉长安城南郊礼制建筑遗址,为从“已知”探讨“未知”的早期都城的宗庙建筑遗址提供了重要学术支撑。三代都城的上述考古发现,对于研究中国古代早期都城的政治性特质有着极为重要学术意义。
3·当前中国古代早期都城(或都邑)考古的新思索。
中国古代早期都城的出现、形成与发展是十分重要问题。“城”、“邑”和“聚”各自特点需要田野考古解决,它们对应的政治、社会载体需要以考古学为主的多学科结合研究解决。究明宫殿与宗庙的不同,是界定“邑”与“城”的关键。从“城”到“都城”,应该是从“邦”到“王国”的发展必然。“邦”的“城”(或“国”)与“王国”的“都城”,如何通过对其物化载体的考古研究去区分,是近期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急待解决的,是深化古代文明形成研究的核心学术问题。
注:本文是作者在2005年9月“中瑞考古论坛”中发言的摘要。
二里头遗址及其周边区域的聚落考古学研究
作 者: 许 宏 发布时间: 2005-10-20 18:26:59
二里头遗址是中原文明的腹心地区——洛阳盆地的一处超大型聚落。遗址的主要文化遗存属二里头文化,时代约为距今3800~3500年。自1959年发现以来,发掘工作持续不断。这里发现了迄今所知东亚地区最早的大型宫殿建筑群、最早的宫城遗存、最早的青铜礼器群、最早的铸铜作坊和绿松石器制造作坊。它是当时中国乃至东亚地区最大的城市,以其为典型代表的二里头文化则是东亚历史上首次出现的“核心文化”。一般认为,这里是迄今可确认的中国最早的王朝都城遗址。因其存在时间和所处地域与古典文献中所载夏、商王朝大致对应,成为探索中国早期王朝文明的重要对象。
近年,围绕中原地区社会复杂化进程研究,我们将探索二里头遗址尤其是其中心区的结构布局作为田野工作的重点,同时,又对其所在的洛阳盆地进行了大规模的区域系统调查。这种“点面结合”,即中心性都邑遗址的勘察发掘与周围聚落群调查和研究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使我们得以在数年内有限的田野工作中获取了较多的有关聚落形态、社会结构与人地关系等方面的信息。
二里头遗址布局结构的探索
最新勘察结果表明,遗址的现存面积约300万平方米,由中心区与一般居住活动区组成。以宫殿区为核心的中心区域位于遗址东部。我们在原来已知的宫殿区外围发现了纵横交错的大路,发现了宫城,基本搞清了宫城城墙及道路的范围、结构和年代,确认了二里头文化早晚期大型夯土基址群的存在。此外,还发现了成组的贵族墓葬、绿松石器制造作坊等重要遗存。
宫殿区外围发现的四条大路宽达10余米至20米左右,长期延续使用。宫城平面略呈纵长方形,面积达10.8万平方米。宫殿区内已发掘的大型建筑基址达9座。发掘确认二里头文化早期即有多重院落的大型夯土基址,晚期的宫城内至少存在两组具有明确中轴线规划的大型建筑基址群。
二里头遗址周边区域的系统调查
纵横交错的中心区道路网、方正规矩的宫城和排列有序的建筑基址群,表明二里头遗址是一处经缜密规划的、布局严整的大型都邑。它是迄今可以确认的中国最早的具有明确规划的都邑遗址,其布局开中国古代都城规划制度的先河。
2001年至2003年,我们对以二里头遗址为中心的洛阳盆地中东部进行了系统踏查,踏查面积约638平方公里。调查的遗存年代跨度限定在先秦时期,即新石器时代的裴李岗文化时期至战国时代。调查中新发现遗址174处,占该区域已发现遗址总数的78.4%。此外,我们还对调查区域内的古河渠遗迹以及地貌与人类遗存分布的关系进行了初步考察。
从聚落形态的演变过程看,二里头遗址所在的洛阳盆地自史前时期以来一直属人口密集分布区,但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时期最大的遗址的面积仅60余万平方米,而超大型聚落——二里头遗址的出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上述田野工作及进一步的研究,对探索该地区社会复杂化进程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它也通过在古今人口稠密区的考古实践丰富了系统区域调查的方法论。
注:本文是作者在2005年9月“中瑞考古学论坛”中发言的摘要。
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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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ern Zhou village site in Shaanxi
陕西商洛陈塬遗址发掘结束
作 者: 发布时间: 2005-6-14 10:29:39
经过考古工作者近一年的不懈努力,位于陕西南部商洛的一处典型西周村落遗址——陈塬遗址日前全部发掘清理完毕。该遗址为西周时期的聚落形态研究提供了新类型,对于研究该地区与江汉平原地区的文化联系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据负责发掘工作的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研究员、考古队队长杨亚长介绍,陕西省在西周文化研究中,先后已发掘出西周都邑和各诸侯封国所在地遗址,但一般民居村落的遗址还一直没有发掘过,这次的发现在陕西省尚属首次。
该遗址位于陈塬村西北部的山前台地上,距商洛市区约1.5公里,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属西周中晚时期,是商洛考古队、商州文管办在砖厂取土工地巡查时发现的。从去年开始,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商洛市考古勘探队合作,对商洛陈塬西周小型村落遗址进行抢救性发掘,揭示出残留的三间一排的房屋建筑基址及一道壕沟,发现倒塌于房屋建筑内的二十余件陶器残片、单孔石刀、骨器、龟甲、陶纺轮等器物,并清理出大豆及粟类的炭化植物颗粒。陶器残片以加砂红褐陶为主,泥质灰、黑陶次之,并有少量泥质红陶。
据介绍,陈塬遗址所出土的陶器群中,联档鬲、仿铜陶鬲等陶器形制与关中西周中晚期的同类器物具有较强的趋同性,而深腹罐形鬲、大口盆形高实足鬲等陶器在形制方面则与关中地区的西周陶器存在较大差别。其中,大口盆形鬲的形制与江汉平原地区以往所发现的同类器物基本相同,并与该地区东周时期所常见的楚式陶鬲具有明显的演变发展关系。考古专家认为,这一遗址的发掘对长江流域的古环境演变和中华民族南北文化的交会研究极具参考价值。
文章出处:陕西历史博物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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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xi Jiangxian Hengshui Zhou cemetery
山西绛县横水西周墓地考古有重大发现
作 者: 人民网 发布时间: 2005-4-27 16:35:59
●出土荒帷是目前我国考古发现的时代最早、保存最好、面积最大的墓内装饰图案实物
●初步推测墓地为较晋国低一级的诸侯国国君墓
人民网山西视窗4月27日电 绛县横水西周墓地考古有重大发现。出土荒帷是目前我国考古发现的时代最早、保存最好、面积最大的墓内装饰图案实物;铜器发现铭文,墓主人封国应是较晋国低一级的诸侯国。该墓地的发掘为了解西周时期这个地域的文化面貌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材料。
昨日记者随省文物局考古所横水考古队专家一起来到绛县横水西周墓地发掘现场。墓地位于绛县横水村北部的坡地上,北倚绛山,南望涑水和中条山,北高南低,地势缓缓而下,背风、向阳、近水。这里的发掘工作已经进行了4个月,清理了3座大墓,并探明这里是一处西周时期的大型墓地,并且可能沿用到东周和汉代。1、2号墓是一组夫妇并穴合葬墓。1号墓墓中出土了有铜质车马器构件的陪葬车及大量玉器,其中的骨牌玛瑙管料管组佩达10组之多,骨牌上镶嵌有绿松石图案,玉璜无论是玉质还是纹饰均非常精美。2号墓随葬品有车马器、铜鼎、铜辖、陶鬲、簋、尊、觯、盘、爵、卣、甬钟等。值得一提的是,在鼎、盘、尊和提梁卣内均有铭文,共计近230个字,其中,鼎和盘上的铭文有“□伯□作宝鼎……其万年用永”、“□伯□作宝盘其万年用永”,盘与鼎的第1字相同,可以清楚的看清笔画,查金文、甲骨文,初识,与“”接近,应是国或地名,结合后面的“伯”字,该封国应是较晋国低一级的诸侯国,第3字漫漶不清,未能释读,与“伯”和起来,可能是该国国君的名字。在尊和提梁卣上是大篇几乎相同铭文,其中有“东征……于成周”字样,更详细的内容有待于以后更深入的研究。据专家介绍,在1号墓最为重要的发现是椁室内出土的荒帷。荒帷即当时的棺罩,位置在棺椁之间,独立存在。从目前的发掘情况看,椁室内的棺椁之间四周均有,南面的上部已塌落,西、北壁保存相对较好,估计保存下来的总面积可能要超过10平方米。荒帷围在棺椁之间的一个立体方格架子上,整体是红色的纺织品布,在布的外面有非常精美的刺绣图案,图案内容主题是凤鸟,北壁的画面图案保存较为完整,至少观察到3组大小不同的鸟纹图案痕迹,是成组的图案组合,图案中间是一个大凤鸟纹的侧面形象,大勾喙、圆眼、翅和冠的线条以夸张的手法作大回旋,线条流畅,气势磅礴。在大凤鸟的前后,各有4只小凤鸟,上下排列,造型与大凤鸟基本相象,只是更加含蓄,这样的图案造型常见于西周中期的青铜器纹饰。这是目前我国考古发现的时代最早、保存最好、面积最大的墓内装饰图案实物。
据考古人员介绍,从埋葬习俗和随葬品看,此次横水墓地的发掘与以往发现的晋侯墓地有较大区别,初步推断这里可能是不见于文献的西周时期这一地区的小封国,具体情况可能要待整个墓地发掘之后才能清楚。
文章出处: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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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Bronze Age
These would be the people associated with the earliest use of dragon kiln, how is their social structure like?
浙江磐安发现商周建筑遗址
作 者: 发布时间: 2005-7-1 13:03:34
近日,浙江省磐安县深泽乡深泽村附近的大圆山发现了一处商周文化遗址,这是浙江省继良渚之后发现居住地的第二个遗址。
为建高速意外发现古迹
今年3月,为建诸永高速公路磐安段,浙江省考古所副所长陈元浦研究员来到大圆山勘查。“刚到大圆山,他们在田地发现了俯拾皆是的陶片,在一些村民的自留地旁,还捡到了一些石器。有了这些发现后,陈元浦研究员决定派考古人员进行保护性发掘,结果发现了商周建筑遗址。”县文物部门的负责人告诉我们。
居住遗址良渚之后第二
驻守在当地负责发掘指导的监管技工许印旗说:“按照出土的东西来看,时间初步断定最迟也是西周晚期,距今有3000年左右了。”他兴奋地说。但最令他惊奇的是,在这里发现了许多圆形柱坑。他们已经对大圆山上200多平方米的区块进行了发掘,发现了30多个用于安插建筑木柱的圆形坑,这些圆坑约20厘米见方,采挖得十分规整,坑内的烧制熟土、陶片、炭灰是用于固定木柱的。对于遗址现场当初建有几间房屋的基脚,几间是圆的、几间是长方形的,专家各有看法,但一个共识是:当时的建房者技术已相当娴熟。
“这次我们真的发现了居住遗址。虽然这里柱洞比较多、比较凌乱,但我们非常高兴。这在我们浙江,可能是除了良渚文化外的第二个吧。”许印旗非常兴奋。
更多的谜在待解之中
大圆山发现商周建筑遗址,住在山下的深泽村民并没有感到惊奇,因为早在1984年,离建筑遗址不足30米的山坡上,就曾出土过国家二级文物“云纹鸟”,那是商周时期的一件青铜乐器,制造工艺非常精美。
当年发现“云纹鸟”的深泽村民陈光禄老人已经去世。但村民们对发现这件宝物的经过还记忆犹新:1984年,老人上大圆山掏桔梗(药材名),结果锄头碰到了浅层土中的硬物。老汉仔细一看,发现硬物像一件年代陈旧的“铁器”,好奇的他小心地把它挖了出来,捧回家去。村里的读书人看了这个“铁器”后,告诉老人这可能是文物。老人最终将“铁器”交给了磐安县文物部门,作为褒奖,当时县里给他发了120元奖金,并专门派放映队到深泽为老人放了两场电影。
从“云纹鸟”的外形看,它像是大型青铜编钟中的一件。考古专家称:“如果能发现整套乐器,它将价值连城。而且,这些宫廷乐器的出土,对于考证当时住在磐安的人物也有重要意义。”
在深泽当了27年文化员的陈有根告诉我们:“深泽村附近的山上,现在还能在裸露的土层发现成片的螺蛳化石;而在附近道士岙村的后山山石上,我们还发现了男、女成年人的足印各一双,是否是先人图腾,还无从考证,而且不远处还有一处石刻,上面写的好像是象形文字。”
大圆山先人最后到哪里了?湖海泽国何时成了高山台地?那些象形文字是什么意思?这些都在待解之中。
(王春雷 陈伟利)
文章出处: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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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Liangzhu settlement
湖州钱山漾遗址考古有重大发现
作 者: 发布时间: 2005-6-28 12:57:21
湖州钱山漾遗址抢救性考古发掘近日有重大收获。考古人员揭开了一处经先民们反复营建居住形成的土台型遗址,清理出了马桥时期的大型聚落,出土了陶、石、玉、骨、木质器物共700多件,其中一条3500多年前的丝带也重现天日。更为重要的是,考古人员通过此次发掘,发现了良渚文化消亡以后的一种全新文化类型,考古人员已将其称为“钱山漾类型文化遗存”。
钱山漾遗址位于湖州城南的百廿亩村,1956年和1958年曾进行过两次考古发掘,出土了绢片和丝带——这是世界上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丝织品。
该遗址抢救性考古发掘于今年3月正式启动。此次考古发掘的面积达1400平方米,出土物品中最珍贵的是一件马桥时期的丝带,距今约3500多年。尽管比50年前发现的丝带年代略晚,但这在国内考古发掘中实属罕见。“丝带在野外考古中很难发现,如此完好的丝带更是难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丁品告诉笔者,这次丝带的出土再次佐证了湖州与丝绸的渊源。
此次考古发掘更为重要的是发现了一种新的文化类型。良渚文化的突然消亡至今都是一个谜。此次出土的器物,与良渚时期的器物明显不同。比如,在良渚晚期常见的T字足鼎、双鼻壶等均未发现。但此次出土的器物又与良渚之后的马桥时期相差甚远,其个性特征十分鲜明,如一些大的鱼鳍形足鼎、足根内侧有凹窝的扁侧足鼎、高把浅盘豆、圆足盘、盆等器物,十分耐人寻味。考古人员认为:这是目前太湖流域新石器时代末期一种崭新的文化类型,距今约4000至4200年,处于良渚文化和马桥文化之间,考古队员已将其暂命名为“钱山漾类型文化遗存”。根据地层堆积和出土遗物已初步明确该遗存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
此外,在这次考古发掘中还发现了一座“豪宅”的遗迹。“豪宅”面积290平方米,一栋八室,还带有厨房。“这样的多开间套间式建筑在国内新石器时代考古中尚属首次发现。”丁品向笔者介绍,这个“特大套”大致呈东西向,长方形,面阔3间,进深2至3间,有东西南北向的各4条墙槽和小隔墙,分隔出八室,大门在东南侧,室与室间有通道(小门),厨房在西北角,正南面还有许多附属建筑。如此大房子,不可能是普通老百姓居住的,但究竟主人是谁?现在还是个谜。
考古队员认为,这处“豪宅”的发现,不得不让我们惊叹先民的聪慧。这充分表明,距今4000年前的太湖流域先民们已掌握了高超的建筑空间分隔与组合技术,为中国史前建筑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对进一步了解钱山漾类型文化遗存的聚落形态有着重要意义。(记者 吴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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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xi Longshan settlement
山西保德林遮峪古遗址发现龙山早期石砌城墙
作 者: 马文 发布时间: 2005-10-13 1:41:09
继34年前出土商代铜贝后,山西保德林遮峪古遗址如今又有重要发现,遗址中发掘出的距今5000年之久的龙山早期石砌城墙,不仅填补了山西在这一时期缺乏石城的空白,也为今后该遗址的保护、研究和规划提供了可靠依据。
保德林遮峪古遗址位于该县西南约35公里的林遮峪乡林遮峪村南一个叫堡梁的台地上。1970年冬季,在农田基本建设中,发掘出一批夏商青铜器、金玉器,从中出土的109枚商代铜贝,是我国迄今为止发现的人类最早的金属货币。
此次发掘,是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为配合国家文物局制定的“河套地区先秦、两汉时期的农业、环境与文化”这一课题进行的首次试掘。发现的遗迹有石砌城墙、房子、墓葬等。遗物可分为庙底沟文化、仰韶文化海生不浪类型、阿善文化和老虎山文化永新店类型、朱开沟文化等几个时代。其中,阿善文化和老虎山文化永新店类型为遗物中最多,以灰陶为主,可见少量红褐陶和红陶;纹饰最常见有篮纹、绳纹、附加堆纹、划纹、剔刺纹、方格纹、素面、磨光等;器形有罐、盆、斝、豆、器盖、瓮、壶或尖底瓶等;以及少量的纺轮、石斧等生产工具。另外,还发现有大量的庙底沟二期文化、龙山文化、夏时期的先民留下的遗迹,有灰沟、灰坑、房子、墓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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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xian Yangshao site
彬县水北遗址发掘出的仰韶文化房址
近日,陕西省考古工作者在彬县水北遗址发掘取得重大收获。该遗址发掘出仰韶文化中期至晚期重要遗存,特别是所发现的超大型房址,是迄今为止在陕西地区,甚至全国范围内发现的最大仰韶文化房址。水北遗址的发现,对于研究我国北方地区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面貌、文化谱系、聚落形态演变规律等学术问题将有较大的推进作用。
陕西省彬县地处渭北的中西部,是周朝先祖公刘开国奠基之地,《诗经》中十五国风之一的《豳风》,就是这一带先民劳作生活的记录。今年7月份,银(川)--武(汉)高速公路陕西彬县段开工建设,在地质文物勘探过程中,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和咸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组成的联合考古队,发掘出了位于彬县炭店乡水北村五组的水北遗址。遗址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文化层厚1.5米-6米。考古队从7月到11月,发掘遗址面积近1500平方米,发掘出仰韶文化中晚期灰坑107个,房址4座,陶窑1座,墓葬3座,并出土了大量的陶器、石器、骨器等遗物。
水北遗迹的主要发现有房址、窑址、墓葬和陶片、石器、骨器等遗物。房址的形制分为半地穴式和地面式两种。半地穴式房址平面又分为长方形和五边形。长方形半地穴式房址南北长4.9米,东西宽3.6米,面积17.64平方米。地穴深度1.1米,室内地面经过硬化处理,平整坚硬。房子内东南部有一瓢形灶,灶坑深30厘米,坑壁厚0.1米,经过长期使用,变得十分光滑坚硬。火塘后部有一火种罐,罐口向北,内有灰烬。烟道上有一块石板覆盖,通向房外。在房址东西两侧及室内地面,一共发现6个柱洞。由于房子周围多处被打破,门道已经不存。五边形半地穴式房址周长20.5米,面积约35平方米。地穴深度0.1-0.55米,墙壁及门道两侧均涂抹有一层草拌泥,室内地面涂有草拌泥并经过轻微夯打,平整坚硬。门道位于房子南部,宽0.45-0.55米,底部铺有石板。在房子内的南部有一瓢形灶,灶坑深0.55米,坑壁坚硬光滑,烟道经过门道下方通向房外。在房子周围及室内共发现柱洞24个,排列十分有规律。
地面式房址平面形状为五边形,东西长20.1米,南北宽12.2米。面积达190平方米。房内地面经过多层处理,厚0.15米,下部为火烧土的黑色硬面,上部为料礓石与沙土混合材料涂抹,十分平整,硬度接近现在的100号水泥。房内东南部有一灶坑,深达1米,因长期使用,灶坑壁与底部已十分坚硬光滑,烟道部分用石板砌成,通到房外。墙基宽1米,深0.8米。墙残高0.15-1米,内侧为草拌泥,外侧的墙上则没有拌草,内侧墙面上发现有朱砂或者动物血所涂的紫红色彩绘。发现墙柱、廊柱与梁柱共51个,排列也很有规律,柱洞直径为0.15-0.60米。
水北遗迹的窑址由火膛、火道和窑室组成。火膛为圆形,位于窑室东部,深0.9米。火道有两条,从两侧进入窑室,环绕窑室一周。窑室平面呈圆形,中部有一出火孔,窑壁和孔壁经过长时间烧烤,已经变得十分光滑坚硬,状似琉璃。窑内出土有陶器残片等遗物。
水北遗迹的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且都是未成年人墓。其中一座为东西向,骨架较为完整,葬式为仰身直肢葬。另一座为南北向,南部有一台阶,骨架即放置于南部较深处,骨骼较乱,应该属于二次葬。此外,在遗址中还发现不少有研究价值的隋唐时期墓葬。
水北遗迹的遗物有陶片、石器、骨器。遗迹中所见陶片以红陶为最多,分为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灰陶次之,另有少量褐陶和橙黄陶;纹饰以线纹、绳纹为主,相当数量的彩陶,少量的弦纹、附加堆纹和极少量的篮纹。常见器类有铁轨式口沿罐、重唇口、平唇口或喇叭口尖底瓶,彩绘折沿盆、素面或彩陶钵、敛口瓮、大口叠唇缸、鼓腹罐、宽沿浅腹和深腹盆、浅腹平底钵、厚唇缸、大口深腹罐等,以及以圆点和曲线构成的回旋勾连纹为主要纹饰的彩陶,小件的陶器有陶刀、陶纺轮、陶环、陶铲和器盖等。石器以磨制为主,主要器类有石刀、石杵、石斧、石凿、石球、石弹丸和磨石等;骨器有骨锥、骨针、骨镞和骨笄等。
水北遗址的文化面貌据现场考古专家评述,陶器与扶风案板、宝鸡福临堡等仰韶文化中晚期遗址出土的器物比较相似,与临潼姜寨、蓝田泄湖等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器物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一定的区别。此外,遗址中下层见有极少量的三足陶片与华县老官台、临潼白家村等遗址出土的器物相似;遗址中所见的陶鬲,则与龙山文化的器物相似。目前初步断定,水北遗址主体时代约为仰韶文化中期至晚期,但最早有可能早到老官台文化(距今8000年),最晚可延续至龙山文化晚期。时间延续约三千年。
主持遗址发掘工作的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田亚岐研究员认为,水北遗址是泾水中游地区第一处大规模发掘的史前时期大型聚落遗址,其延续时间之长,遗迹分布密集,房屋形制特殊、规模庞大,出土器物种类繁多等,在泾水流域是罕见的。特别是发现的大型房址,面积达190平方米,是迄今为止在陕西地区发现的面积最大的仰韶文化房址。该遗址地处泾水上游与中游的交接地带,对于研究关中地区、泾水流域乃至我国北方地区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面貌、文化谱系、聚落形态演变规律等各个层面的学术问题将有较大的推进作用。
文章出处: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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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tai
邢台发现一商代遗址
作 者: 张会武 石从枝 发布时间: 2005-12-14 9:33:22
近日,邢台市文物管理处在该市北召马兵营发现一处商代遗址。这批资料的获得对研究邢地商史以及邢祖乙迁都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
2005年11月20日,邢台市文物管理处接到报告,称某部队战士在挖冬储菜窖时在营区挖出部分陶器。接报后,邢台市文物管理处当即派员前去调查。经确认,出土文物为商代陶鬲,是当时人们的饮食用具。为进一步弄清此地文物埋藏的地层堆状况和文化面貌,工作人员在文物出土地点进行了布方试点发掘。
发掘工作自11月22日开始至12月7日结束。经过16天的考古发掘,出土了一批不同历史时期的遗迹遗物,通过对这些遗迹相互之间关系的揭示以及对出土文物标本的排比,确认这是一处商代晚期的邢台先民居住址,经钻探获知遗址遗存面积在10000平方米左右。
在本次试掘中,发掘出一商代窖穴,出土窖藏陶鬲17件,这在邢台考古史上是罕见的。并且在商代地层中还有大量陶窖烧结残壁遗迹,同时还发掘出窖址废弃倾倒物及烧制陶器的原料、制陶工具等。相关文物的出土说明,此地原是一处极具规模的商代制陶作坊,而且是以制作鬲器为主的专门机构。
这批资料的获得对研究邢地商史以及邢祖乙迁都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并且为邢台市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提供了重要资料。
文章出处: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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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庙考古
周公庙考古又获新进展
作 者: 冯 国 发布时间: 2006-1-18 8:09:27
继2004年发现“周公”甲骨文、陵坡墓地与水沟周城之后,考古专家在去年的周公庙考古勘探与发掘工作中又取得重大进展,不仅发现2组大型建筑基址,还试掘验证了数处周代家族墓地。
在陕西省考古研究所1月9日举行的“2005年考古汇报会”上,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周公庙考古队专家种建荣介绍了周公庙的考古情况:在大量勘探的基础上,考古人员分别在陵坡墓地(有人认为是周王陵)、白草坡墓地(陵坡墓地西边的200座中小型墓葬群)的正南方,各发现了一组大型建筑基址;同时,在建筑基址的南方还发现了3、4处由中小型墓葬组成的家族墓地。
在陵坡墓地正南方一处命名为樊村墓地的范围内,考古专家选择了一处家族墓地进行了发掘。北京大学副教授孙庆伟告诉记者:“在32座墓葬坑中有2座是马坑,一个埋了4匹马,有的墓中还出土了青铜器,这些情况说明墓主人至少也是贵族之家。”
在30座墓葬中,没有被盗掘的只有2座,可说十墓九空。颇为奇怪的是,这些墓葬的盗洞绝大多数是贴着墓壁下到墓室的,有的墓有6个盗洞,好像盗墓者对于墓葬的埋葬情况非常熟悉。“如同我们打扫卫生一般,这些墓葬好像都有某种标志,全部被人‘扫荡’了一遍!”孙庆伟说。
在陵坡墓地与樊村墓地之间,考古人员对一组大型建筑基址进行了局部发掘。在1500平方米的范围内,专家发现建筑的上半部全被破坏了,只存了基槽部分,全部揭露后呈现出具有闭合曲线的44块夯土块。
北京大学副教授雷兴山说:“西周的夯筑技术本不陌生,但是如此做法还是首次发现。周人夯筑基槽的方法是这样的:先开挖一个方形的土坑,填土夯打结实后,再开挖一个,再填土夯打……按照先周围后中间的顺序,一直到夯打完、使整个基槽成为一体。此时,你也不难发现一根根呈方形闭合的线,成组而有规律地分布在地面上。”
此外,这处建筑遗址还出土了大量的砖,其中一块长达1米的板砖,略有残损却质如石头,可谓“周代第一板砖”!而一道主要由石头铺设的排水沟,则让人产生宫殿奢华的想象。而大量仰韶文化遗迹的出现,也令考古学家兴奋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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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刘庄遗址先商墓地
河南省发现先商时期大型公墓
作 者: 桂娟 发布时间: 2006-2-10 9:25:10
考古人员日前在河南省鹤壁市刘庄遗址首次发现先商时期大型公共墓地,共发掘墓葬336座。
主持发掘工作的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赵新平说,这是2005年度南水北调文物保护控制性项目最重要的发现,为先商文化的研究填补了一项空白。
先商文化是夏代商人族群创造的文化,此前我国发掘的先商文化遗址主要是居址,从未见到过这一时期的墓地。此次发现将为研究先商文化葬俗葬制、人种族属、社会结构、商人渊源等重要学术问题提供实物资料。
据介绍,墓地位于遗址上层,分为东、南、西三块,三者相连,布局呈“U”字形。其中有随葬品的墓葬208座,占墓葬总数的60%以上,一般随葬陶器1至6件不等,出土有石钺、绿松石串饰以及鼎、鬲、罐、豆、盆、圈足盘等陶器近500件。专家初步判断,这是一处以中下阶层为主的氏族墓地。
赵新平说,这一时期的石棺墓主要见于我国北方长城内外附近区域,中原地区前所未见,石棺墓的发现为探索商族的起源特别是“商族北来说”提供了新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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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蒲城店发现龙山文化与二里头文化城址
为做好许(昌)平(顶山)南(阳)高速公路平顶山连接线建设工程的文物保护工作,由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持,与平顶山市文物局组成联合考古队,于2004年7月—2005年6月对河南平顶山市蒲城店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发掘面积达6200平方米。发现龙山文化晚期、二里头文化早期城址各一座与二里头文化罕见的成排房址,揭露各时期房址、窖穴、陶窑、灰坑、水井、墓葬等各类古代遗迹900多处,出土大批陶、铜、石、骨、蚌质器物以及动、植物遗骸。
遗址位于平顶山市东约9公里的卫东区东高皇乡蒲城店村北。现存面积约20万平方米。这次发掘的重点主要在基建占地区域内进行,后因在发掘中发现有2座古城的线索,遂对基建区之外的城垣也进行了初步的勘探和重点试掘解剖,2座古城的位置、规模、时代、城垣与城壕结构等已初步查明。
龙山城址位于遗址的东北部岗地上,大致呈东西向长方形,现存东、西、南面城墙,北面是湛河故道(北墙可能为河水冲毁),西墙(含城壕)残长124米,南墙中东部向北转折后又向东延伸,南墙全长246米,现存城址占地面积4.1万余平方米。现存城墙由主体墙和2面护坡组成,墙外紧接宽而深的城壕。城墙夯土多为水平夯层,多厚10—15厘米。发现的夯窝大部分呈不规则形,推测筑墙的夯具以石头为主。在该探沟城壕底部出土有不少石块,疑系筑完城墙后被弃入城壕的石块夯具。城墙外护坡宽且深,是该城址在建筑结构方面的一大特点。城壕宽约22.2、深4.3米,斜壁,底部整体平坦,分别有与城壕走向一致的5道沟槽。沟槽之间有微微突起的土埂,推测为阻挡和减缓城壕内水流的设施。城壕内的堆积共分9层,第8—9层为城壕使用时的堆积,第7层为刚废弃时的堆积,以上3层年代均为龙山时期;第4—6层为二里头时期堆积,第1—3层为周代堆积,最晚的第1层为战国时期。发掘中发现有龙山灰坑等打破城墙并有城壕打破龙山文化层及灰坑的层位关系,结合城墙与城壕的包含物可知,该城址为龙山文化晚期。
该城内中北部探查出面积较大的夯土房址等遗存,南部发掘出龙山时期的房址、灰坑、陶窑、瓮棺葬以及圆形黄土台建筑基址等。房址F39,地面式建筑,为至少3间相连的多间房,东西向长方形,坐北朝南,有类似房基坑的结构,保存有墙体、柱洞、门道、火塘、散水与排水沟等设施。东西残长4.8、按墙外侧南北宽约3.92米。中部一间保存较好,室内净面积约11平方米,房门开在南墙中部。墙内壁抹一层含细沙黄泥,墙外面敷有一层褐泥。发现灶址2处,中、西间各一,有挡火墙与专辟的烧灶区。房址南墙外铺垫斜坡状青灰土散水。北墙外以浅长条形沟为排水设施。屋内堆积为黄褐土,出土少量龙山文化陶片。屋门外散水以南还有宽约1.9米的光平硬面,应系该房址的室外活动面。陶窑Y5,窑室、箅孔、火道、火门、火膛保存较好,并有工作面、灰坑等相关遗迹。窑室近圆形,直径1.45—1.56米,窑箅上有10个圆形或椭圆形箅孔。火膛弧顶,内平面呈半圆形,底部有1—2厘米厚的灰烬层。窑室、箅孔、火道、火膛皆用细泥涂抹,烧烤成青灰色。窑壁外侧又敷一层灰褐色泥用以加固。在窑室西南发现一柱洞,推测很可能是支撑窑室上建筑之用。窑以北距火膛1.56米处有一灰坑,在打破它的汉代墓葬壁面上清晰地显现出自火膛通向灰坑的斜坡上有一层厚约2厘米的踩踏硬面及其上的灰褐色灰烬层,此灰烬层与Y5窑室之上的废弃堆积也均自窑室一直倾斜至坑内。从而表明此斜坡为工作面,该坑系盛放陶窑废灰之所。灰坑残存部分平面呈圆角长方形,口部距窑箅垂直高度约1米,近直壁,平底。Y5的废弃堆积分为2层,均出土有少量龙山文化陶片。
二里头文化城址位于遗址西南部,保存较好,略呈东西向长方形,其中西北角与东南角略锐小,东北角与西南角较钝大。城址(含城壕)东西长约260、南北宽204米,面积约5.2万平方米。筑城时特意先把拟建城墙之处的原有灰坑杂土挖出,再填以较纯净土并经夯打以使城墙地基坚实,无杂土之处城墙直接建于生土之上。
同时,遗址西部龙山城以西、二里头城以北,在南北宽20、东西不足100米的发掘区域内,发现20多座二里头文化房址。在房址以东4.65米处,与房址层位大致相同,有南北向宽1.95—2.6、发掘长度26米,加之钻探发现的向北延伸部分15(向南因破坏严重未确认)、总长41米以上的墙基,弧底,基槽内为灰黄色夯土,分9层,每层厚5—10厘米。从而表明,房址区经专门规划,并有窄墙分割开来。这些房址均为地面式建筑,排列有序,布局整齐,分布密集,大多为门道朝北或朝南的东西向排房,其中位于北部的一排房门多朝北(北有河流),南部者门道多朝南。房址结构由房基坑、夯筑垫土、墙基、门道、柱洞、料礓石铺筑的居住面、烧灶、散水等组成,设施齐全,有的保存有墙体,墙体保存高达25厘米,墙体内外两侧均涂一层纯净黄泥,有的还有奠基遗存。有1—6间等形式。房址F17,保存较好,整体形状长方形,为双间房,坐南朝北,东西长10.3、宽4.9米。房基坑长方形,弧壁,平底,有4层垫土。墙基以内建筑占地面积约32平方米。房中部隔墙将之一分为二,每间各开其门。屋内地面平坦,普遍以黄沙土铺垫,表面用料礓粉作居住面,大部分保存完好。房内有灶址2个,东、西间各一,东间者保存甚好,略圆角方形,以掺和有料礓粉的黄泥做成厚约6厘米的灶壁和底,经烧成红色,东西长约0.8、南北宽约0.7米,中部竖直栽立4个柱形陶质架。从此灶可以清楚地看出二里头文化中极常见的这种陶质支架的用法。西间北墙外残存有由含料礓的黄灰色土铺成的散水,残长2.35、最宽0.37、厚0.05—0.08米。门道及房外局部有踩踏硬面。垫土内发现有残陶中口长腹罐、圆腹罐等遗物。房址F10,整体长方形,坐南朝北,是一座6间相连的房,保存基本完好,东西总长为21.65、宽6.5米,总面积约140平方米,房门方向5度。房基坑大致长方形,斜壁,平底,有3层垫土,经平夯处理。墙基以内总长20.2、宽4—4.25米,建筑占地面积83平方米。隔墙将之分为6间,最大者面阔4.7、进深3.3米,净面积为15.51平方米。墙基分5层夯筑,局部保存高5厘米的墙体,墙土坚实。发现圆形柱洞14个,多在墙内。有2个房门,即外门。并有内门,内门的发现使房屋的结构显得更加复杂。屋内普遍铺垫一薄层纯净的灰褐色土作居住面,有踩踏痕。房内有烧灶2个,均椭圆形。一灶的中心还存留有残陶支架。后墙外保存有由含料礓的黄土铺成的散水。房子南北墙外有明显的踩踏痕迹。垫土内发现有残陶中口长腹罐、觚形杯、石斧等遗物。
此外,遗址发掘中还发现了西周早期和东周时期的一批水井、窖穴,汉、宋、明清等时期墓葬等遗存。
蒲城店遗址龙山文化晚期城址的发现,为中原龙山文化增添了新的城址,是中原地区发现的早期城址之一,其位于豫中南部,在地理位置上是中原地区最靠南的城址之一。城内房址、陶窑、窖穴、圆形建筑基址、瓮棺葬的发现,向人们初步展示了这座古城城内南部的布局和丰富内涵。房址外活动场、陶窑工作面与烧灰坑等的发现,使更加全面地复原古人活动场景成为可能。对城内的初步勘探和发掘,使与此城相关的遗迹有了初步揭示。尤为重要的是,在同一遗址的不同部位发现2座古城,在年代上相距不远,与那种经修补在后期文化中继续使用的城址不同,其废兴过程很可能与文化演变或河流摆动环境变迁等有关。2座古城的形制、城垣与城壕的结构与修筑方法不尽相同,从而为研究我国早期城址发展史及古代文明起源提供了新的资料。遗址龙山晚期、二里头早期遗存丰富,衔接较紧密,对之进一步分析有望深化对二者之间关系的认识。该遗址二里头文化房址分布集中、排列有序,大多多间相连,基本东西成排,处于专门规划的聚居区,并由夯土墙作为界限,其发现数量之多、内部结构与布局之复杂,都是二里头时期所首次发现,这对于探讨夏代的居住形式、聚落布局乃至家庭结构、社会组织形式都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实物资料。遗址上发现的二里头文化水井少而浅,深仅2米多,而东周时期水井多且较深,深达4米以上,表明从夏代至东周当地水位有了明显下降,结合其他资料,为恢复当时的古环境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东周、汉、宋、明清等时期墓葬的发掘为研究各时期埋葬习俗等提供了新的资料。
文章出处:中国文物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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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和喇家遗址的考古发现
青海喇家遗址去年发掘又取得新进展
作 者: 发布时间: 2006-6-30 13:04:36
去年8—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甘青队与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合作,在民和县博物馆的配合下,对喇家遗址进行了新一轮发掘。本次发掘分为4个地点,共揭露面积约700平方米。发掘除继续在2004年发掘的地点(遗址西区的Ⅷ区)进行扩大发掘外,还首次在遗址北区(上喇家台地)展开了新的发掘工作。
新发掘地点编为Ⅺ区和Ⅻ区,处在台地东部。该区域发现了齐家文化房址和灰层,并有大量被毁的齐家文化堆积散布在坡下地面;同时发现辛店文化的堆积层和辛店文化墓葬群等晚于齐家文化时期的遗存在喇家遗址上的分布。在该区域,2种文化的地层关系基本上是很明确的,即洪水沉积的红色粘土层叠压在齐家文化遗存或齐家文化时期的地层面之上,辛店文化堆积叠压在红土层之上。有些地方见到辛店文化的地层堆积或遗迹打破了红土堆积以至破坏齐家文化堆积的地层现象。由于吕家沟自西北向东南绕过,把喇家遗址切开分成上、下喇家南北两部分,北区的上喇家台地地形大体上北高南低呈坡状,并且有比较多自然冲刷形成的沟岔和坡嘴,早年还经历过大规模改土造田的人工破坏,因此大部分地点的文化堆积或地层堆积都比较薄,只有少数地点的地层相对较厚,不少遗存被毁坏甚至破坏殆尽,然而也有一些地层堆积相对保存还算比较好,文化遗存埋藏较深,也保留了一些比较连续完整叠压关系的地层现象。
Ⅺ区位于上喇家台地东缘,紧邻岗沟,在吕家沟和岗沟交汇处,与吕家沟南边发现F3、F4、F7、F10等的遗址Ⅱ区和Ⅳ区遥遥相对。Ⅺ区的台地边缘明显被不同程度地冲毁。在南段坡沿上发掘清理出2座并列的齐家文化白灰面房址(F30、F31),其在断壁上已经有所暴露,门向东。发掘中还发现一条穿过2个房址的南北向地裂缝,宽约10—20厘米,两端继续延伸,也有一些不同走向的小裂缝从房址通过。可以断定北侧的F31是被地震破坏而坍塌毁坏的,室内保留下大量陶器等各类原生状态的遗存,有些陶器中还保存着当时内盛的遗存物;室内堆积叠压了地裂缝,并有堆积物灌入裂缝中。周围墙壁明显下挫,使房址剧烈变形。而南侧的F30是先前已经废弃的房址,室内没有遗留任何遗物,填土为灰烬层和人为堆积层,与灾难坍塌堆积显著不同,地裂缝打破和穿过了该房址内的填土堆积层。相邻的这2个房址的地震裂缝地层现象,表现了极为准确清晰的地层关系和年代先后次序,也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地震与喇家遗址灾难现象有极为明确的联系。另外在地震坍塌的F31白灰面地面以下约30厘米深处还发现另一层白灰地面,表明F31是一个在已废但没有塌的房址原位上重又构筑的建筑,地面重新铺垫了约30厘米厚的土层,带门的前壁是后来重新垒筑起来的墙体。下层的白灰面地面高度与F30大致相同,从而显示这是与F30可能曾经有过基本同时使用的时间。在F30堆积之上有残余的红土堆积层,又有辛店文化墓葬打破红土并叠压在F30废墟之上。F30与F31这组地层关系现象,是颇为难得的又一例关于喇家遗址灾难和年代地层关系的最新证据。
在Ⅺ区北部较高处位置上,辛店文化的堆积像是一个台子,高于周围地势。辛店文化堆积打破并叠压红土层,形成了以红土和砂子以及少量残碎陶片与碎石块混杂起来的斜坡状的人工堆积层,因地势高且长年不能接受渗水,因而土质十分坚硬,挖掘极为困难。堆积层上和堆积层中都有一些辛店文化的坑。有的坑还是比较整齐排列的,像是柱子洞,但并不排列完整,且坑皆较浅,有的呈锅底状,直径一般多在约50厘米,不过坑径并不一致,深浅也不统一,推测或许与祭祀有关,但目前还不能最后肯定其性质。
在探方北壁外的一个1米宽的小解剖探沟中,在洪水红土层叠压之下,还发现颇似耕地的现象,表现为地面不平齐,呈松散结构(有红色淤泥渗入),有均匀的似“垄沟”状的浅沟,但发现的范围还太小,有待继续进行扩大发掘。已采样进行相关科技手段的测试分析,初步结果表明并不是生土层,也不是通常的文化层。这无疑是探寻到了接近齐家文化耕地的一个重要线索,喇家遗址由于灾难和洪水堆积很有可能比较好地保存下来古耕地遗迹,我们一直在探寻,这是多年来对史前旱作耕地探索过程的一次重大进展。
Ⅻ区紧接在Ⅺ区西侧。这里南端坡沿上发现辛店文化的墓葬群。从已发掘出的几座墓葬看,大多属于偏洞墓,二次扰乱葬,几乎没有什么随葬品,人骨散乱不全。联系到在F30上面叠压的辛店文化墓葬残况,也是二次扰乱的偏洞墓,有可能这是连续成一大片的辛店文化墓地,但是在改土造田过程中,已经大面积遭到破坏。辛店文化墓地和文化堆积以及地层关系的新发现,增添了喇家遗址新的重要文化内涵。这次发现,获得了比较完整的连续地层叠压现象,解决了在喇家遗址同一地点从齐家文化到辛店文化之间经过灾难发生形成长期间隔再叠压起来的连续完整的地层关系。这是一次新的收获。
在西区继续扩大发掘的地点(遗址Ⅷ区),2004年的发掘中,曾发现4座房址(F23、F24、F26、F27)并列成排,门皆向东,与F25方向相对。但这次在东、西和北面的扩大发掘中,新发现F28和F29,分别位于东西两端,门皆向南,而且发现F23、F24与F26、F27虽是并列一排,但却表现为有土墙相隔的不同院落。这些房址方向不同,布局上形成了多个独立的单元,既相关组合,又各自分隔,呈现出不同以往认识的全新的建筑格局。而且也同喇家遗址东区所反映出来的环绕崖壁的窑洞式建筑格局迥异,显示出一种建筑格局的新形式。这些不同方式可能与所处不同的微地形、微地貌有关系,是齐家文化先民因地制宜采取的比较灵活的建筑布局形式,同时有可能与所处的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关系结构以及家庭家族结构也有着特定的相应关系。这个区域的发掘面积,现在看来还是不够的,很有限的,如果继续扩大发掘,这里的建筑格局就有可能更大范围揭示出来,将可以展现得更加清楚。
本年度是喇家遗址第6次继续发掘,在北区开展的发掘使得喇家遗址内几个大的区域都程度不等地进行了发掘性质的工作,发掘明显较之于调查或钻探更加深化了对于遗址整体较为全面的把握和更为准确的认识。更充分增加了对遗址内涵的新认识,扩大了对遗址布局的新认识,强化了灾难遗迹和灾难过程的证据,促进了对于灾难现象与过程以及文化分期和遗址延续时间的再认识。(叶茂林 任晓燕 蔡林海 钟 建 何克洲)
文章出处:中国文物报
青海民和喇家遗址的考古发现
作 者: 叶茂林 发布时间: 2005-6-21 10:18:08
喇家遗址位于青海省民和县官亭镇喇家村,这里是黄河北岸的二级阶地,海拔在1800米左右。黄河南岸属于甘肃省,这里是甘肃青海两省交界的一片小区域。再扩大一些的这片大区域,则是早年(1923~1924年)瑞典学者安特生考古调查曾经到过的地方,安特生发现的马家窑、半山、马厂、齐家、辛店等各个遗址,都是在这片地域内。由这些遗址而命名的这些相关文化与文化类型,也大多分布在上游黄河流域的这个广阔地带。
喇家遗址主要属于齐家文化。经测定年代在距今约4000年前后,大致可以分为早晚两期。调查和发掘表明,喇家遗址的文化遗存还包括少数已经被齐家文化地层所破坏的马家窑文化遗存,以及极少数零星的辛店文化遗存。但是这些零散的遗存在喇家遗址上只是微不足道的部分,而齐家文化遗存基本上凸显了喇家遗址的内涵。
喇家遗址发掘对于进一步认识这个小区域的距今约4000年前后的文化走向和人类社会有着积极的重要学术意义,同时对于观察认识这个区间的人地关系也有着相当重要的研究价值。该项发掘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甘青队与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共同开展“官亭盆地古遗址群考古研究”课题,而进行的考古发掘项目之一。发掘的突出收获是,发现齐家文化时期的大面积灾难遗迹,考古记录和科学证明了史前地震和黄河洪水的灾难事件;发现了齐家文化许多从未发现过的重要文化遗迹和特殊现象,提升了齐家文化发展高度的认识,是齐家文化考古研究约80年以来全新的、最重大的突破。
从1999年至今,喇家遗址已连续6年发掘。总发掘面积只有约2500平方米。出土了丰富的陶器、石器、骨器和玉器等各类遗物,共计约千余件。揭露史前灾难遗迹,发现一系列齐家文化最新的文化现象和反映史前社会现象的特殊遗迹。由此重新认识了齐家文化。
喇家遗址概略的工作进展是,1999年作钻探和试掘。探明它是一处超过20万平方米的大型聚落,把原来分为3块的遗址,复原为一个以齐家文化为主的大遗址。试掘发现了宽大壕沟、玉器和碎屑以及房址里出土玉器的现象,掌握了遗址的埋藏和堆积情况,通过一些现象的分析,认为它可能是齐家文化的一处中心聚落。后来的发掘进一步证明了这些认识。
2000年首先在村东北台地发现了灾难遗迹。F3和F4发掘清理出大量人骨遗骸,轰动一时。仅F4内就发现有14具人骨遗骸。许多人骨姿势异常,有的相互扶助,有的大人护佑小孩,怀抱小孩而亡。随后还发现了F7的人骨遗骸和灾难遗迹。在F4北边再次发现一段壕沟;遗址里发现零星墓葬,在墓葬和房址都发现了玉器;在村子中探明,齐家文化房址有广泛分布;并且发现了大石磬。发掘现场上呈现出,灾难发生从而保留下了先民最真实的生活状态,普遍采集了人骨DNA样品,进行最新科技手段的分析鉴定。随之开始了多学科合作的探索,与环境学者一起考察探讨灾难原因,考古发掘和环境考古同步进行。最先发现并认识了黄河大洪水的遗迹及沉积物红土堆积,确认了洪水灾害。
2001年发现了F10的人骨遗骸,清理出房址坍塌和充填堆积的先后地层关系。新发掘村东南台地,发现小广场和奠基、杀祭现象;发现保存较高生土墙体的窑洞建筑,并初步判定出窑洞式聚落分布的格局;发现并且认识了房址里的壁炉形式,认定为烤炉;发现多处地震遗迹(地裂缝、地面起伏、褶皱、塌陷和砂管砂脉、喷砂等)现象,认识推定了地震灾害。在广场硬面下,又探掘到壕沟样态的堆积地层,说明遗址聚落结构有一个早晚的变化。大量地层关系还表明,喇家遗址的灾难,地震在先,洪水在后,一起导致了遗址的毁灭。
2002年继续在小广场范围扩大发掘,揭露更大面积的硬面,同时发现了特殊地面建筑,其中F20是12个柱洞的特殊房址,F21是9个柱洞的干栏式建筑;开始注意到广场北边的土台遗迹和祭祀性墓葬;又发现了广场硬面下的多个墓葬;出土大玉刀。同时,环境考古调查继续向纵深开展,在遗址周围地带发现大范围分布的地震遗迹现象,初步测算烈度和震级;地学考古作出喇家遗址和官亭盆地的地貌图。
2003年继续追踪土台遗迹,扩大发掘,清理出部分土台硬面,搞清楚土台的缓坡覆斗形形制和人工堆筑方式以及特殊加工形式,发现位于土台顶上正中的高规格墓葬,初步认定这是广场上的一个齐家文化祭坛。广场和祭坛及特殊地面建筑构成了一个整体。
2004年的发掘改在遗址西边进行,又有新的发现。在这里继续发现了窑洞式建筑和灾难现象以及因灾难而埋藏在房址里的人骨遗骸,发现灾难遗迹的地层先后关系和堆积特征,确定了与东区相同的埋藏现象和堆积层次以及遗址毁弃原因。进一步证明和检验了喇家遗址的灾难因素与灾难堆积地层关系,了解了西区的埋藏情况、文化遗存、文化现象、灾难现象、尤其是地层层位关系,为下一步扩大发掘和深入全面认识喇家遗址与探索喇家齐家文化社会发展和社会结构,提供了新资料和新思考。
黄河上游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源头之一。齐家文化时期又处于特殊的时空范围,它在中国史前社会向文明时代过渡阶段中,在东西文化的交流过程中,都有不可忽视的地位。能够看到西部文化的变数和华夏文化的因子和文明因素。喇家遗址发掘揭示和提示了多方面的问题。比如,窑洞式建筑及聚落形态的认识,对于黄土阶地的史前聚落类型研究很有意义。一般认为这是不可能建筑窑洞的地方,但客观事实提出了这个范例。喇家遗址聚落结构的变化和扩大,暗示了社会结构的变化。高规格遗存的发现,反映社会和文明发展的遗存,显示了齐家文化与中原和东部地区可能同步的进程以及颇为类似的社会生活面貌。一系列新发现,无不是齐家文化的最新资料,显著推进了齐家文化和黄河上游史前文化的研究。喇家遗址发掘已经成为黄河上游史前考古的新亮点,成为探索文明起源与发展的一个考古前沿站。通过这里的考古研究,必将建立起一个既与黄河流域沟通又与西北高原大漠相连的地理单元里的文明起源演进的模式,提供学术界一个史前社会经济文化包括生态环境发展演变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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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墟孝民屯考古获重要进展
作 者: 殷墟孝民屯考古队 王学荣 发布时间: 2005-9-12 13:14:58
孝民屯遗址位于殷墟西部边沿,面积约22万平方米,划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千百年来村民生产生活对遗址本身已造成严重破坏。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社科院考古所进行过零星发掘,发现有铸铜遗迹及小型殷代墓葬。2003年4月至2004年5月上旬,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组成考古队,配合河南安阳钢铁集团建设工程,对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共发掘60000余平方米。
主要发掘成果有:
1、在南区完整揭露了1处殷商时期铸铜遗址。该铸铜遗址分布范围东西约370米,南北约130米,面积约48000平方米。主要文化遗存有取土坑、范土澄淀坑、范土堆积坑、土范阴晾坑、窖穴、大型青铜器铸造间及浇注工作平台、水井和匠人墓地,以及与铸铜活动有关的废弃物堆积等。熔炉及坩锅类遗物多为碎片。出土陶范数以万计,分外范和内范两大类,制作考究,花纹繁缛华丽,刀法娴熟,工艺精湛,部分陶范上有铭文;依出土陶范分析,该作坊的产品中最常见者有鼎、簋、觚、爵,其次是罍、尊、卣、觥、豆、彝、鬲(分裆鬲)和动物形卣盖等等,偶见兵器类范,其中鼎以圆鼎居多,少数为方鼎,口径多25~30厘米之间,少数达40厘米左右。大型青铜器铸造间发现3处,皆为半地穴式,浇注工作平台位于房屋中部。保存较好的1处,残存有一件大型青铜容器的内范底座,直径达1.58米,也就是说曾经在该铸造间铸造过一件口部内径达1.58米的巨型青铜容器。此外,在另1间铸造间的填土中出土2件未经焙烧就被抛弃的泥模鼎足,直径13~17厘米,残高近45厘米,其中1件上端浮雕饕餮纹,饕餮的眉、眼和和阴线底纹等皆清晰可见。土范阴晾坑分方坑和圆坑两种,壁陡直,底平坦,残深愈2米,底部用木炭铺垫。
2、房址近135处(组),其中时代为殷商时期者131处。发掘殷商时期的大型建筑基址(基础)6座,小型地面建筑基址(基础)25座;半地穴式建筑100组(套),逾200间,时代皆为殷墟二期,除北区1组外,其余相对集中于南区中南部之三个区域,即构成相对独立的3个群落。保存相对最好的1处村落发掘出半地穴式建筑27组(套),共70间,大体按东西成排分布。每组(套)房屋有1间、2间、3间或4间四种结构方式。房屋保存完好,内有可能用为炕的土台,以及用于炊煮、取暖的灶。不少房间保留有实用的生活器皿,还有一些房间出土了占卜用的龟甲。
3、墓葬1276座,其中殷商时期墓葬近1000座。时代多为殷墟第3和第4期,有个别第1和第2期的。葬具有木质棺椁、席和皮革等,随葬品常见觚和爵。比较重要者是墓葬中画幔的成功清理及墓葬底部与葬具有关成组的桩孔之发现,为研究殷墟墓葬增添了不少新材料。
4、众多与殷商时期祭祀活动有关的遗存,祭祀遗迹类型有人牲环形沟、人牲坑、人牲猪牲坑、牛牲坑、马牲坑、车马坑、羊牲坑等,它们有的与建筑的奠基相关,有的与墓葬有关,也有的与生产活动(如铸铜等)有关等;祭祀牺牲有人、马、牛、猪、羊、飞禽等。比较重要的是人牲环形沟,平面形状呈“回”字形,边长30多米;豁口位于南部,发现的十多位人牲中绝大部分埋于北部沟中。人牲皆被杀死后埋入,身首异处是其主要特征,出土时大多没有头颅,埋葬特征为有的仰身,有的俯身,有的侧身,更有的仍保持着双手被反绑的姿式。祭祀坑J6为圆形桶状,深近8米,分5层埋人或猪,其中最底层埋4人,第四层埋猪4头等。再如铸铜遗址南部,发现东西并列的两个坑,东坑除埋人2具外,还埋入大量牛的下颌骨,皆为二分之一部位,牙齿全部被拔去,总数超过100件,分2层,每层约60件;西坑除少量出土牛下颌骨外,集中出土3700多枚牛的牙齿,为一次性倾倒。
5、灰坑近1189个,时代以殷商时期居多,且相当殷墟第三和第四期者占绝大多数,部分灰坑是带有旋转阶梯的窖穴。
6、出土文物数千件,以墓葬出土物为主,按质地可分金、青铜、铁、玉、石、陶、瓷、骨、角、牙、蚌、铅、漆木等,其中以鼎、簋、卣、鬲、觚和爵为代表的商代小型青铜礼器近百件,以戈、矛、镞、刀、斧、锛、凿等为代表的商代青铜兵器和工具约250件。
7、注重多学科研究,如大量墓葬人骨经体质人类学者现场鉴定、记录和采集;对数百个单位进行土样采集浮选,获取大量植物标本等。
此次殷商时期成组半地穴式居址的发现与整体发掘,在殷墟发掘史上尚属首次,为我们深入研究商代平民社会提供了全新的科学材料。铸铜遗址的发现与大规模发掘,为研究殷墟青铜器铸造业提供了更多、更新的学术资料;祭祀遗存的发现说明,被认为属遗址边缘地带的殷墟西区,也是举行祭祀活动的重要场所。(王学荣)
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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